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总体工作制度
1.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体剖检等做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同时,还要开展教学、培训病理及临床医师和科研等项工作。
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患者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
2.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还具有法律意义。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由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医师及其以上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发。
3.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4.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
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5.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6.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7.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
8.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一)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
1、病理申请单必须完整填写病人相关资料、字迹清楚、干净整洁,不得有体液和血液污染。
2、申请单上必须填写清楚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注明取材部位、标本件数。并填写病人临床病史和其它相关检查结果、手术所见及临床诊断。
3. 必须注明是否为传染性标本,如乙肝、丙肝血清学、HIV等。
4. 送检标本必须在盛装标本容器外面注明患者姓名及住院号,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二)常规标本送检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5、病理科人员有权拒检腐败、破损、及未用固定液浸泡标本。
(三)冷冻切片送检制度
1.冷冻切片诊断只限于临床住院病人手术须要器官切除或确定手术范围的一种快速病理诊断方法。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仅限于良、恶性的鉴别。
2.冷冻切片预约:须在手术的前日,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将填写的“冷冻病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不接受电话预约。
3.冷冻切片申请单的填写:除病人一般情况外,并提供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如B超、X线、CT等),同位素及胃、肠镜、支气管镜检查等相关结果,以便病理医师在诊断时参考。
4.冷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在切除后应立即送到病理科,并注明手术的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5.冷冻切片诊断报告一般在手术标本送达病理科后30~40分钟内做出。并以书面文字形式通知临床手术科室。但疑为恶性淋巴瘤,送检组织过小(检材长度≤0.2cm者)或为脂肪、骨组织和钙化组织,需要依据核分裂像计数判断良、恶性的软组织肿瘤;已知具有传染性的
标本,一般不作冷冻切片的诊断,以待石蜡切片确诊。
6.等候时间:冷冻切片的等候时间为8:30~16;00。下午16:00时以后冷冻切片机要进入自动除霜系统,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因此,手术科室的重要手术应尽量安排在上午。如遇手术延时,应在当日下午4时前追加通知病理科,否则,病理科不再等候。
7.胸、腹水、心包液及术中的冲洗液等不做“冷冻”诊断,请做常规细胞学检查。
8.冷冻标本送达病理科时,请提供相应的手术间及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9. 手术科室医师应在手术后及时到病理科补写手术情况,以便病理科及时发出常规病理报告。
(四)细胞学检查送检制度
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性质的观察,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细胞学检查目前主要应用于肿瘤的诊断,也可用于某些疾病的检查与诊断,如对各种内脏器官的炎性疾病的诊断及激素水平的判断等。
2.痰液细胞学检查:标本必须新鲜,应是从呼吸道深部咯出,咯痰前应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3.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保持新鲜,及时送检。
4.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5.上述检查申请单填写请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 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五)特殊染色和免疫组化检查制度
1.特殊染色是一种传统的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段,是病理科医师根据个案的诊断需要而实施的特殊染色方法。一般不作为临床医师的申请检查项目。
2.免疫组化染色: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普遍用于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的手段。由于免疫组化基于免疫学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定位准确、形态与功能相结合等优点。已成为病理科日常病理诊断中重要的手段。免疫组化检测一般由病理科医师根据对该病例的诊断需要而实施,但临床医师也可申请其中相关的检测项目。目前,病理科暂时未开展该类检查项目。
(六)尸体剖检
1.临床科室需要做尸体剖检的标本,应填写《尸体剖检委托申请单》、《尸体剖检同意书》及《尸检知情同意书》,并由科主任及病人亲属签字,医务处盖章后送至病理科。
2.尸体剖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临床诊断、病史摘要、治疗情况及死亡经过等,并提出注意事项及临床要求,以便病理科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检查。传染病尸检,原则上不得进行。
3.尸体剖检时,其他人员未经病理科或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参观。参观者必须严格遵守尸检室规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取用尸检器材及标本。在未得出尸检病理书面报告时,不得对尸检所见随意外传。
4.涉及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尸检,按相关规定及法规执行。
5.遇有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同时报告法律部门。
(七)动物实验及科研工作
1.临床科室、研究室及研究生的科研课题需做病理组织学检查,应在课题开题前与病理科联系。因为,动物实验及科研的组织标本在固定、脱水等组织处理上都不同于病理科常规检查。
2.双方签订科研协议,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病理科工作制度 2
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病理室制度
1.送检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姓名、年龄及科别,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病理申请单上项目应逐项、仔细、认真填写。
2.送检脏器和较大标本,不得任意切开和翻转,避免破坏解剖关系。对较小病灶应加以标记,不同部位的组织应分开装,并加以说明
3.送检的体液,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病理科。
4. 活体组织检查一般于五日内取报告,特殊疑难少见病例适当延期。
5.各类普查及有关科研材料需做病理检查者,应事先与病理科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6. 院内外借片,按《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二、活体组织收检,取材工作制度
1.收检标本时,注意送检单所标明的标本是否与实物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与送检医师联系。符合要求的标本,方可进行编号登记。
2.切取标本时,必须查对编号,姓名和标本,肉眼观察前,必须了解送检单上所记载的病史,标本采取的部位,手术范围和检验要求。
3.新鲜手术标本,因组织较为松软,不易切取,可选切成较大组织块固定后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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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每一标本切取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全部切取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放入消毒液中。
5.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一并交技术室制片,并交接清点。
三、活体组织病理检查报告制度
1.病理医师收到切片后,应核对组织切片数目是否与切送组织相符,切片内容与送检组织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与技术室有关人员联系。
2.镜检前应详细阅读送检单上的病人年龄,性别,病史,各种检查结果,手术发现和临床诊断,并复查肉眼观察描述,必要时再行大体标本观察。
3.如该病例以前曾在本科做过病理检查,应复查原切片,并与本次切片的病变加以比较。
4.综合切片中各种变化,结合肉眼观察及病史,由病理医师作出病理诊断并签名。
5.对疑难病例,由上级医师进行复检,如仍有疑难问题不能决定时,待阅文献或进行讨论后再行决定。
6.报告书所列各项,必须填写清楚。病理诊断的书写应准确无误,标点符号正确并签名。
7.一般检查标本,在收到标本5日内发出报告。对一些需做特殊处理(如脱钙,特殊染色等)的标本,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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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发出后,在登记簿上登记检查结果。全部送检单及切片,每周由病理医师整理好,交资料室归档。
四、技术室工作制度
1. 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责任感,严防差错事故。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切片质量。
3.认真做好查对工作,防止乱号错号,发现标本有误时,应及时与送检医师取得联系。
4. 正确使用和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备仪器,作好仪器设备的清洁与保养工作。
5. 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除的卫生制度。保持实验室内明净,整洁。
6. 实验室内不得吸烟。每日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工作人员间应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临床外检及各项的制作任务。
五、资料管理使用制度
1.病理科档案资料主要供本科医疗诊断,科研使用。
2. 文字档案资料,只限在病理科查阅,概不借出科外。
3.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后,由病理科值班医师在科内复查。
4.因临床科研协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科室提出,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后,安排病理医师协作完成,并由病理科医师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和负责定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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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病理科内档案,组织块及病理切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用。
6. 本科医师科研借用资料及切片,用毕应及时归还。
六、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病理科医师遇有疑难病例应争取在科内或同行间进行会诊。会诊方式可以采取计算机远程会诊、邮寄切片会诊及读片会会诊等,切片和(或)蜡块,由请求会诊的病理科提供。会诊意见应记录或附贴于该例病理检查申请单后,一并归档。如会诊意见与原诊断不一致,由原诊断病理科医师决定是否更改或补发病理诊断报告。应病人要求或经病人同意的会诊,其全部费用由病人负担。
对疑难病例,或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有分歧时,应争取与临床科室进行学术交流。
七、借阅切片管理制度
切片是否借出及借出办法,由医院作出规定,可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病员因转诊或外地会诊需要借片者,应填写借片单,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后,由病理科复制所需之切片,并经原签发报告人和科主任核对后方可借出。一般情况下,原切片不予外借。蜡块为无法复制的重要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会诊单位确需作特染或免疫组化时,可借出重切之蜡片(白片),或由会诊单位病理科向原诊断单位病理科直接商借,并由借方负责归还。
2.如医院规定为不同意借出切片,则应由病理科以彩色图文报告或会诊形式,满足病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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