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论文

时间:2024.3.31

河北省滦南县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

20##年6月14日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登记表

20##年06月14日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河北省第二测绘院在河北省滦南县的项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如何使用GPS-RTK技术布设控制网,如何进行界址点的采集,主要的地籍要素有哪些,如何编绘地籍成果图。本文从相关理论结合实际应用入手,依次介绍了地籍测量,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的测定,地籍成果图的编绘等。如第二章,介绍地籍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包括控制网的设计方案,对实际布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解决,控制网精度的要求;第三章,介绍了集体土地的界址点的测定,使用到的仪器,测量的精度;第四章,介绍了地籍成果图的编绘,包括地籍图、宗地草图、宗地图,并对最后的成果进行检测评估。在论文的最后对地籍测量工作做了总结。

关键字:地籍测量;地籍控制测量;地籍图;宗地图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

1.1地籍调查.......................................... 1

1.2项目概述.......................................... 1

第二章地籍控制测量................................. 3

2.1地籍测量.......................................... 3

2.2布设地籍控制网的一般规定........................... 3

2.3使用GPS-RTK布设图根控制网......................... 6

第三章界址点的测定................................. 9

3.1界址点测量方法.................................... 9

3.2界址点的精度...................................... 9

3.3使用全站仪采集碎部点.............................. 11

第四章地籍成果图的编绘............................. 13

4.1测绘地籍图....................................... 13

4.2宗地图的制作..................................... 16

4.3地籍测量成果图................................... 17

4.4测量成果检查验收.................................. 20

总结............................................. 23

参考文献......................................... 24

致谢............................................. 25

附录............................................. 26


第一章绪论

1.1地籍调查

在进行地籍测量之前,必须进行地籍调查,即调查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信息,再实地确认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界址和利用状况,并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精确定位、面积测算等地籍测量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它既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集科学性、实践性、统一性、严密性于一体的技术工作。

指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为保证城镇(包括村庄)地籍调查工作规范、有序,符合土地登记的要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地籍调查的单元是宗地。它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地籍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核实宗地的权属、确认宗地界线、查明宗地面积、用途、等级等,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提供依据。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地籍调查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内容包括: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4)绘制地籍图。

地籍调查成果主要资料包括:1)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2)地籍调查表;3)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4)地籍勘丈原始记录;5)解析界址点成果表;6)地籍铅笔原图和着墨二底图、宗地图(土地证附图);7)地籍图分幅接合表;8)面积量算表及原始记录;9)以街道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10)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11)检查验收报告;12)技术报告。

1.2项目概述

(1)项目的来源、目的及意义

登记发证唐山市滦南县行政辖区内共14镇。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技术承担单位是河北省第二测绘院。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于20##年8月1日开始实施,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唐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自检方案》等相关文件,有秩序的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在唐山市第一次土地详查权属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土地调查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查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情况。以获取现势性强的土地利用数据,全面掌握遵化市集体土地现实情况,维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满足遵化市发展建设的需要。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关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基础调查。全面查清土地利用情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实现土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调查,是编制规划,实施宏观调控、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的需要,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项目的主要内容

完成滦南县14个乡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农民宅基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与相关部门联系获得已有的资料,用GPS-RTK布设控制网,使用全站仪解析法采集碎部点。将采集的数据传入电脑,用CASS软件绘出地籍图,宗地图,并进行面积量算,填写地籍调查表,去各居民点签字盖章。根据调查成果。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我在大学三年虽说学了不少的理论知识,但在工作中还是远远不够,如:在布设控制网的时候,虽然懂一些GPS的知识,但却不知道如何运用。进过师傅的讲解和实地的操作,结合学到的理论知识,最后也算完成了任务。在用CASS软件绘制地籍图,宗地图的时候,有好多命令不知道等等,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工作,和学习,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对自己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实习中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丰富了社会阅历,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能从容不迫的工作。


第二章地籍控制测量

2.1地籍测量

为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等,并计算其面积,绘制地籍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而进行的专业测绘工作。它是土地管理的技术基础。要求分级布网、逐级控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

地籍测量的方法:按设备手段不同,分为普通测量法(地面法)、航测法和综合法;按地籍原图的成图方法,分为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按基本图件的可用性,分为地籍修测、补测与全测。

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在地籍测量区内,依据国家等级控制点选择若干控制点,逐级测算其平面位置的过程),地籍细部测量(在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测定地籍要素及附属地物的位置,并按确定比例尺标绘在图纸上的测绘工作),地籍原图绘制,面积量算与汇总统计,成果的检查与验收。地籍测量必须以土地权属调查为先导,在地籍调查表及宗地草图的基础上进行,其成果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地籍测量的主要成果是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和着墨二底图。地籍测量的精度要求及成图比例尺,取决于所测地区地籍要素的复杂程度及经济发展要求。地籍基本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经济繁荣的城镇地区,精度要求较高,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区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随着现代化仪器设备的出现和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现代地籍测量区别于传统地籍测量的显著标志,在于地籍数据的获取、处理和地籍测量资料的管理方面,普遍采用电子计算机支持的现代化仪器设备,以求得较高程度的自动化。

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有着密切联系,但也存在着质的区别。前者主要是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有关政策,利用行政手段,确定界址点和权属界线的行政性工作;后者则主要是将地籍要素按一定比例尺和图示汇于图上的技术性工作。

采用全站仪与CASS9.1相结合,快速获得测量数据及成果图,大大提高了测量质量及效率,节省了费用成本,有助于地籍测绘成果数字化测绘及管理。利用全站仪、CASS9.1软件测绘数字地籍图,周期相应缩短,生产效率高,成果精度稳定可靠,省去了传统的绘图工艺环节,改善了劳动强度,有利于测绘工作向小型化、规模化发展,并可以在测量同时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对权属界线有争议时可以及时解决,但投入人力物力较多、仪器昂贵、耗时较长,较适合大型工程、城市地籍测绘高精度要求的测绘工作等。农村用地收入薄弱,农用地测量精度要求低,各地区从事测绘人员紧缺,该方法不适合于承担全部农村地籍测绘工作。

目前,常规的GPS测量主要使用静态,快速静态方法来建立二级以上平面控制网,GPS在地籍测量中的应用也仅限于此;GPSRTK技术主要用于地形测量的碎部点采集,施工放样等,而用来代替一,二级加密控制测量,图根控制测量,地籍测量的界址点测量尚处于实验研究阶段。

2.2布设地籍控制网的一般规定

平面控制网的一般规定如下:

(1)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2)平面控制点:平面控制点包括基本控制点和地籍控制点。基本控制点包括一、二、三、四等控制点;地籍控制点包括一、二、三级控制点。

(3)地籍控制点

1)城镇地区城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100—200m一点,郊区或建筑物稀疏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200-400m一点,农村地区地籍控制点的密度一般为每隔400—500m一点。

2)地籍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有条件时宜设置保护点,保护点个数不少于三个。

3)地籍控制点应按附录E绘制点之记。

(4)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包括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5)三角测量

1)各等级三角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各等级三角网的技术指标

2)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确有困难时,个别角可放宽至25°。

(6)三边测量

1)各等级三边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各等级三边网的技术指标

2)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确有困难时,个别可放宽至25°。

(7)导线测量

1)各等级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3的规定。

表2-3各等级测距导线的技术指标

2)导线应尽量布设成直伸导线,并构成网形。

3)导线布成结点网时,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向的附合导线长度,不超过表2-3中的附合导线长度的0.7倍。

4)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2时,导线全长的闭合差可放宽至不超过0.12m。

5)各级导线测量的测距测回数等规定,依照表2-3相应等级执行。

(8)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

1)各等GPS静态相对定位澜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4和表2-5的规定。


表2-4各等级GPS相对定位测量的仪器

表2-5各等级GPS相对定位测量的技术指标

2)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核的图形。

3)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三个。当重合不足三个时,应与原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与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三个。

(9)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基本精度应符合下面规定:

1)四等网或E级网中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不得超过1/45000。

2)四等网或E级以下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

(10)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有两个等级为一级以上的埋石点,埋石点至少和一个同等级(含)以上的控制点通视。

(11)控制点的选点、埋石、标石类型、点名和点号等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等标准执行。

(12)对已有控制成果的利用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本规范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3使用GPS-RTK布设图根控制网

传统的图根控制测量采用导线(网)方法来施测,不仅费工费时,要求点间通视,而且精度分布不均匀,且在外业不知精度如何,采用常规的GPS静态测量、快速静态、伪动态方法,在外业测设过程中不能实时知道定位精度,如果测设完成后,回到内业处理后发现精度不合要求,还必须返测。

利用RTK进行控制测量不受天气、地形、通视等条件的限制,控制测量操作简便、机动性强,工作效率比传统方法提高数倍,大大节省人力,不仅能够达到导线测量的精度要求,而且误差分布均匀,不存在误差积累问题。采用RTK来进行控制测量,能够实时知道定位精度,如果点位精度要求满足了,用户就可以停止观测了,而且知道观测质量如何,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作业效率。

(1)收集测区控制成果含控制点的坐标,等级,中央子午线,坐标系及控制点是属常规控制网还是GPS控制网。

(2)求定测区转换参数

对于RTK测量,要求实时得出待测点在实用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地方独立坐标系等)中的坐标,因此,坐标转换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实际需要将GPS观测的84坐标转换为国家平面坐标(如北京54坐标)或者工程施工坐标。对于WGS-84到国家平面坐标(如北京54坐标)的转换,我们可以采用高斯投影的方法,这时需要确定WGS84与国家平面坐标(如北京54坐标)两个大地测量基准之间的转换参数(四参数或七参数),需要定义三维空间直角坐标轴的偏移量和(或)旋转角度并确定尺度差。但通常情况下,对于一定区域内的工程测量应用,我们往往利用以往的控制点成果求取“区域性”的地方转换参数。

1)采用已有的静态数据,直接将控制点的WGS-84坐标和国家平面坐标(如北京54坐标)或者工程施工坐标输入手簿,利用随机软件求解坐标转换参数。

2)测区只有足够控制点的地方坐标,相对位置关系精确,但没有WGS-84坐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RTK测量方法,以基准站为起算位置(这个起算位置的坐标由GPS接收机观测确定,是一个精度有限的大地坐标,但它不影响RTK观测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各控制点之间相对精确的位置关系,并实时测定WGS-84大地坐标。该方法具体实施时可能会遇到难处,比如控制点的距离太远,而RTK的作用距离有限。

3)当某些地方无合适的控制点坐标来设置基准站,也可以采用基准站任意摆放的方式,即虚拟一个基准站,基准站的WGS-84坐标直接从测量手簿读取,然后流动站再到各个控制点上去采集WGS-84坐标。

(3)选择基准站及设置

基准站应选在地势较高、交通方便,天空较为开阔,周围无高度角超过10°的障碍物,有利于卫星信号的接收和数据链发射的位置。为防止数据链丢失以及多路经效应的影响,周围无GPS信号反射物(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物等),无高压线、电视台、无线电发射站、微波站等干扰源。尽量将基准站设在委托方提供的各等级控制点,若观测有困难,可用流动站将坐标传过去作为临时基准站。流动站距基准站的距离不得超过6km。观测待定点之前设置机内精度。机内精度指标预设为点位中误差±3.0cm,高程中误差±3.0cm,观测时注意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不大于6。在布设和测量GPSRTK控制点时,应满足:若有一方遮挡,其点位与建筑物间距与建筑物高度的比不得大于4/5,若有多方遮挡,其高度角≤20°;移动站接收信号时,获得固定解的时间不得超过30秒,否则该点位成果只做参考。流动站使用三脚架,开机后30秒开始观测,观测两次,间隔不小于30秒,双观测值的点位坐标差≤±5.0cm,取中数作为最终成果。基准站的设置含建立项目和坐标系统管理、基准站电台频率选择、GPSRTK工作方式选择,基准站坐标输入、基准站工作启动等,以上设置完成后,可以启动GPSRTK基准站,开始测量并通过电台传送数据。

(4)流动站设置

流动站设置包括建立项目和坐标系统管理、流动站电台频率选择、有关坐标的输入、GPSRTK工作方式选择,流动站工作启动等。以上设置完成后,可以启动GPSRTK流动站,开始测量作业。

(5)测量前的质量检查

为了保证RTK的实测精度和可靠性,必须进行已知点的检核,避免出现作业盲点。研究表明,RTK确定整周模糊度的可靠性最高为95%,RTK比静态GPS还多出一些误差因素如数据链传输误差等。因此,和GPS静态测量相比,RTK测量更容易出错,必须进行质量控制。我们一般采用了以下两种方法:(1)已知点检核比较法——用RTK测出已知控制点的坐标进行比较检核,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改正。(2)重测比较法——每次初始化成功后,先重测1-2个已测过的RTK点或高精度控制点,确认无误后才进行RTK测量。最可靠的是已知点检核比较法,但控制点的数量总是有限的,所以没有控制点的地方需要用重测比较法来检验测量成果。经过以上已知点的检核后,符合要求后开始作业。

(6)内业数据处理

数据传输就是将当天的文件转换到SD,然后通过读卡器将SD卡的数据复制到电脑。


第三章界址点的测定

地籍细部测量是地籍测量的核心,而测定界址点又是地籍细部测量的核心。是在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基础上,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界线等,并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绘制宗地图。准确地测定宗地界址点是管理土地产权的基本保证。地籍图是宏观管理土地的重要工具,宗地面积是土地管理中主要的土地信息之一,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和宗地档案的附图。地籍细部测量成果经审核依法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地籍细部测量的内容包括测定界址点、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和面积量算等。

测定界址点是地籍细部测量的核心工作。测定界址点的位置有两种方法,即解析法和勘丈法。解析法测定界址点位置是利用地籍控制点起算数据(坐标、方位角)及实际观测数据(角度、距离),按公式计算界址点的坐标。勘丈法是利用量取界址点之间、界址点与其邻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在图上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点的坐标可以在图上图解获得。当所有界址点都采用解析法测定界址点时,叫做解析法地籍测量;只有部分界址点(通常是街坊外围的界址点以及大单位宗地的部分界址点)采用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其余界址点位采用勘丈法确定时,叫做部分解析法地籍测量;当所有界址点都采用勘丈法测定时,叫做图解勘丈法地籍测量。

3.1界址点测量方法

界址点测量方法包括解析法和图解法。

(1)解析法是指采用全站仪、GPS接收机、钢尺等测量工具,通过全野外测量技术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方法。界址点精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2)图解法是指采用标示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说明界址点位和说明权属界线走向等方式描述实地界址点的位置,由数字摄影测量加密或在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扫描数字化的地籍图和地形图上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方法。图解界址点坐标不能用于放样确定实地界址点的精确位置。界址点精度应符合表3-2的要求。

3.2界址点的精度

3.2.1解析界址点的精度。

解析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精度要求见表3—1。


表3—1解析界址点的精度

3.2.2图解界址点的精度指标

图解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精度指标见表3-2。

表3—2图解界址点的精度

3.2.3解析界址点测量的方法

3.2.3.1一般规定

(1)利用全站仪、GPS接收机和钢尺等测量工具野外实测界址点坐标。主要方法有极坐标法、直角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内外分点法)、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方法等。可根据界址点的观测环境选用不同的方法。

1)当采用全站仪测量时,观测时应做测站检查,检查点可以是定向点、邻近控制点和已测设的界址点。

2)当采用钢尺量距时,宜丈量两次并进行尺长改正,两次较差的绝对值应小于5cm。

3)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测量界址点,都应进行有效检核。有两种检核界址点测量误差的方法,一是界址点坐标点位检核,二是界址点间距检核。检核结果应符合表3—1的规定。

(2)如果测量员没有参与现场指界,施测界址点之前应根据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工作底图到现场细致勘查界址点的位置及其周围的环境,为测量控制点的选取、界址点和地籍图施测方法的选择做好充分的准备。

(3)经土地权属调查确认的已有界址点,现场核实界标未损坏、移动,并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在表3—1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应使用原界址点坐标成果;如检测结果超过表3—1规定的允许误差,经相关土地权利人同意后,采用检测的界址点坐标,并在地籍调查表中的地籍测量记事中说明。

(4)如果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给定了满足表3-1精度要求的新增界址点几何条件或解析坐标等参数,可根据给定的参数计算放样参数,在实地放样埋设界桩。界址点放样的精度应符合表3-1的规定。

(5)测量界址点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能用于作业。观测角度的仪器级别不低于J6级。全站仪的对中、整平、观测等技术要求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执行。GPS接收机的架设、观测和计算按照《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执行。

(6)界址点坐标取位至0.001m。

3.2.3.2解析法的适用范围

(1)极坐标法。极坐标法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区域和农村区域建设用地的界址点测量和城郊结合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测量,也可用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方法无法测定的土地所有权界址点坐标的测量。观测时应采取距离(纵向)和角度(横向)偏心等技术消除或减弱棱镜中心到界址点的偏差(棱镜对准误差)的影响。

(2)角度交会法。对于角度观测方便而距离测量有困难或放置棱镜特别耗时的界址点,可采用角度交会法施测,但交会角应控制在30°~150°的范围内。

(3)距离交会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距离交会法施测,但交会角应控制在30°-150°的范围内。

(4)直角坐标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直角坐标法施测,但界址点到控制线的水平距离与控制线的水平长度之比不应超过1/2。

(5)截距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截距法施测,但外分点到邻近起算点的距离应小于两个起算点之间的距离。

(6)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方法。能满足表3-1精度要求的GPS定位方法主要有GPS实时动态定位方法(RTK)、网络GPS(RTK和CORS)定位方法。观测时,界址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应符合GPS接收机的观测条件。

3.3使用全站仪采集碎部点

碎部测量就是测定碎部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下面结合实习介绍碎部点的选择和碎部测量的方法。

3.3.1碎部点的选择

碎部点应选地物、地貌的特征点。对于地物,碎部点应选在地物轮廓线的方向变化处,如房角点,道路转折点,交叉点,河岸线转弯点以及独立地物的中心点等。连接这些特征点,便得到与实地相似的地物形状。由于地物形状极不规则,一般规定主要地物凸凹部分在图上大于0.5mm均应表示出来,小于0.5mm时,可用直线连接(图上所说的精度根据实际而定)。

3.3.2全站仪在野外采集数据的主要步骤:

1)置仪:在控制点上安置全站仪,检查中心连接螺旋是否旋紧,对中、整平、量取仪器高、开机。

2)创建文件:在全站仪Menu中,选择“数据采集”进入“选择一个文件”,输入一个文件名后确定,即完成文件创建工作,此时仪器将自动生成两个同名文件,一个用来保存采集到的测量数据,一个用来保存采集到的坐标数据。

3)输入测站点:输入一个文件名,回车后即进入数据采集之输入数据窗口,按提示输入测站点点号及标识符、坐标、仪高,后视点点号及标识符、坐标、镜高,仪器瞄准后视点,进行定向。

4)测量碎部点坐标:仪器定向后,即可进入“测量”状态,输入所测碎部点点号、编码、镜高后,精确瞄准竖立在碎部点上的反光镜,按“坐标”键,仪器即测量出棱镜点的坐标,并将测量结果保存到前面输入的坐标文件中,同时将碎部点点号自动加1返回测量状态,再次找准下一个要测的目标,在全站仪上按“同前”即可采集下一个点的坐标。按此方法,可以测量并自动保存其后所测碎部点的三维坐标。

3.3.3注意事项

1)开箱提取仪器前,要看准仪器在箱内放置的方式和位置,装卸仪器时,必须握住提手,将仪器从仪器箱取出或装入仪器箱时,请握住仪器提手和底座,不可握住显示单元的下部。切不可拿仪器的镜筒,否则会影响内部固定部件,从而降低仪器的精度。应握住仪器的基座部分,或双手握住望远镜支架的下部。仪器用毕,先盖上物镜罩,并擦去表面的灰尘。装箱时各部位要放置妥帖,合上箱盖时应无障碍。

2)在架设仪器时要注意对中、整平是否准确,一定把脚架踩实确保脚架稳固。

3)在测量过程中测量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仪器,在仪器1米之内要保持始终有人看守。

4)在测量过程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仪器水准气泡跑出要求范围,必须告诉其他测量人员,重新进行调平、对中、定向。不得擅自调平。

5)在测量过程中观测人员一定要集中精神与跑镜者密切配合,勿要走神而找不到目标耽误工作进度。

6)禁止任何人坐、踏仪器箱,跑镜人员要护好棱镜,不得随处乱放,爱护测量工具。

7)测站之间距离较远,搬站时应将仪器卸下,装箱后背着走。行走前要检查仪器箱是否锁好,检查安全带是否系好。

8)在收放仪器时一定要打开水平和垂直制动,确定关机后装箱。


第四章地籍成果图的编绘

4.1测绘地籍图

4.1.1技术路线

本次地籍调查对已进行初始地籍调查的区域的地籍测量采用修测,未进行地籍调查的区域地籍测量要求全野外数字化实测,地籍测量在地形测量的基础上增补如下地籍要素测量:界址点、线以及其他重要的界标设施;行政区域和地籍区、地籍子区的界线;地类界和保护区的界线。地籍图需要的地物要素可以从地形图数据中转入。基本地籍图、宗地图、各类面积计算、汇总和统计。其成果经审核批准,并依法登记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4.1.2地籍图的基本精度要求

1)界址点间距或界址点至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小于等于图上0.3毫米。

2)地物点相对于最近控制点平面中误差小于等于图上0.5毫米。

3)地物点间相对平面中误差小于等于图上0.4毫米。

4)相邻界址点坐标反算边长与勘丈边长之差一类小于等于10厘米,二类小于等于15厘米。

对街坊外围和内部明显的界址点一般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实测,界址点可使用极坐标法、交会法或在图根导线上用引点法求得。引点水平角观测两个半测回,两次照准两次读数。测距观测一测回,两次较差应小于10mm。测距边不宜超过150m。

对街坊内隐蔽地区的界址点可采用间接方法求得,其中包括:内插、外插、距离交会等。距离丈量应使用检验过的钢尺量两次取中数。推算的界址点应严格位于两已知点间的直线上。用直角推算时,定向边不宜短于推算边。用间接方法计算界址点坐标的数量,不得超过界址点总数的20%。

4.1.3地籍图要素及界址点测量

1)界址点、界址线按权属调查确定的位置测绘。没有调查成果的,按实际使用范围界线测绘。

2)房屋及其分构筑物测绘应以外墙基为准,悬空建筑(水上房屋、飘楼、骑楼、柱廊等)按其外轮廓测绘并注房屋结构与层数。悬空建筑用虚线表示。

3)房檐、临时性棚房和简易房屋不表示。房屋内天井大于图上4mm2的应表示。房屋外轮廓凹、凸小于图上0.4mm时可综合,大于0.4mm的依实际轮廓测绘。落地阳台应综合为房屋,构筑物按外轮廓测绘。

4)位于宗地界址线上的台阶以及五级以上的台阶、外楼梯应表示,宗地内部房屋的的台阶、楼梯一般不表示。

5)作为权属界线的线状地物(围墙、栏栅、铁丝网、活树篱笆等)应测绘。

6)铁路、公路、街道、内部道路及道路交叉处、公共场所内的大花圃应测绘。铁路、公路两侧用地界线已有权属调查成果的,应予实测。公路按路肩测绘,街道按渠边石施测;无渠边石的不测绘街道线,内部道路按实际界线测绘。道路的路堤路堑用相应符号表示。

7)块地按实际界线测量。

8)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大片没有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应适当测设高程点。

4.1.4地籍图编绘

1)各级行政界线要素。本次涉及的行政界线有市、区、县、乡、镇、办事处、国有农场、村界。两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只表示高级界线,境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拐角处绘出点或线。

2)界址要素。包括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界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在地籍图上界址点用直径0.8mm的红色小圆圈表示,不注记界址点号。界址线用0.3mm的红线表示,与宗地界址线重合的其他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跃注记;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注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内。

3)地籍号。地籍号由区县编号、街道号、街及宗地号组成,具体街坊划分见附图长沙市城镇地籍建库街坊结合图,地籍编号方法见《长沙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化方案说明》。在地籍图上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注记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在宗地内。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对于跨越图幅的宗地,在不同的图幅各部分都须注记宗地号。如果某街道或街坊或宗地只有较小区域在本图幅内,相应的编号可以用标识线移在所在宗地外空白处注记,或在本图幅内图廓线外。如果本图幅内宗地面积太小,地籍图上也可以不注记。

4)地类。在地籍图上按《全国土地分类》体系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友注记地类,地籍图上应注记地类的三级分类。对于宗地较小的住宅用地,可以省略不注记,其它各类用地码一律不得省略。道路用地,包括分割街坊的道路和街坊内的道、巷、通道的宗地,都应按《全国土地分类》体系的规定要求注记其相应的地类码。宗地内部不同的用地类别,要测出地类界(如宗地内道路、绿化、办公、宾馆、体育场地等)以方便内业构面。《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见后附表。

5)座落。宗地的座落由行政区名、道路名(或地名)及门牌号组成,地籍图上应适当注记行政区及道路名,宗地门牌号可以选择注记。

6)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在地籍图上可选择性注记单位名称和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因单位宗地较小,可以不在地籍图上注记单位名称。在地籍图上不需要注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名称。

7)土地等级。对于已完成土地定格估价的区域,在地籍图上绘出土地分级界线及相应的土地等级注记。

8)将外业测量的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坐标展绘到计算机内。

9)房屋不注记建筑材料,应注记层数,宗地内无界址意义的小于图上6mm2的非主要房屋可适当取舍,房屋只对本宗地内较永久主要建筑物编号,并注记在建筑物右上角距边线1mm处,实地有楼栋号的注记在房屋编号下方。

10)宗地内的围墙可适当取舍,电力线、通讯线不表示。

11)单位名称注记全称,共用宗注记一个较大单位名称后加等字。宗地门牌号注记在单位门口界址线内,并平行于界址线,字头大致朝北或西。

12)公路、街道、河流、沟渠、池塘、公共绿地及相应名称一般应表示。道路通过的主要桥梁、涵应绘出,河流有流向符号。

13)宗地图计算机数字化制图可采用A4、A3的幅面或标准图幅的规格。宗地图的内容:宗地所在图幅号(凡跨图幅的宗地只注一个图幅号,按宗地主要部分所在图幅标注),本宗地籍号、地类号、使用者名称、宗地面积、界址点及界址点号、界址边长、邻宗宗地号及邻宗界址示意线等。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应注记解析边长。边长以米为单位,取至小数点后2位。界址点号注记为略写前加J,如J15。


4.2宗地图的制作

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图件。它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对界址点坐标进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其他的地籍资料也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

宗地图和分幅地籍图是宗地现状的直观描述。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分幅地籍图是以地图标准分幅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宗地图与地籍图上的内容必须统一。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通过具有法律手续的土地登记过程的认可,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持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

4.2.1宗地图内容

宗地图的主要内容:图幅号、地籍号;本宗地号、地类号、门牌号、面积及单位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含与邻宗地共用的界址点)、界址线及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邻宗地界址线(示意);相邻宗地、道路、街巷及其名称;比例尺、指北方向、图廓线、制图单位、制图员、审核员及日期等。

4.2.2宗地图绘制方法

宗地图绘制方法有蒙绘法、缩放绘制法、复制法、计算机输出法。

(1)蒙绘法

以基本地籍图作底图,将薄膜蒙在所需宗地位置上,逐项准确地透绘所需要素,整饰后制作宗地图。

(2)缩放绘制法

宗地过大或过小时,可采取按比例缩小或放大的方法,先透绘后整饰,再制作宗地图。

(3)复制法

宗地的信息过多时,可采用复制法复制地籍图制作宗地图。大宗地可缩小复印,小宗地可放大复印,但复印后须加注界址边长数据、面积及图廓等要素,并删除邻宗地的部分内容。

(4)计算机输出法

利用数字法测图时,宗地图生成是在数字法测图系统中自动生成,生成的宗地图须加注界址边长数据、面积及图廓等要素。

4.2.3宗地图的要求

宗地图的要求是:宗地图一般用32K、16K、8K纸,宗地过大时,原则上可按分幅图整饰;宗地图必须依比例尺真实蒙绘;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界址边长注记采用实丈边长和解析反算边长均可;宗地图指北方向必须与相应的地籍图指北方向一致;宗地图的整饰、注记规格同地籍图。

面积量算系指水平面积量算。面积量算的内容包括宗地面积、地类面积、宗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量算与面积汇总统计。面积量算是为城镇土地登记发证、汇总统计、出让、转让、征用土地等提供宗地准确面积数据的技术服务性工作。面积量算结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面积量算方法一般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种。

4.3地籍测量成果图

宗地草图

宗地图

界址点成果


4.4测量成果检查验收

4.4.1检查依据

地籍测量成果检查依据有以下内容:

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年)。

2)《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年)。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1995年)。

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5)《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年)。

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年)。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0)《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11)《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国土资厅发[2012]54号)。

4.4.2内业检查

内业检查采用详查、概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内业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结合被检查县级单位技术承担作业单位情况、作业方法等,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样本进行详查。详查样本不合格的,判定详查不合格。

根据详查检查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进行概查。对检查表中检查比例为100%的项进行全数概查。在概查中发现伪造成果、技术路线重大偏差,系统性缺陷,判为概查不合格。

质量等级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详查、概查均合格的,评定为内业成果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4.4.2.1土地权属调查成果

详查分层随机抽样样本的纸质成果,样本以“宗”为单位成果,样本量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数的5%(最低不少于10宗),争议宗地数的3%(最低不少于2宗),飞地宗地数的3%(最低不少于2宗);其他非抽样样本的电子成果数据进行概查。

检查内容如下:

①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检查村委会对行政村内部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程序(村委会提出并公告、乡审核确认)是否合法,认定是否正确。

②集体土地的指界人推举、指界通知书回执通过查看指界人推举手续,对指界人推举的同意签章率是否超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应与会人员的2/3,手续是否合法有效,通过检查影像资料或记录资料,检查指界人推举结果是否经过公告;检查指界通知书回执填写是否齐全。

③权属来源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合法没有权源材料的在土地登记时应注明情况。

④宗地代码编制,设宗

通过查看结合图,检查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是否分别以乡(镇、街道)、行政村(街坊)为基础划分;宗地代码结构是否19位,特征码是否正确,不能出现GA等不合理的特征码;飞地宗地代码是否按坐落地统一编码;宗地代码有无重漏,宗地号是否按从西向东、从北向南编序;设宗是否合理。

⑤地籍调查表基本表填写

权利人是否按“*村(乡、组)农民集体”填写,或者按公章所显示的权利人+“村(乡、组)农民集体”填写;各栏目填写是否齐全、清晰;图幅号是否按1:10000国家统一图幅号填写,是否填全本宗地各部分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表中有无涂改现象,有无连环划改,划改次数是否超过两次,划改处是否由划改人签字或盖章;表中划改处是否用“\”符号,确属不填栏目是否用“/”划去;附页和附贴是否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章;

⑥地籍调查表中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等图表对照草图、权属界线图(或地籍图)检查界址点和界址线设定是否合理;三权交汇处、界址线附着物变化处、容易引起争议的界线应该设立界址点;重要界址点是否设界标;界标种类、界址线类别和位置标示是否合理,与邻宗是否在界址线位置(自有、共有、他有)上逻辑一致,与邻宗是否在界址点个数、界标种类、界址线类别上完全一致,与影像图中界址线附着地物是否一致;界址点和界址线勾划信息、重要界址点栏、重要界址线栏文字描述是否和草图一致;界址签章表中,有指界人签字、盖章或手印,要加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印章;

草图图面是否清晰易读,比例是否适当(面积较大、界限复杂的宗地可不绘制宗地草图,可以利用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图等绘制土地权属界线附图并签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草图中本、邻宗宗地号(含特征码和宗地顺序号)、权利人、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邻宗分宗短线、丈量着、丈量日期、检查者、检查日期、概括比例尺、指北针等要素是否齐全;图表宗地号、权利人、界址点、界址线、界址附着物等内容是否一致。

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土地权属争议原由记录是否清楚,争议范围是否准确,争议双方是否在示意图上盖章,“调查人员”栏是否由国土部门和作业部门双方签章。

⑧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图)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界址点描述与界址线走向说明是否准确,图文是否一致,签章是否齐全,“调查人员”应有国土部门主管人员和作业队伍人员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权属界线图内容(包括本、邻宗权利人名称和印章,宗地代码、界址点及其编号,界址线,重要地理名称)是否齐全,图面是否清晰,图式、图例、色标是否规范,整饰是否规范。

⑨各图表相关要素描述

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图、地籍图、宗地图中相关的宗地号、权利人、界址点、界址线、界址线附着物等内容是否一致。

4.4.2.2地籍测量成果

对土地权属调查抽样宗所涉及到的界址点坐标成果、宗地图、地籍图纸质成果进行详查。地籍图详查抽样量为图幅数的5%(不少于2张满幅);其他非抽样样本进行概查。

检查内容的数学基础:

①平面坐标系统的是否1980西安坐标系统;

②地图投影是否高斯-克吕格投影;

③采用3度分带投影,带号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一致;

④高程系统是否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总结

地籍测量是以现代测绘科学技术为基础,立足于土地权利和土地利用的空间特征,以土地的管理、经济及其法律为支撑来研究土地信息的采集、处理和表达的工程技术。它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地块的位置、面积,保持土地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地块的分割、合并、产权转移和利用类别变化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地籍调查工作通过对实地调查区内每宗土地的坐落、权属、界址、用途及宗地间的相互关系等要素的调查后,并通过测绘得出每宗地界址点坐标面积和宗地内地物要素等情况,为土地申报登记发证与土地权属复查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地籍测量和一般测量工作的施测一样,也必须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原则,首先进行地籍控制测量。地籍控制测量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对地籍测量来说,通常只对测区建立平面控制,仅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才实施高程控制测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活跃,国际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对工作效率和经济利润的追逐越发强烈。为适应这一历史趋势,使我国的地籍测绘事业迎头赶上,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应对:一是对传统的土地测量理论、技术和方法进一步地拓宽思路,使其理论更加丰富和完善,技术和方法更加规范化,在土地空间信息快速获取和内外业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二是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并不断地改善数据质量,使土地工作更加合理和高效;三是使高新测绘技术成为地籍测量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快速、高质量地获取土地空间信息的技术手段之一。依托GPS技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土地测量参考系统,为土地信息大范围的交流及相关土地管理工作的快速实现打下基础。依托卫星资源遥感监测技术,经济地、快速地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再结合常规的地面土地利用监测手段,为国家的各项决策快速提供土地利用变化的资料。由于时间有限和个人的能力原因,在本课题的研究中不免有一些不到之处,只对一些问题作了片面的解释。


参考文献

[01]数字测图1:500、1:1000、1:2000规范(GB/T20257.1-2007)2007.

[02]地籍测量中数字化测图的特点及应用(3)

[03]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原理及应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04]詹长根.地籍测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05]李聚方,赵杰.地形测量.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

[06]覃其进.浅谈数字化技术在地籍测绘中的应用[J].广西地质 2001

[07]高恒昌,段朝辉,张澎.数字化测图在城镇地籍测量中的应用[J].城市勘测,2002

[08]地籍测量规范(CH5002-94)北京出版社.测绘出版社2001


致谢

本论文是在杨传宽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选题、写作、直到最后的定稿,都倾注了杨老师大量的心血,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杨老师从各方面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尽可能的帮助。他严谨的治学态度,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深深的感染了我,他高尚的人格品质、开阔敏锐的学术思想、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渊博深邃的学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我受益颇丰,杨老师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以及对科研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给我树立了榜样,在此再一次向杨老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我也非常感谢朱恩利老师,刘云彤老师,感谢他们在我的三年大学生涯中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和帮助。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与为人,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附录

编号 :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地籍调查表

      县(市、区)       地籍区       地籍子区

年    月     日

总登记

注:本页不够可续页

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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