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客房实训室管理办法
上海立达学院客房实训室管理办法(试行)
1、客房实训室由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共同管理。
2、教务处在学期初负责将本学期客房服务实训课技能训练的计划交后保处一份,以便更好地管理、利用实训室。
3、实训室所在寝室楼的宿管员负责保管客房实训室钥匙、物品等,课前负责实训室的开门任务,课后负责检查实训室安全。
4、实训教师负责所有与教学相关的事宜。课后负责关好实训室门窗,检查实训物品的损耗情况并登记在册。
5、宿管员和任课教师发现客房实训室物品有损坏情况应及时追查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后勤保卫处、教务处。
6、学生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禁止在实训室所在的寝室楼随意走动,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和乱扔纸屑、杂物等。
7、学生应按教学计划按时到指定的实训室上课,不得随意调换。
8、学生要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操作,不得私自乱动实训用品,要爱护实训室所有的教学设备,使用完毕后由值班学生及时将教学设备放在指定的位置,属于违规操作或故意损坏设备者,将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9、非相关人员,未经客房实训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客房实训室。
10、以上《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有效,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9月28日
客房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