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

时间:2024.5.8

《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

一、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验单付款为3天。(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验货付款为10天。(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4)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6)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八、3个月/90天(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同一管辖范围内,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5@p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废旧物资也是90日)。(4)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九、6个月(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经海关总署的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4)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付款日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5)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1年(1)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普通为2年)。

十一、5年(1)已开具的#5@p存根联和#5@p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折旧年限为5年。

十二、10年(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十三、万分之五(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2)未按期缴纳关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其他(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税收性质

如果增值税属于流转税,那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流转税?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来整理一下: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 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

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因此,土地增值税不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教材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需要我们熟记的关于日期期限限制的考试内容,如招股说明书公布日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期限,票据持有人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布日期等等,相关内容归纳如下: 2日 3日 5日

7日 8日 10日 12日 15日 1、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日:

(1)票据持有人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第一次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日起3日内报告、通知及公告,并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收购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3、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

(6)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4、7日:

(1)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2)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8日:

(1)“全额预缴款”方式发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天。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董事会开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5)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7、12日:

(1)票据付款人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的,不再有协助义务。

8、15日:

(1)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2)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应于债权申抱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3)收购人应当在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4)产权纠纷,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5)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或予以公告。

(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债务

清册、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据材料。

(7)发行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

(8)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的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管理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第二篇:经济法基础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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