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育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学业优秀、体魄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森林培育学科高级人才。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至少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准确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科技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学科基础理论坚实、宽广,熟悉本学科研究方向、现状及前沿动态,系统深入地掌握专门知识;具有独立科研,攀登学科高峰,开辟新领域并作出创新性成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森林培育理论与技术
2. 专用林培育
3. 林木种苗
4. 非公有林栽培与管理
5.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三、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根据森林培育学科的特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在时间安排上,课程学习一般不超过一年,科研和论文2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和课程说明
(一) 课程说明
1.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课
见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
2. 第一外国语,第二外国语
见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
3. 高级生态学进展
该课程包括群体生态、数量生态、景观生态和城市生态等领域研究进展,最新研究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研究方法,是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
4. 生物技术专题
包括细胞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蛋白质工程、生物化学工程在林业上的应用。
5. 森林培育研究进展
内容包括森林培育学科与生态学、土壤学、植物生理学、植物营养学、林木育种学、生物技术等互相交叉、渗透的边缘科学。森林培育与经济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生物多样性、城市林业、天然保护工程等交叉学科的融通性。
(二) 教学要求
1. 设置的课程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教学大纲,经学科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的教学大纲授课
2. 博士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工作前要通过外语考试和综合考试。
五、实践环节
1. 博士研究生每年应担任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教学工作量40学时,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可先安排助教(助研)工作1年,然后承担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
2. 在职博士研究生如果承担正常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1/3,可免修教学实践环节。
3. 实践环节必硕进行考核,按五分制评定成绩,成绩不合格,不准进行论文答辩。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量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开拓进取精神的重要环节。博士研究生从事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1. 最迟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写出开题报告,并在学科范围内做开题报告,以报告形式予以介绍,听取意见,进行修改。
2. 论文题目确定后,博士研究生须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开题报告形式和工作计划由指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研究计划进行。
3.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向本学科作不少于2次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 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应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对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研究生论文要求一定的创新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注意选择前沿性课题和有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的课题不宜太宏观,但对某一个领域总的要求是力求突破和创新,应有学科交叉,如达不到一定的水平则不能答辩。
5. 在正式答辩之前,要组织预答辩。
6. 在答辩之前,要在国内外刊物(学报级以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七、培养方式
1. 对博士研究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或国家科研项目带动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
2.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指导方式采取导师指导和以导师为首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和博士研究生3个方面的积极性,在指导过程中提倡学科交叉。
八、中期考核及综合考试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1年左右,要对其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考核工作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所在院系和所在学科负责实施。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表现、学习成绩、学分、教学实践和公益劳动、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独立思考及实验研究能力及水平、身体健康状况。
综合考试的具体要求:
1.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论文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一次综合考试,以取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
2. 综合考试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实施,考试委员会主任由教授级专家担任,考试委员会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3. 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方式。告诫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3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的口头汇报。两者均可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
4.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入学1年后(或学位论文开始工作前)进行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允许补考1次,补考仍未通过者,停止作博士论文,终止其学业。
5. 综合考试的试题、答卷、口试记录及评语和成绩交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保存。
第二篇: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201 授管理学学位)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生院批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自19xx年9月起试点按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经过培养实践,特修订本培养方案。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等专业也按此培养方案执行。 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
2.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 3.物流管理与工程 5.生产运作管理 7.管理系统模拟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可提前答辩,但是不得短于2年半;也可以延迟答辩,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2.网络优化决策 4.数字企业 6.管理信息系统 8.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 10.工程管理
9.财政金融决策模型与系统
四、课程设置: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课程设置 五、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
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界定
(1)跨一级学科课程指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参加考试。
(2)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
3.专业研讨课说明
专业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听专题报告和上课。学生可根据专题报告和课堂内容,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研讨报告。专业研讨课6学分,具体分配为:《管理研究方法论》课程2学分、专业方向前沿课程2学分、Seminar研讨课2学分。
4.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博士生指导小组由3-5名教授(含副教授)组成(包括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的基本条件:(1)必须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2)完成文献综述报告;(2)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论文选题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为:(1)选题的来源、意义;(2)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3)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4)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5)进行论文资格考核时已完成的工作;(6)主要参考文献。
5.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博士生必须在中期考核时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选题后一年左右),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遇到的主要困难,克服困难的思路或方法。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下一步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等内容。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送交。导师对该生的中期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中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原选题报告专家论证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和导师的评价,对博士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6.学位论文预审制度
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初稿由校内外3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同级学者进行“双盲”预审,经2名以上预审人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否则,须修改完善后再行通过预审。
7.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博士生在答辩之前,须提交至少三篇在学校认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与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其中至少已有两篇正式发表,另一篇可以是论文录用通知。提交的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在外文期刊或者权威期刊上发表。
(2)博士生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必须是华中科技大学。
(3)凡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生,在第三学年末答辩之前必须在重要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且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如果在第三学年末未能提供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用校内规定的权威期刊替代,但是只能申请在第四学年末答辩。
(4)外文期刊的认定:管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告(2003.12.10)中列出的网址是国际上知名学术期刊出版商,凡是在这些网站上列出的期刊,以及校研究生院已公布的外文期刊,都在本院认可范围内。发表在其它期刊上的外文文章由院学位分会认定。
(5)其它类型的博士生按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8.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及其要求的详细内容请参看《博士研究生学习指南》。
工商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1202 授管理学学位)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生院批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
2.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财务管理与投资决策 4.企业战略管理 7.技术创新管理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可提前答辩,但是不得短于2年半;也可以延迟答辩,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2.市场营销管理 5.公司治理 8.知识产权
3.人力资源管理 6.金融风险管理 9.科技战略与政策
四、课程设置:见工商管理学科研究生课程设置 五、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界定
(1)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工商管理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参加考试。
(2)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
3.专业研讨课说明
专业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听专题报告和上课。学生可根据专题报告和课堂内容,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研讨报告。专业研讨课6学分,具体分配为:《管理研究方法论》课程2学分、专业方向前沿课程2学分、Seminar研讨课2学分。
4.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博士生指导小组由3-5名教授(含副教授)组成(包括导师)。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的基本条件:(1)必须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2)完成文献综述报告;(2)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论文选题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为:(1)选题的来源、意义;(2)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3)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4)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5)进行论文资格考核时已完成的工作;(6)主要参考文献。
5.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博士生必须在中期考核时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选题后一年左右),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遇到的主要困难,克服困难的思路或方法。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下一步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等内容。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送交。导师对该生的中期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中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原选题报告专家论证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和导师的评价,对博士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6.学位论文预审制度
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初稿由校内外3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同级学者进行“双盲”预审,经2名以上预审人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否则,须修改完善后再行通过预审。
7.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博士生在答辩之前,须提交至少三篇在学校认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与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其中至少已有两篇正式发表,另一篇可以是论文录用通知。提交的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在外文期刊或者权威期刊上发表。
(2)博士生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必须是华中科技大学。
(3)凡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生,在第三学年末答辩之前必须在重要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且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如果在第三学年末未能提供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用校内规定的权威期刊替代,但是只能申请在第四学年末答辩。
(4)外文期刊的认定:管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告(2003.12.10)中列出的网址是国际上知名学术期刊出版商,凡是在这些网站上列出的期刊,以及校研究生院已公布的外文期刊,都在本院认可范围内。发表在其它期刊上的外文文章由院学位分会认定。
(5)其它类型的博士生按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8.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及其要求的详细内容请参看《博士研究生学习指南》。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