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答 辩 记 录
注:主要按学生阐述、考核教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三方面记录。
第二篇: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
(或毕业设计)
答 辩 记 录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分 院 专业名称
班 级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制
说 明
一、毕业论文答辩记录供学生毕业答辩时使用,反映学生论文的报告、答辩、小组评定及答辩结论等各方面情况。
二、答辩记录每生一册,答辩内容由答辩记录员完成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记录手册由学生所在系妥善保管。
四、各类毕业论文资料可见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实践教学”栏目。
教 务 管 理 部
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领导
各系应成立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本部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该委员会由各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该委员会负责下达并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审定本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人选;;领导和检查答辩工作。
――摘自《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浙财院东[2008]48号)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进行答辩。答辩前各分院必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有抄袭行为;
(3)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为不合格者;
2.各分院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成员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应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时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进行提问,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进行答辩。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及学生的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学生成绩,给出评语,并对教务部下发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表格认真、公正填写。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答辩小组成员间出现重大分歧时,由答辩小组组长提出倾向性意见报系论文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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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浙财院东[2008]48号)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
一、答辩主持人宣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组成、并介绍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
二、论文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的基本规则、要求和安排,宣布答辩开始。
三、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论文答辩小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问题)。
五、答辩人准备(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人准备期间可进入下一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和论文答辩小组提问。
六、答辩人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七、所有答辩人答辩完毕,暂休会,答辩人暂时退场。论文答辩小组根据答辩人各方面的条件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八、复会。论文答辩小组组长宣读论文答辩结果。
九、论文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结束。
4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
论文答辩小组人员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记录
5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答辩内容记录
6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答辩内容记录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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