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评选

时间:2024.5.14

“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之“最美教师”评选和“寻

找身边的‘张丽莉’”

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活动主题

开展“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之“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出教育部“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候选人。

人选名额

在全省教育系统发掘、宣传、树立10名“最美教师”和10名提名“最美教师”。省教育厅遴选出10名教师作为“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候选人报教育部。

四、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事迹突出。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发扬“贵州教育精神”,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得到学校、社会和师生、家长的公认。

(三)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爱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切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新形象。

(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创新教学模式,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五)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六)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选或取消候选人资格: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5、组织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怠工等行为的。

五、组织机构

成立“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之“最美教师”评选和“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霍健康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李 涛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方仕平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潘建春 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邹联克 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成员:

鲁源安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刘 冲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宋广强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蔡志坚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杨元华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银熙惠 省教育厅组织处处长

刘康翔 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方仕平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鲁源安、蔡志坚两位同志任副主任。成员有:孟麟(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副处长)、赵祥(省教育厅社政处

副处长)、陈薇(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副主任)、令狐昌林(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主任助理)、任世晟(省教育厅社政处主任科员)、周元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主任科员)、王如怡(省教育厅社政处副主任科员)。

六、评选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3月初,部署启动活动。

1、成立省组委会。

2、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3月份,推荐“最美教师”、“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候选人。

1、发动群众推荐。在省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各地各校要在本地本校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人物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师生员工推荐人选。

2、推荐名额及材料。各县(市、区、特区)在其所辖地范围内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中每县推荐一名“最美教师”人选,由各市(州)教育局汇总报送厅社政处,从中遴选两名重点推荐对象作为“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推荐人选报厅教师工作处;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学每校推荐一名“最美教师”人选直接报送厅社政处。

推荐人物需要提供如下材料:被推荐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纸质版本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基层展示。各县(市、区、特区)、各校在本地本校主要媒体对推荐人选进行展示、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4月至5月上旬,集中宣传“最美教师”,在全省推出“师德宣传季”。

1、各市(州)推荐的各类人选在本市(州)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地推荐参与省级集中宣传的人物资格,审阅被推荐人事迹材料;

3、将被推荐人名单及事迹报省组委会审定后,在省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第四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最美教师公众评选 (具体投票平台及号码另行通知,以下用*代替) 。

对各地各校推荐的“最美教师”人选进行集中网络和媒体推介,兴起学习“最美教师”热潮。

1、公众投票:设立“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之“最美教师”专题网页,组织公众采取手机短信、电话语音和网络平台等方式表达关注。

短信投票:贵州联通、移动、电信手机用户发送“**+候选人编号”到*****。候选人编号设置:001-170

电话语音投票:

拨打*****(贵州电信)/****(贵州移动,每分钟为1票),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活动指定网站投票:

登录本次活动制定网站******

1、省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众投票计算出每位“最美教师”被推荐人的支持率,确定人员建议名单。

2、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最美教师”建议名单上报省组委会审定。

第五阶段: 6月下旬。

1、总结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省组委会审定。

2、省组委会确定10名贵州当代“最美教师”名单和10名提名“最美教师”。

第六阶段:8—12月,配合教师节系列宣传庆祝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评选出在活动发现的优秀教师。

七、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最美教师”及“寻找身边的‘张丽莉’”贯穿于主题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最美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争做最美贵州教师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注和学习最美贵州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最美京山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3-06-13 11:53:33 作者:jshjq 来源: 浏览次数:1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 “湖北好人”评选活动的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县邮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京山人”评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文明京山建设为目标,以弘扬大善、大爱、大智、大勇、大义的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生态京山建设聚集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类别

今年,我县重点评选表彰以下6大行业和群体的最美系列人物共10人左右:

1、“最美京山人--最美农民工”1-2名;

2、“最美京山人--最美环卫工人”1-2名;

3、“最美京山人--最美的哥的姐”1-2名;

4、“最美京山人--最美护士”1-2名;

5、“最美京山人--最美乡村邮递员”1-2名;

6、“最美京山人--最美警察”1-2名。

三、评选办法

“最美京山人”评选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其中,“最美农民工”、“最美环卫工人”、“最美的哥的姐”、“最美护士”、“最美乡村邮递员”、“最美警察”评选分别由县总工会、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邮政局、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最美京山人”最美系列人物的基本标准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事迹感

人、群众公认。

1、广泛组织推荐(20xx年6月)。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多方组织,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选、媒体推介等多种方式开展“最美京山人”推荐活动。

(1)群众推荐。各相关部门要开通推荐“最美京山人”专题网页、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热线电话、专用信箱等,建立广泛的群众推荐渠道,方便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作为评选工作的主体,使推荐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接受教育、得到提高的过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推荐身边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2)组织推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要积极参与到“最美京山人”推荐活动中来,从本单位、本系统以及所服务和联系的社会群体中推选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先进人物作为“最美京山人”推荐对象。

(3)媒体推介。各新闻单位要发挥优势,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寻找、发掘一批“最美京山人”。要把寻访“最美京山人”的过程作为动员号召、道德宣传、倡导风尚的过程,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

2、开展典型事迹宣传(20xx年7月-8月)。

(1)考察确认先进事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初步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其事迹是否真实、突出、感人、有代表性,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申报对象后在7月15日前报县委宣传部宣教科。

(2)开展典型事迹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初选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寻找闪光点,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广泛宣传。今日京山、京山广播电视台要开办“最美京山人”专栏、专题,京山县政府网站要开设“最美京山人”专题网页,开通网上留言和评论。

3、组织公开评选申报(20xx年9月-12月)。

(1)群众投票。在今日京山开设“最美京山人”投票专版,设立投票程序,组织群众投票。在京山县政府网站设立“最美京山人”投票专页,开通投票、留言评论程序,还可利用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热线电话、发放选票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最美京山人”评选。

(2)专家评选。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道德模范进行投票,结合群众投票推选结果,确定表彰对象。

(3)申报与表彰。采取分级表彰、逐级申报的形式进行表彰和推荐。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组织评审,确定全县“最美系列人物”表彰人选,在县直主流媒体公示后,最终确定“最美系列人物”表彰人选,并推荐优秀代表参加全省“湖北好人--最美系列人物”评选。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最美京山人”评选工作,将其作为“文明京山”建设的重要载体,与行业、系统业务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认真制定评选活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进度,精心策划推荐途径,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此次评选活动要面向农村、社区、企业、工地等基层单位,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平民英雄、草根明星,使评选活动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事迹突出、真实可信的原则,评选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选的典型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3、突出行业特点。此次评选工作要结合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值得本系统本行业学习、最受人民群众尊敬的人评选出来。

4、加强协调沟通。此次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宣教科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工作,对各

行业的评选工作定期跟踪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职责,把本行业评选活动开展好,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和新闻媒体的沟通,特别是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与衔接,力争在各自行业有人员入围“湖北好人”。各级新闻媒体要统筹兼顾,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最美京山人”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让“最美”成为社会常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最强音,形成弘扬民族精神、传播道德风尚、推动社会进步、顺应时代发展、共建美丽阳谷的浓厚社会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阳谷县委、阳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阳谷县委宣传部、阳谷县广电中心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有较强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阳谷县公民。

1、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坚持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活动步骤

评选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成立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印发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动员会和电视游动字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推荐。各级

各部门广泛组织开展推荐活动,通过召开各类评议会、民主推介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的道德人物。

(二)推荐申报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1日)。各级各部门积极向组委会推荐人选。填报推荐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通讯稿,A4纸打印)。对已被有关媒体宣传过的被推荐人事迹,要提供宣传网页链接方式或报刊刊登的日期、版面。

(三)初评公示阶段(20xx年11月21日-11月30日)。组委会对各类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广泛征求纪检、计生、政法、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环保等有关单位意见,把好资格审核关;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确定首届最美阳谷人候选人员15—30名(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将每个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同时,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投票活动。

(四)评选表彰阶段(20xx年12月)。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评选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首届最美阳谷人”和“首届最美阳谷人提名奖”名单。举行首届最美阳谷人颁奖典礼,对首届最美阳谷人进行表彰奖励,宣读颁奖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最美阳谷人的过程变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二)面向基层,发动群众。评选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居、社区、企业基层组织,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道德人物,让推出的首届最美阳谷人可敬、可亲、可信、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学习宣传,注重引导。把学习宣传最美阳谷人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报告文学、专题专栏、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最美阳谷人的典型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使这项评选活动不仅是发现美的过程,更是传播美、放大美的过程,成为一个正能量传播的过程。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人物、关爱道德人物、争当道德人物的良好风尚。把事迹最突出、最感人的典型人物推荐到上一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中共阳谷县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电话:6212989,电子邮箱:zmygrpx@163.com。

附件1、首届最美阳谷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首届最美阳谷人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阳谷县委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200 份) 附件1

首届最美阳谷人活动评选组委会名单

主 任:崔新乐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马 颖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程仁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兰华 县政协副主席 袁广斌 县政府党组成员、祥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

成 员: 李庆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翟士秀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魏东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商素伟 县文联主席

吕留石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杜秀菊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兰英 县妇联主席

王玉鹏 团县委书记

马士利 县广电中心主任

魏广海 县民政局局长

贾天广 县经信局局长

李秋生 县老龄办主任

张文芳 县教育局局长

贺志民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岳 俊 县文明办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商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首届最美阳谷人候选人推荐表

最美评选

最美评选

最美评选

最美评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根据中央、省文明委要求和《海宁市道德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学习活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褒奖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及时挖掘身边的“平民英雄”,推崇在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着力推进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两富海宁”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组织

成立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全面负责基层推荐、征求意见、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推荐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推荐对象

近年来,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海宁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代表海宁人良好形象的先进典型;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部队官兵、青年学生、志愿者等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典型代表;长期在海宁居住创业,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表现突出的“新居民”;有影响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等知名人士,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参加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当选的海宁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参评。

四、评选类型和标准

根据《海宁市道德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

海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事迹原则上发生在近两年内),群众公认。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各类道德模范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五、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道德模范”10名,其中: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原则上各2名。

六、评选方法

1.推荐方法:

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推荐身边的模范人物。实行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名额不限。

(1)组织推荐。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广泛征集。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群众和个人可以向所在镇(街道)、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举荐和自荐,也可直接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荐、自荐。

(3)网上推荐。在海宁文明网(hnwmw.)、海宁新闻网

()开辟专栏,广大市民可以下载推荐表,填写后上传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4)组织推荐的按照《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规定的内容填写上报。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材料或线索,由组委会办公室反馈给被举荐候选人所在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党组织,由所在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填表上报。

来信、来人或来电联系方式:

电话:87288842,传真:87288829;

电子邮箱:hnwmb2011@163.com;政务网发送至海宁市文明办;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海宁市文明办,市行政中心1号楼612室。

2.评选方式:

采取组委会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被推荐人的事迹情况,从被推荐者中选出正式候选人若干名,在媒体上对候选人进行事迹介绍,征求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反映,并进行群众投票,根据得票多少和组委会意见,经市文明委最后审定,评选出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上中旬):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群众推荐身边先进人物。

2.群众推荐(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

3.组织审核(5月10日前)。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单位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对推荐的候选人在其本人单位征求意见,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生部门、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4.上报名单(5月20日前)。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原则上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人选填报推荐表,每人各附3000字真实、感人的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一式2份,报送市文明办(同时报送电子稿)。

5.综合评审(6月1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确定若干名正式候选人;在报纸上刊登候选人的事迹简介,进行宣传,并通过网络、报纸等载体进行群众投票。

6.公示确定(6月28日前)。召开组委会会议,根据群众投票和组委会意见,经市文明委审定,产生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并将正式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7.表彰奖励(9月底前)。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相关主题活动,举行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8.学习宣传(贯穿全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刊发评论文章等多种形式,以及运用基层巡讲、情景剧、小品、网上访谈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教活动,营造“人人学习道德模范、个个争当道德典型”的浓厚氛围。

八、评选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20xx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继20xx年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后的又一次全方位挖掘、宣传模范人物的重要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认真挖掘身边道德典型,并在候选人公布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投票活动。

2.把好推荐质量关。要严格把好推荐候选人的质量关,认真对照标准进行仔细筛选。要求推荐的模范人物符合推荐标准,事迹感人,可敬可学。

3.广泛学习宣传。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积极学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学习中提升道德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开设专题、专栏等,大力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群众在推荐、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受到教育,不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附:1.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

2.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1:

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

为加强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最美海宁人暨海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主 任:姚建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卜娟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陈新农(市纪委副书记)

俞叶良(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吕晓尧(市总工会副主席)

葛志宏(团市委副书记)

王晓清(市妇联副主席)

徐鲠秋(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俊浩(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斌峰(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少华(海宁日报社副总编)

方旭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卜娟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之“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

二、活动主题

“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之“最美交通人”。

三、人选名额

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选送、学习、宣传10名“最美交通人”。

四、“最美交通人”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群众公认。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得到社会、单位和职工的赞许,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传达出的“善心、责任心、爱心”能够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可成为广大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

(三)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努力进行工作创新,在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成绩显著。

(四)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组织机构

成立“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之“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 程 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刘 冲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孟 麟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副处长

刘 艳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

张 胤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 彤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处长

史巨亚 省交通运输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黎华珍 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丁志勇 交通信息中心主任

刘康翔 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主任

陈 薇 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令狐昌林 贵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主任助理

“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黎华珍任办公室主任,李黔刚任副主任,成员有胡颂平、令狐昌林、王杨、芶云、王佳佳。 (联系电话:5952097 电子邮箱:940341275@qq.com)

六、评选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3月上旬,部署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3月至4月中旬,推荐“最美交通人”。

1、发动群众推荐。在省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发布评选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下发通知公布人物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职工推荐人选。

2、推荐名额及材料。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推荐的 “最美交通人”人选直接报送厅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三)

推荐人物需要提供如下材料:被推荐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纸质版本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

3、基层展示。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通过各自的官网、刊物和利用社会媒体对推荐人选进行展示、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集中宣传“最美交通人”。

1、由厅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单位推荐参与省级集中宣传的人物资格,审阅被推荐人事迹材料;

2、由厅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被推荐人名单及事迹报省组委会审定后,在省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第四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最美交通人”公众投票评选(另行通知)。

对推选的“最美交通人”人选进行集中网络和媒体推介,兴起学习“最美交通人”热潮。

1、网络投票:活动指定网站投票:

登录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http://www./)

贵人善行官方网站( / )进行投票

2、短信投票:贵州联通、移动、电信手机用户发送“**+候选人编号”到******。

3、电话语音投票:

拨打********(贵州电信)/******(贵州移动,每分钟为1票),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4、厅评选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众投票计算出每位被推荐人的支持率,确定10人入围名单上报省组委会领导审定。

第五阶段:7月下旬。

1、总结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省组委会审定。

2、省组委会确定10名贵州当代“最美交通人”名单。

七、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最美贵州交通人贯穿于主题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最美贵州交通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争做最美贵州交通人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注和学习最美贵州交通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紫金县实施移动杯20xx年“河源最美乡村教师”

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教育局与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河源分公司联合开展的20xx年“河源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

选活动”),充分展示我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大力宣传农村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在全县教育系统掀起“树榜样、找差距、学先进”的热潮,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扎根边远农村的优秀乡村教师。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农村教育事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充分展示他们的美不仅是自己甘为雨露,更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坚持与执着,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也可以看到世界的美、生活的美和良知的美;倡导更多的优秀教师扎根农村,安教、乐教,播种希望,耐得住寂寞和清贫,用知识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营造更加温暖、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树立榜样。

二、评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紫金县20xx年“河源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火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运良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凌子云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志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就胜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天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温立民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温荣辉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练雄才(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叶振强(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秉增(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练雄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海芬、陈爱芳、马良浩、黄荣辉、温仿云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2.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城所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

(二)师德要求

1.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事迹感人;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爱生如子,不讽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4.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热心帮助学困生,关心家庭困难学生;

5.学生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三)业务要求

1.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工作年限要求

原则上要求参评对象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含5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

(五)其他要求

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名额分配

各校按照评选条件,中学以校、小学以镇为单位遴选推荐1名“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任职学校进行公示5天。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与推荐入围候选人阶段(6月28日—7月25日)

各校根据本方案制定本校的实施工作方案,要通过媒体(学校网站)展演、先进事迹报道等形式层层开展评选活动,营造一种全体乡村教师积极参与、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县组委会对各校推荐的参评对象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推荐出8名“入围候选教师”,其先进事迹在紫金教育信息网进行介绍,并报送至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公众投票阶段(7月26日—8月10日)

“入围候选教师”先进事迹将在河源教育网、河源广电网、移动139社区公示,并在移动139社区接受广大网友投票。网友投票占20%的权重。

各校要积极发动学校师生、社会力量进行投票。

(三)市评委会评选阶段(8月11日—8月21日)

按照专业评委评分占80%、网友投票占20%,由市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从全市40名“入围候选教师”中评选出20名“最美乡村教师”。

(四)评选结果公示阶段(8月22日—8月29日)

在河源教育网、河源广电网、移动139社区公示评选结果。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市评选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入围候选教师”经市组委会审核后,由市组委会给予未评上“最美乡村教师”的每位“入围候选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市组委会给予每位“最美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颁发奖金1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积极发动学校教师参加评选,尤其是各中心小学要广泛发动面上小学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加评选,并认真做好参评教师材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移动杯20xx年“河源最美乡村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3份(见附件1);2、移动杯20xx年“河源市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材料一式15份(见附件2)。请各校将上述材料于20xx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练雄才,联系电话:7825521,电子邮箱:zjjyjrsg@126.com(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材料)。

(二)各校要严密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弘扬教师正气。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教师评选资格,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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