安徽省合肥市农民工维权专项法律援助行动

时间:2024.5.2

合肥市包河农民工维权专项法律援助行动

农民工一般指不改变农村常住户籍,进入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劳动者。农民工现象是中国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处于社会的底层,游离在城市的边缘。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20xx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56%,这意味着今后每年将有1300万农民进入我们的城镇。

从出现之初,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就呈现一种“权利缺失”和“权利剥夺”的状态。农民工们是分散的个体,没有自己的组织作为载体和后盾,无法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与企业及雇主的交涉和较量中,无论民工个体还是群体,势必都处于一种显见的弱势境地。发生在20xx年初那场声势浩大的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行动,把农民工权益维护的艰难境况以一种“放大的”形态呈现出来,他们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从事着强度最大的劳动,用自己的血汗换取着微薄的收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无论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的最后一名。

由于劳动力过剩,用人单位选择余地很大,为不失去工作,农民工很难对不合理的待遇说不。在劳动合同签约率低、社会保障不到位的背景下,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表现出来的就是为农民工维权调查取证难、索赔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在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普及上也存在着很大的缺失。

根据前些年的一个调查,40%的农民工不知道什么是劳动法,95%的农民工不知道发生维权纠纷应该找哪些部门,他们中很多人会以极端的方式维权,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付出着惨重的代价。

劳工神圣!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遭受侵犯,将会影响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企业的发展会失去活力。农民工长期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将导致群体关系的断裂和社会结构的分化,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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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付出劳动而获得报酬是劳动者的“天赋权利”;与之相对应,从他人的劳动中获益一方必须向劳动付出者支付报酬,这也是不言而喻的公理,这是社会基本秩序得以维持的基石。农民工在极度辛劳之后,应得的收益得不到保障,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如果容忍这种情形存在,我们的社会就有欠公道。

令人欣慰的是,在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农民工的境况已经有所改变。 20xx年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重承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安徽合肥,这个常住人口不到六百万的城市,目前农民工总数已近150万,如何合理维护他们的权益是这个城市领导者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20xx年,一个为农民工清欠的充实工作力量、实行告示制、抓好基础工作、对被投诉企业实行调解会制度、对投诉较为集中企业加强重点监控、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开辟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实行责任追究的八项举措出现在人社系统人的视野,由此催生了被誉称为“合肥模式”的清欠工作方式,今天“合肥模式”依然发挥着它的效力,并不断为社会的稳定作出着贡献,作为合肥模式的中最闪耀的一环,在本集专题片中我们将用合肥市包河区的劳动监察工作为“合肥模式”代言。

新工作机制的探索

包河区位于合肥市南部,濒临巢湖,处于正在建设中的合肥现代化滨湖新区核心区域,总面积34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74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和2个镇1个工业园区, 78个社居委、36个行政村。合肥如火如荼的大建设这里是主要的战场。

包河区在册登记各类用人单位2万余户,按照每名监察员年巡查用人单位100户计算,大队在职的6名监察员将全区用人单位巡查完需40年。监察力量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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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也面临三个“严重不足”: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办案人员能力严重不足;办案场地严重不足。近两年劳动争议案件在包河区出现“井喷”态势,自20xx年起全区每年调处劳动争议案件600余件,常规的工作方式在这里很难充分发挥效能,坐地办公只能是疲于应付。

探索因此而开始。

19xx年12月,包河区在全区各个街道、镇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办事处,聘请基层工作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法律监督员。建立以专职仲裁员为主体,以社会兼职力量为辅助,以社区调解员为基础的解决劳动争议机制。20xx年初又面向社会聘用的19名兼职仲裁员,其中有律师、工会系统的法律顾问和社区调解员等,他们经验丰富,具有基层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且都有相应的仲裁员资格。通过与兼职仲裁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契约”形式建立兼职仲裁员队伍,这是包河区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签约授聘后,这19名兼职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享有专职仲裁员同等的职权。

20xx年10月21日,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李小虎来包河区调研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时,对包河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xx年初包河区以街道(镇)、居(村)平台为依托,聘请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担任法律监督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初步建立起区、街道(镇)、居(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形成联动的监察工作机制。

20xx年6月,包河区在街道、镇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中队工作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不少于2名专职监察员,实施委托执法。全区目前成立9个监察中队和1个滨湖新区工作站,以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110个,配备专职监察员33人,兼职监察员37人,法律监督员34人,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网格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的新模式,110个网格全部建立“一格一册”,做到对用人单位“户数、基本情况、用工人数、合同、工资、社保、空岗”七清,初步形成了“一网到底,全面覆盖”的劳动保障监察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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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授权街(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承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将普法的“触角”延伸到每个社区的所有用人单位。通过10个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点录入劳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行动态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的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纳入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次;用工不规范的单位纳入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监察中队成立后,区人社局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监察中队,各中队在各自行政辖区内以区劳动保障局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区局将《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统一印制成册下发各中队,监察中队在查处案件、年审或检查中可随时出具并上报备案,大队监督落实情况。

网格内专兼职监察员和法律监督员有熟悉属地企业情况的优势,能及时把握用人单位的动态,有利于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网格劳动监察法律监督员在日常走访企业时、调解简单劳资纠纷时、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时或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隐患的,向用人单位出具《规范企业用工建议书》,指导用人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纠正不规范行为。《建议书》出具七个工作日后,法律监督员回访企业,了解改正情况。如用人单位未根据《建议书》纠正,法律监督员填写《企业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抄告单》向街道(镇)劳动监察中队抄告,由中队依法查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心下移后,在处理一些复杂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时,基层工作机构显现出处置手段不够,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常常处于尴尬局面。20xx年6月区人社局专门下文对复杂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推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非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欠薪逃匿、逃避工伤事故责任案件,中队或调委会上报案件后由区大队或仲裁委统一调度人员,联合协查、果断处置、及时查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

有了这样一个扎根基层的平台,包河区每年针对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6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非法用工、劳动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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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在20xx年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区人社局通过联动工作平台,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法律监督员对基层情况熟悉的优势,在街道、社区大力宣传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免费即时服务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的诚信承诺服务,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施重拳突击,将非法职介予以曝光,取得良好效果,获得了“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区人社局联合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突击检查活动,5年共出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182人次、车辆58台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163户次、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9家。会同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监、工会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砖瓦窑厂、小作坊、服装玩具加工、餐饮服务等场所开展非法用工专项整治行动,5年检查用人单位1515户,涉及劳动者人数8320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5000余份,清退童工12名。

包河工作的“前”与“快”

工作重心前移,把问题解决在第一线成了包河区劳动维权工作的一大特点。 本世纪初,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 引发了大量的新老劳动关系置换、档案关系、社会保险、各种待遇是否落实员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很多劳动争议又多是职工对有关政策不了解、不熟悉造成的。为此, 区仲裁委和镇仲裁办本着“积极参与、靠前服务、职工至上、主动保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宗旨,采取多种手段,加大企业改制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多次组织劳动保障业务骨干面对面地就企业改制中的社会保障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及时向群众发布企业改制中劳动保障的相关政策和问题解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劳动保障信访接待室,常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形成了较为顺畅的劳动保障信访渠道。针对改制企业中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区人社局经常到改制企业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梳理涉及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并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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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用于指导企业改制。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形成了职工期盼改革、支持改革的强大动力。通过组织业务骨干进驻改制企业,为企业和职工办理劳动关系的解除手续,坚持工作在企业,服务到一线,达到了小矛盾、小争议不出厂,解决问题在一线的目的。区人社局共主持参与26户改制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调解解除劳动关系7000余人,发放经济补偿金1.1亿元,为预防劳动争议的产生树起了一道“闸门”。

26户改制企业平稳改制,区人社局功不可没,成功的背后是他们准确地抓住了重要的环节。

首先是要求改制企业必须准备较充足的资金,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采取一次性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将债权债务关系一次性结清。其次是督促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让面临下岗失业的职工做到“应保尽保”。包河区企业在改制前期,各种保险费的补缴率达100%,这就让改制企业的职工在失业、养老等问题上吃了“定心丸”,从而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也大大减轻了处理劳动争议的负担。企业改制中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欠缴养老保险费、内退、退休、工伤等职工待遇劳动争议案件,有着标的清楚一致、解决时机好(改制企业有变现资产)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为了便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区人社局采取了“快审查、快立案、快审理、快裁决、快送达”的办案方法,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高效的解决。几年来,区人社局受理的改制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都在100%。

快速反应是包河区劳动监察工作的另一大特点。

面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趋势,包河区人社局建立了劳动违法、争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方面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操作办法;另一方面组织建立了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配备了专用应急车辆。在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应急处理能力,形成了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有机配合的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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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26日,二环路国强钢材市场段交通秩序一片混乱,70多名农民工占据了该路段,他们情绪激动,不听任何人劝阻,不断高呼口号:“还我血汗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交通被堵塞,局面已经失控。

接到情况通报后,监察大队队长黄典民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控制局面,一方面与拖欠单位取得联系。面对混乱局面,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将围观群众隔开,稳定农民工情绪。对于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到来和耐心的劝说,农民工们抱强烈怀疑的态度,甚至恶语相加:“你们好话说尽,不就是想骗我们离开吗?那我们被拖欠的工资谁来要?你们有本事给我们要回来?”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的怀疑,黄典民郑重承诺:“我们是劳动保障监察员,农民工兄弟们辛辛苦苦地劳动,理应获得劳动报酬,我们一定不会让你们流汗又流泪。”经过10分钟的耐心劝说,反复工作,农民工的情绪稳定了,陆续回到了工地。

然而,拖欠单位虽然承认拖欠的事实,但却摆出了种种困难和理由拒绝支付,一句话,应该给,给不了!面对企业的这种态度,黄典民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和困难即使有100个,但不能转嫁到农民工身上,转嫁困难把农民工推上绝路,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这个责任企业是负不起的!”经过4个小时的反复工作,拖欠单位终于把拖欠的17.3万元工资款送到了现场。此时已是深夜12点30分。

心中有着农民工

为农民工维权需要心中时刻有农民工,这一点在包河区人社局的工作流程中体现的很明显。

首先畅通了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专人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

在包河区人社局,仲裁、监察、信访是联合接待的。改变了以往仲裁、监察、信访等部门各自独立接待当事人的接待方式,实行“一条龙”服务,集中受理劳动保障案件,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如经济成本、举证能力、申诉风险等,选择处理方式。联合窗口及时引导当事人,选择最快捷、最方便、最有利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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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人权益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互相推诿、扯皮、折腾当事人现象的发生。首问导诉服务制度使“首次导诉、二次开庭、三次办结”成为可能;“夜间双休日仲裁庭”,解决当事人因上班无法参加仲裁庭审的问题,切实做到人性化办案;对特困户、零就业家庭和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开通仲裁“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的“三优先”。

一些双方争议较大、事实不易查清及法律依据不足的案件,从有利于解决纠纷的角度考虑,一般引导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受理。比如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降低工资标准、追索加班工资等争议等,此类案件,投诉人大多缺少证据,案件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管理的问题,涉及面大,企业往往抵触情绪较大,举证及取证困难,给事实的认定带来难度,特别是有些企业按以“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但法律法规对何为“严重”并无规定,处理时法律依据不足,监察难以做出正确的决定。而仲裁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以运用举证倒置原则分配举证责任,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

监察大队受理案件也简化了立案、审批等程序,当天受理当天开展调查,涉及跨地区案件、疑难案件时各级、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上阵,极大提高了办案的速度;对多次、大数量或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一经查实严惩严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本金的同时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和工资数额1至5倍的赔偿金,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正是心系农民工,处处为农民工着想,多起历时较长、情况复杂、取证困难、拖欠数额较多、对农民工利益伤害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告结。

今天的包河区建立起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各建筑企业按月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使劳动保障部门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预防发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

劳动合同订立监督机制也在包河区成为常态。自20xx年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要求,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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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为,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规范劳动合同条款,并将其与工资支付等情况结合起来检查,促使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普法是根本

让农民工维权不再是个问题,从根本讲必须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为此,包河区人社局在普法宣传上做足了功夫。

针对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贫乏的现状,包河区建立了多方位、多层次、多手段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的宣传工作机制。从形式多样的街头宣传到内容丰富的印刷品;从具体业务的深入讲解到全面工作的广泛涉及;从定期举办培训班对企业法人、劳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到随时走进建筑工地对农民工劳动保障知识的普及,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实现了宣传形式“全方位”。从个案的批评教育到典型案例的深入讲解;从基层交流工作经验的《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到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日报》、《合肥晚报》上发表的大幅报道;从一个阶段农民工权益维护的热点中心工作的及时反映到难点边缘问题的深入探索,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实现了宣传内容“多层次”。从一张张“春风卡”的发放到对一个个农民工的耐心叮嘱;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入户、入工地讲解的大型宣传活动,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实现了宣传对象的“广覆盖”。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强大的宣传攻势,既切实提高了农民工法律意识,给拖欠、克扣或蓄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以强大的舆论压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包河区人社局面向全区各部门和所有用人单位开设了8场专题讲座,免费对进行劳动合同培训, 80多家企业、300多人接受了培训,向参训人员发放了宣传册3000多份。采取上门服务方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先后对滨投公司、省建工医院、万振集团等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增加劳动者维权意识与本领,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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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来包河区人社局专门组织成立了宣讲团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了20场宣讲活动,,参训5000余人;设台宣传26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份;免费发放劳动合同文本20万份;对600多名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多名企业法人代表、3000多名职工群众进行了宣讲和解答;监察大队还设立了电话和网络咨询热线,及时解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3000余次;20xx年4月由监察大队队长黄典民主持编写的《安徽省劳动用工管理法律实务》一书出版发行,免费向百帮创业园和农民工创业园发放,该书凝聚了多名编者十余年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工作经验,把繁琐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全面梳理,用提示、表格和计算公式等简单易懂的形式表达出来,让人一目了然,对时下劳资双方共同关注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加班工资等热点问题,详细阐述了法律实务及操作技巧。

20xx年以来,包河区人社局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350户,纠正了1300户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新增社保登记和督促缴费380户,涉及用工6700人;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1550余件,为1332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2080万元。

勤奋踏实的工作为包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赢来众多的荣誉。大队连续六年获市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优异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区授予“先进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获劳动保障部等4部委“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先进单位”的荣誉表彰。

诚心实意为农民工维权换来的是农民工对他们的普遍信任和尊重,当一个和谐稳定的合肥呈现在世人面前的时候,这里面蕴涵着无数人社系统人付出的汗水和艰辛。

联系人:黄典民

联系电话:0551-3357296 138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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