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会议
为加大监督管控力度,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3月16日,国网井陉县供电公司召开了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会议,对20xx年协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20xx年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首先对20xx年协同开展的供电所专项治理活动和农网工程建设回头看、财务检查和完善、行风建设和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物料仓储管理标准化管理、“六查”活动、供电所和服务窗口的明察暗访等六项重点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责任部门。随后对20xx年一季度
会议指出,协同监督工作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公司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协同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合力, 完善监督机制。从严管控,坚定不移深化协同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协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严”字贯穿企业管理的始终,以坚定的决心、高效的管理、务实的举措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做到严守规矩,增强监督意识;严格履职,落实监督责任;严控风险,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彻改,强化重点管控。 会议强调,20xx年公司将开展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包括集体企业),以专业管理部门每月自查,纪委每季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决 - 1 -
策事项、程序的监督,加强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并对检查情况实行责任追溯。要求各部位按照市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管控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对自采物资和工程分包资料,做好公示前的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强党性、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月活动;大力开展依法治企检查问题“回头看”工作,对各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对20xx年末日常可控费用调整款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协同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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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职责和程序,推进公司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重大问题提交本级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二章 会议内容
第三条 联席会议议事的主要内容为:
(一)研究决定涉及本单位协同监督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计划;
(二)讨论季度和年度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部署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
(四)研究有关监督工作的整改意见;
(五)研究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部门提出的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六)讨论成员部门监督工作报告,对成员部门的工作做出评价;
(七)研究协同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第三章 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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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全部参加,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参加。
第五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根据情况或成员部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或全部成员部门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 联席会议议题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成员部门意见汇总后提出,报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确定。
第八条 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本季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对所属部门的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问题等。
第九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有关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发。
第四章 事项督办
第十条 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沟通、协调、联系和督办工作。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讨论过程的具体情况、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和公布的决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外人员泄露,不得将会议上的不同意见对外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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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文件、材料、原始记录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归档。查阅会议记录须经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工作规则适用于全公司。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