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态村建设标准
文明生态村建设按照“五化、三实行、五堆、三提高、五有、三转变”的标准开展建设工作,基本标准为:
(一)五化:即硬化:村主干道路全部硬化,村路道路硬化率达到90%,农户门前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且排水渠配套齐备,自来水进户率达到90%;净化:柴草定点堆放。畜禽圈养,无粪土、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建材堵街挡巷现象;绿化:农户房前院内栽有花草树木,村内街道、主干生产路、渠实行统一绿化,村内绿化覆盖率达到15%,田间林网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5%,真正做到“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生态化:推广使用沼气,开展卫生改厕,沼气池建造、卫生改厕率达到70%,沼液、沼渣在农业生产上得到综合利用;环保化: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科学使用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50%,农业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二)三实行:即实行秸秆综合利用,通过直接还田、青贮、工业加工等途径,秸秆利用率达到70%;实行垃圾城市化管理,垃圾袋装,统一收集,定点堆放,统一清运,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对农业污染的综合治理。
(三)五推:即推行农业产业化,拉长农业产业链,年末主导产业产值中种植业较上年递增10%,养殖业较上年递增
20%;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产品、有机食品年生产量逐步提高;推行生态农业,积极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有机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到村组耕地面积的50%;推行农业生产协会式管理,村有主导产业协会,且功能完备、运转正常,农产品推销通过协会实现与市场有效对接;推行农民培训计划,积极配合县乡两级开展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和其他各类专业技能证书的培训,证书获得总数占到劳动力总数的15%以上。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劳务输出人数占到富余劳动力的80%以上。
(四)三提高:即农民群众的组织文化程度得到持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有效的提高,年均增长率达到10%左右;农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持续提高。
(五)五有:即村有两委会办公场所。村级班子坚强有力,村规民约、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刑事发案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有文化站。形势政策教育、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经常化;有卫生室。群众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常见病治疗有保障,无计划外生育;有精神文明建设自治机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创评和农户诚信评价制度化。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协会、文化中心等群众自治机构健全,功
能发挥正常;有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坚持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现象,群众性文化生活健康活跃、丰富多彩,扫盲率达到95%以上,“十星级文明户”占农村总户数的40%以上。
(六)三转变:即村民的思维方式实现由封闭思维向开放思维、有小农经济思维向商品经济思维的转变,思想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生活方式实现由传统农村型向城镇型的转变,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得到推广普及;生产方式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型农业、无机农业向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进一步转变,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文明生态村村民守则
一、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
二、保持街道整洁,不乱堆草物,不乱扔废弃物。
三、保持家庭院落环境整齐,不乱放物品,不乱晾晒衣被。
四、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五、文明娱乐,不噪音扰民,不酗酒、赌博。
六、邻里和睦,不传闲话,不闹纠纷。
七、维护治安秩序,不打架骂人,不违反村规民约。
八、遵章守法,不搞违章建筑。
门前“四包”责任制
包卫生:坚持每天打扫门前卫生,无“三堆”“三乱”现象; 包绿化:管好门前树木花草;
包设施:道路排水畅通无杂物;
包秩序:邻里团结,秩序良好。
责任人: 管护人:
村民健康行为十条要求
一、饭前便后洗手
二、每天早晚刷牙
三、定期洗澡、理发、剪指甲
四、着装整洁规范
五、勤晒被褥
六、讲卫生、讲公德、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等
七、不吸烟、不酗酒
八、每天进行一次锻炼
九、按时让孩子参加免疫
十、主动学习卫生知识
村 民 卫 生公 约
一 、不准乱堆柴垛 做到摆放整齐位置恰当
二 、不准乱堆粪土 做到街道畅通干净卫生
三 、不准乱倒垃圾 做到分类袋装集中堆放
四、 不准乱泼污水 做到污水进渠净化环境
五 、不准畜禽乱跑 做到分门别类舍饲圈养
家庭基本卫生要求
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家庭主要成员懂得卫生防疫知识。
居室优雅迎风良好。
讲究饮食卫生,厨具干净,勤消毒,厨房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分开;
卫生间干净,整洁,勤打扫。
消除蚊子、老鼠、苍蝇、蟑螂。
家禽家畜圈养,禽畜舍干净。
柴草,粪土,煤堆放整齐,庭院清洁。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
文章类型:生态建设项目管理 文章加入时间:2010-11-19 点击数:208
一、基本条件
1、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规划
科学,布局合理、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二、考核指标
指 标 名 称 东部 中部 西部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8000 ≥6000 ≥4000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95 ≥95 环境卫生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90 ≥80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 100 100 无害化处理率(%) 100 ≥90 ≥80
5、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80 ≥70
污染控制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7、清洁能源普及率(%) ≥90 ≥80 ≥70
8、农膜回收率(%) ≥90 ≥85 ≥80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80 ≥70 资源保护与利用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 ≥90 ≥80
11、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50 ≥50≥50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5 ≥95 ≥95 — 4 —
附:
指 标 解 释
本创建标准中所指“村”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行政村。
一、基本条件
1、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规划
科学,布局合理、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1)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环保部门备案;
2)村域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区(包括工业和畜禽养殖
区)与生活区分离;
3)村庄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协调,有古树、古迹的
村庄,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
4)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
有序;
5)村域内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包括排
灌沟、渠,河、湖、水塘等。不含非本村管辖的专门用于排污的过
境河道、排污沟等);
6)村内宅边、路旁等适宜树木生长的地方应当植树;
7)空气质量好,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测试。
— 5 —
2、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
识,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村内企业认真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制度,近三年内
没有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村内没有大于25 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破坏草原、 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贩卖、食用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
现象;
3)近三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考核方式:现场走访、察看;查阅有关证明材料;问卷调查。
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1)无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企业;
2)布局合理,工业企业群相对集中,实现园区管理;
3)主要企业实行了清洁生产。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走访。
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1)制定了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家喻户晓;
2)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内容经常更新;
3)群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环境意识,有正常的反映保护环境
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考核方式: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察看。 — 6 —
二、考核指标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
考核方式:查阅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生活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
则》。计算公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域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全村总户数
包括外来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户数(下同)。
考核方式:查阅全村总户数名册和饮用水达标户名册,验收时
现场抽查。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卫生厕所普及率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
例。计算公式: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全村
总户数×100%。
1)建有卫生公共厕所且卫生公厕拥有率高于 1 座/600 户,公共
厕所落实保洁措施;
2)卫生厕所应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包括粪尿分集式生态
卫生厕所、栅格化粪池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各地可根据改
水改厕要求,选择适宜类型;
3)草原牧区经其省级卫生部门或环保部门认可的其它不污染
环境的各种方式也可算作卫生厕所。
— 7 —
考核方式:查阅卫生厕所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
1)有固定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箱、池);
2)定期清运并送乡镇或区县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
扫、河道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及时清运
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
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垃圾处理厂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
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5、生活污水处理率
生活污水处理率=(一、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氧化塘、氧化
沟、净化沼气池及土(湿)地处理系统处理量)/村内生活污水排放
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村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废气、
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量/村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总量
×100%,取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的平均数;有关解
— 8 —
释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口径。
考核方式:查阅县级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
7、清洁能源普及率
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清洁能源
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
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秸
秆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
考核方式:提供清洁能源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8、农膜回收率
指回收薄膜量占使用薄膜量的百分比。
农膜回收率=回收薄膜量/使用薄膜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农资使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农膜回收系统
及其回收利用证明原件和原始记录单;抽样调查。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括合理还田、作为生物质能源、其它方
式的综合利用,但不包括野外(田间)焚烧、废弃等。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产生总量
×100%。
考核方式:查阅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综
合利用设施并走访群众。
— 9 —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指通过沼气、堆肥等方式利用的畜禽粪便的量占畜禽粪便产生
量的百分比。草原牧区等非集中养殖区土地系统承载力如果适应,还
田方式亦算综合利用,但污染物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则还田方式不算。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量/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11、绿化覆盖率
以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为准,但水面面积较大的地区在计
算绿地覆盖率时水面面积可不统计在总面积之内。 考核方式:查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无公害、
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之和占行政村农业总面积的百分比。
1)有生物、物理防治农业病虫害的措施;
2)主要农产品农药检出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或
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或有机农产品。单纯的工业村、
林业村、旅游村和其它没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
村不考核此部分。
考核方式:查阅有关材料、有关证书,现场走访、察看。
湖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
更新日期:【2011-01-24】 阅读次数:106
一、基本条件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
二、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经济水平
均水平 5
环境卫生
2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0 8 ≥80 8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参考分值 1 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当地平3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污染控制 4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
无害化处理率(%)(参考指标) ≥90
≥70 9
5 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9 6 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90 9
资源保护与利用 7 清洁能源(沼气)普及率(%) ≥70
9 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5 9 规模化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0 6 可持续发展 10 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6
11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比例(%) ≥406 12 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6 13 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6
公众参与 14 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0 8
三、指标解释
本创建标准中所指“村”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行政村。
(一)基本条件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指标解释:村域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区(包括工业和畜禽养殖区)与生活区分离;村庄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协调,有古树、古迹的村庄,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村域内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包括排灌沟、渠,河、湖、水
塘等,不含非本村管辖的专门用于排污的过境河道、排污沟等);村内宅边、路旁等适宜林木生长的地方进行了植树绿化;空气质量好,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测试。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指标解释:乡村布局合理,工业企业群相对集中;依法关停落后生产工艺与企业;新建项目执行了环评制度与“三同时”制度。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走访。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指标解释:近三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村内没有大于25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贩卖、食用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
考核方式:现场走访、察看;查阅有关证明材料;问卷调查。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指标解释:所在村制定了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家喻户晓;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内容经常更新;群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环境意识,有正常的反映保护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村风文明,民风淳朴。
考核方式: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察看。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指标解释:村民与村内企业认真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村民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村民积极参与公众环境保护活动。
考核方式:现场走访、查阅资料。
(二)考核指标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
指标解释: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当地平均水平”是指行政村所在县平均水平。 考核方式:查阅县级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指标解释:农户生活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计算公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域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
数/全村总户数×100%;全村总户数包括外来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户数(下同)。
考核方式:查阅全村总户数名册和饮用水达标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指标解释:卫生厕所普及率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1)建有卫生公共厕所且卫生公厕拥有率高于1 座/600 户,公共厕所落实保洁措施;
2)卫生厕所应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包括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栅格化粪池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各地可根据改水改厕要求,选择适宜类型;
考核方式:查阅卫生厕所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解释:1)所在村有固定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箱、池);
2)定期清运并送乡镇或区县垃圾处理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河道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及时清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垃圾处理场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5、生活污水处理率
指标解释:所在村经过污水处理设施或其他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污水折算量占该村所有农户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集中污水处理厂,其他处理设施包括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湿地废水处理系统等。 考核方式: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村属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村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量/村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总量×100%,取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的平均数;有关解释参照国家环保部的统计口径。
考核方式:查阅县级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
7、清洁能源(沼气)普及率
指标解释:本村使用清洁能源(沼气)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清洁能源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秸秆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
考核方式:提供清洁能源(沼气)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括合理还田、作为生物质能源、其它方式的综合利用,但不包括野外(田间)焚烧、废弃等。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综合利用设施并走访群众。
9、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村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与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200头以上的猪、50头以上的牛、3000羽以上的鸡(鸭、鹅)、500只以上的兔和100只以上的羊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用作肥料、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量/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10、绿化覆盖率
指标解释: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为准,但水面面积较大的地区在计算绿地覆盖率时水面面积可不统计在总面积之内。
考核方式:查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11、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指标解释: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之和占行政村农业总面积的百分比。1)有生物、物理防治农业病虫害的措施;
2)主要农产品农药检出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3)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或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或有机农产品。单纯的工业村、林业村、旅游村和其它没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村不考核此部分。
考核方式:查阅有关材料、有关证书,现场走访、察看。
12、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指标解释: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和化肥施用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与播种总面积之比。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折纯量是指把氮肥、磷肥、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成份进行折算后的数量。
考核方式:考核近三年农田农药化肥施用情况。查阅有关证
明材料和现场查看有关措施。
13、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指标解释: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为准,考核近三年的情况。
考核方式:查阅有关证明材料和现场查看有关措施。
14、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指标解释: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全村居民户数的五分之一。问卷在“满意”、“不满意”二者之间进行选择。村民环境状况满意率=问卷结果为“满意”的问卷数/问卷发放总数×100%。
考核方式:现场抽查;考核期间,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
资料来源:《关于全面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的通知》(鄂环发[2009]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