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 黄龙县 文件 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农进办发[2011]1号
关于开展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陕政发(2010)26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10)7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
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决策。认真做好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把握基本情况,才能有准备地做好户籍迁移、落户后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子女上学等一系列服务性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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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摸底的范围、对象
各乡镇所有村委会、社区农村居民。
三、调查摸底工作内容及重点
调查内容:农村居民家庭人口、从业人员所从事职业、现在城镇有无住房或居住方式、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有无进城落户的意愿及选择落户城镇等情况。
各乡镇要把开展此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情况调查清楚。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辖区总户数、总人口,其中愿意进城落户的户数、人数;
2、有条件且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的基本情况;
3、目前居住地及住房情况;
4、占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情况;
5、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6、家庭成员就业及就业需求情况;
7、子女接受教育的需求情况;
8、有条件且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否愿意举家迁入城镇以及对落户地的选择等情况;
9、失地农民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从5月20日开始,到5月29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1、扎实安排,深入调查。要按照县上统一安排,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如实填写《黄龙县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愿调查表》。调查摸底要全面真实,做到乡(镇) - 2 -
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确保调查能全面反映我县实际;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将外出务工人员作为调查摸底的主要对象,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底子,准确反映其进城落户的意愿。
2、认真分析,及时反馈。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开展统计分析,形成调查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本乡镇农村居民户数和人口,自愿选择进城落户家庭户数和人数;近期可以进城落户的重点人群及户数及其它重要内容。)
3、各乡镇5月30日前务必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农进办(人社局511室)。
附:
《黄龙县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情况调查表》
《黄龙县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情况调查统计表》
(借章)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村居民 进城落户△ 调查 通知
黄龙县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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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黄陵县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
关于加强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宣传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个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和9月2日全省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的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出台的
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政策宣传,为推进全县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奠定良好舆论基础。
二、 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和业务特
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编印宣传资料,宣
传进城落户农民社保的办理及接续办法,进城后就业培训的规定及办法。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的落户手续办理相关规定。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建筑物的处理办法。县农林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退出承包地的流转办法。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建筑物和承包地的补贴标准和资金保障等具体实施办法。县住建局主要宣传进城落户农民申请享受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子女上学的相关规定。县地税局主要负责宣传进城落户农民申办各种经济实体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乡镇政府要在本乡镇全面宣传农民进城落户的现实意义、政策规定和办理办法。
三、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宣传工作,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召开农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印刷政策宣传手册和标语X月X日要悬挂到位,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制作系列访谈和新闻节目,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督察检查,确保全县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工作顺利开展。
附:宣传标语内容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