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社区居委会居规民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社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居民代表讨论,制定如下居规民约:
1、热爱中国共 产 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各级政府的法规法令。
3、提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聚众赌博,不参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4、勤俭持家,提倡移风易俗,执行殡改新风。
5、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中心,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弘扬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友爱、团结互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高尚风格,争当“十星级文明家庭”营造文明向上的和谐社会。
6、遵守婚姻法,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反对买卖包办婚姻、近亲结婚、早婚早育和歧视妇女等行为。
7、居民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交通安全事故等,要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房屋出租户必须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和《计生责任书》,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综治,计生相关政策必须受到处罚。
8、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养花植草、绿化美化环境,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卫生设施,禁养家禽家畜,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乱堆杂物。
9、沿街两侧的居民和店面必须认真实行“门前三包”文明经商,门前不准堆放杂物,不准乱张贴,定期组织除杂草、消灭卫生死角。
10、本辖区内单位、楼院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居委会不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城东宝社区居委会
二0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