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大讨论心得体会 随着进入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局深入开展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为核心,“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
在我认为,此次大讨论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将“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理念牢固树立在人们心中,对于进一步增强各级煤矿干部的责任意识,及时深刻的发现我们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很高的指导性,对于全面推进“1.4.2”安全管理模式、全力做好对重特大事故和零打碎敲事故的预防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对我们今后的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对提升制度贯彻、安全管理、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履行职责等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对于我们明确强化安全管理的措施,尤其在当前安全、经济形势下显得十分的必要。
我认为,要真正做到“三个敬畏”,首先要明白,何为敬畏。我们可以在字典上查到,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是严肃、认真的意思,还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指“慎,谨慎,不懈怠”。敬畏是在面对权威、庄严或崇高事物时所产生的情绪,带有恐惧、尊敬及惊奇的感受,是对一切神圣事物的态度。可见,敬畏是一个神圣的字眼,那么“三个敬畏”就是要我们神圣的面对生命、责任和制度。
不难理解,我们每日强调安全,严防死守保安全,首先就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个人珍贵的生命,从这一点上讲,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要敬畏生命。安全工作,尤其是煤矿这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始终强调生命的价值,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敬畏生命,
就是要我们在生命面前放下自己的私欲,尽职尽责,用爱心和热情去守护每位矿山职工的生命,在把重点放在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多关心职工的生活,即时动态的掌握职工的状态,更加切实的做好安全工作。其实,对生命的敬畏,就要求我们要把自身的责任和对制度的贯彻落实放在与生命同样高的高度上,对于制度、责任,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的去敬畏,我认为,生命、责任和制度,三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并互为依存的关系。生命诚可贵,当然要尊重、爱护每个人的生命,可拿什么来爱护、保卫每位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
作为一名工区队长,我深刻的体会到,只有明确自己身上的责任,才能真正将安全工作搞到实处,搞出实效来。这样说来,我们身上的责任是与生命同样重要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牵系每一个人的生命,我们敬畏生命,所以要同样敬畏责任。
我们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每个家庭的美好生活、南沟煤业公司的兴旺腾达,都离不开我们尽职尽责,夜以继日的狠抓安全工作。可我们又如何才能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算是对责任的敬畏呢?做到真正的敬畏,需要我们用热情去爱岗敬业,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安全担子有多重,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与矿山兄弟们的生命紧紧相连,时刻牢记以往安全事故中血的教训。在日常生产中,要严防零打碎敲事故,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严格安全责任落实,脚踏实地的亲临现场,抓好安全帮教工作。在思想上,要不断打破思想僵化的倾向,要与时俱进的创新思想,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和知识水平,还要实事求是的推进新的工作模式,不断的学习,深入分析并及时发现我们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标本兼
治的改正我们存在的问题,切实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在企业这艘大船上,只有各个部门各司其职,每个人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各尽其责,按照规则统一运转才能使安全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只有我们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算是切实的担负起了我们自身的责任,这就是我们对制度也要如同对生命一样去敬畏的原因。也只有我们听从指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落实《七条规定》与《六个标准》,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陷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字方针”,才能真正做到对生命的敬畏,对责任的敬畏,对制度的敬畏。
第二篇:“四个敬畏”大讨论心得体会
“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岗位”
大讨论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和协庄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岗位”大讨论活动,
开展“四个敬畏”大讨论,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意识、遵法意识,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理念。坚定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次大讨论广大员工按照讨论议题,每个人都阐述了对“生命、法律、制度、岗位”的理解,如何做到“四个敬畏”,要先理解“敬畏”的含义,那就是既尊敬,又畏惧。“岗位”是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创造价值的平台,同时又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制度”是用教训总结出来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规则,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的“护身符”,制度对员工得惰性行为进行制约,使大家的行为得到规范,保证大家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强制约束力,既是合法权益的可靠保障,同时也是对非法违法行为的一把时刻高悬的利剑。敬畏法律,就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责任;“生命”至上,生命无价,敬畏生命,就是要把每位员工的生命,看的与自己的生命同样珍贵,把安全责任看的比泰山还重,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坚决不生产。通过以上解释,我认为我们每个员工都应该正确的理解“四个敬畏”的含义,自觉的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三违”行为。
通过本次安全大讨论,反映出很多问题,其中一条就是安全态度不端正,侥幸心理和对规章制度的逆反心理较严重,怎么培养职工严格的安全工作态度,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同时,应贯彻“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
安全理念,坚持“让教育在教训之前,让管理在处理之前”,坚持循环往复的安全知识培训,让我们的职工在学习和实际工作中去领悟什么是标准,什么是违章,什么是隐患,什么是危险,什么是安全,只有在一点一滴的日常工作中培养起职工一丝不苟的安全态度,才能有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在我们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中,还不容忽视的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有的职工对规章制度、安全规程了如指掌、倒背如流,可是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大打折扣,这就是“违章”屡禁不止、事故经常出现的根源,这也是我们员工对生命、对法律、对制度、对岗位缺乏或没有敬畏之心的一种表现。
通过本次“四个敬畏”安全大讨论,我们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安全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引导大家养成心存敬畏之心的良好习惯,树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正确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