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的通知
各分公司党支部、机关各部室:
根据公司“三书两报告”制度以及《目标任务通知书》规定和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在6月底前,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报告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报告。请各支部和机关各部室认真对照《目标任务通知书》规定的牵头和配合工作相关条款如实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言简意赅,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面版请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7月1日前报送党委工作部王玮处。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