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建设
最近,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要求全面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建设“五个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建设,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党建工作齐抓共管。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管理、教育负总责,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培养、教育负总责。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廉洁自律等,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副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党建各项工作,抓好督促和总结检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部长或委员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搞好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在明确“三种责任”的同时,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成立以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组织部长(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级党委统一领导,基层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职,协调配合、确保党建工作齐抓共管。
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联系点制度中,应当量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工作目标、任务、内容,及时发现联系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真正发挥联系点制度的作用;应当及时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联系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真抓点、实抓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调动基层党务工作者积极性。要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考核,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定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新闻线索报送制度、沟通联系和信息员制度,发挥党务工作者积极性,多写报道、多宣传。要调整充实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地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的结构,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