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重庆文理学院
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项目投标书
项 目 名 称: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
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辩论赛
项 目 类 别:艺术类
项 目 负责人:叶晓力、张嘉琪、杨世奇、张干、白婷、曹馨
承担项目 单 位:重庆文理学院思逸辩论社
项目起止 日 期: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二月二十日
填 表 日 期: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重庆文理学院课外科技文化活动项目评审表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辩论赛活动投标书
一、项目名称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辩论赛
二、活动主题
活跃校园文化生活,锻炼口才及反应能力
三、活动目的
本届辩论赛主要为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开拓思想,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培养发掘辩论人才。本着“公平竞争,力争第一”的精神,提高学生的阅读、写作、视听、演讲和团队的组织及团结协作能力等,并以此来促学风,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校风。
同时也是倡导广大在校青年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追求进步,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五、承办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思逸辩论社
六、协办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联合会学习部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文明礼仪部
星湖写作社外联部
七、活动时间及地点
1.初 赛:待定
2.复 赛:待定
3.半决赛:待定
4.决 赛:待定
七、活动地点
红河校区 星湖校区
八、参与对象
重庆文理学院全体学生
九、活动形式
征集辩论队伍,进行辩论比赛
十、活动详细实施方案
(一)前期活动阶段
1.海报宣传(思逸宣传部)
2.外联部拉赞助(思逸外联部、星湖写作社外联部)
设置礼仪(思逸礼仪队、校文明礼仪部)
3.辩题收集(思逸口才实践部、思逸材料收集部、校学习部)
4.邀请辩论会主席(思逸办公室)
5.邀请评委(思逸办公室、校文明礼仪部)
6.申请活动使用的教室(思逸组织规划部)
(二)赛前准备阶段
1.报名的选手自行组队并对他们进行培训
2.辩题的确定
3.各部门确定自己在比赛中所要负责的事项
4.准备奖品及活动所需的用品
(三)赛后整理阶段
1.归还所借的东西
2.社团内的各个部门进行赛后总结
3.写活动总结
十一、奖项设置
1.团体冠军一队(每个辩手颁发奖状+奖品)
团体亚军一队(每个辩手颁发奖状+奖品)
2.优秀辩手(复赛之后每场一名颁发个人奖状+奖品)
3.最佳辩手(决赛中产生颁发个人奖状+奖品)
4.优秀主持人(颁发奖状+奖品)
5.社团优秀工作者(颁发奖状+奖品)
十二、活动经费预算(详见附页8)
十三、策划安排
思逸辩论社活动策划部、办公室
校学习部,校文明礼仪部
十四、活动宣传
思逸辩论社宣传部、网信部,星湖写作社外联部
十五、活动预期的成果
加强我社内部建设,增进我社团内部社员间的友谊,完善我社团的管理。通过展示展示辩论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当代青年大学生优良的学习习惯,促进学风建设。
活动以辩论赛的形式向主办单位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重庆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汇报。
十六、活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一)活动负责人:叶晓力、张嘉琪
(二)活动总策划:刘茂
(三)指导教师:李芹燕、周杰
(四)组织机构
策 划:叶晓力、刘茂、付峰、张干、白婷、曹馨
现场协调:陈柳飞、易小红、钱兵桥、赵瑶瑶
大赛统筹:张嘉琪、隆勤伟、肖娇、王坤、唐莹
活动宣传:周芳、于海跃、宋中玲、王玮
会场布置:邓亚琼、于海跃
礼 仪 队:刘静、曹馨
十七、大赛评委:
评 委:李芹燕、周杰等专业老师和历届辩论赛优秀辩手
十八、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辩论赛评判办法
附件3:辩论赛个人评分表
附件4:辩论赛团体评分表
附件5: 辩论赛团体结果记录单
附件6:辩论赛个人结果记录单
附件7:辩论赛具体流程及各环节要求
附件8:经费开支预算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辩论赛报名表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辩论赛评判办法
(一)评委组成
初(复)赛及半决赛时每场比赛由五位有辩论经验的各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及部分老师组成裁判团;决赛时将由五位专业评委老师和学校领导作为裁判团和嘉宾。
(二)评分项目
评分项目包括团体分和个人分两部分
1.团体评分项目:
开篇立论 10分
攻 辩 10 分
攻辩小结 10 分
评委提问 5 分
自由辩论 20 分
观众提问 5 分
总结陈词 10 分
语言风度 10 分
整体配合 20 分
2.个人评分项目:
语言表达 10 分
整体配合 10 分
辩驳能力 10 分
美感风度 10 分
综合印象 10 分
3.扣分原则:
凡在评分项目中,不符合评判要求和违反规则的,均应酌情扣分。
由于参赛队自身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影响比赛进程,扣除责任方10——20分。
(三)评判办法
1.团体评判办法:
(1)审题
对所持立场是否从逻辑、理论、事实等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据是否充足;推理关系是否明晰。
(2)论证
论证是否有说服力;论据是否充分;推理过程是否合乎逻辑;事实引用是否得当。
(3)辩驳
提问题能否抓住对方要害,问题简单明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问题或提问不清要适当扣分;是否正面回答对方问题,能否给人以有理有据的感觉,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问题要适当扣分
(4)配合
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自由辩论时发言是否错落有致;回答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能否给对手有力冲击。
(5)辩风
语言是否流畅,用词是否得当、语调是否抑扬顿挫,语速适中;是否尊重对方辩友,尊重评委;形象是否得当,落落大方,具有幽默感。
(6)氛围
各参赛队是否组织有一定规模的亲友团现场助威,气氛是否活跃。
2.个人评判办法:
(1)论
陈词是否流畅,说理是否透彻,逻辑性是否强,运用实例是否得当。
(2)辩
提问是否合适;回答是否中肯;反驳是否有力、有理;反应是否机敏;用语是否得当。
(3)台风与辩风
是否有较好的台风与辩风,是否对对方辩友有攻击性语言。
(四)胜负判定
由当场裁判团评定总得分决定胜负。
(1)初赛
各班自行组织
(2)复赛
每场比赛由五位评委裁判评定,对辩论双方进行总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终得分高的一方为获胜方,获胜方进入下一轮的比赛。
(3)半决赛
按复赛标准评定。
(4)决赛
按复赛标准评定。
附件3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辩论赛
第 轮 第 场比赛
日期:20##年 月 日 时
正方代表队: 立场:
反方代表队: 立场:
本场优秀辩手:
记分员签名:
大赛负责人签名:
附件4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
辩论赛个人评分表
日期:20##年 月 日 时
正方代表队:
反方代表队:
优秀辩手:
评委签名:
附件5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
辩论赛团体成绩记录单
第 轮 第 场比赛
日期:20##年 月 日 时
正方代表队:
立场:
反方代表队:
立场:
获胜方:
记分员签名:
大赛负责人签名:
附件6
重庆文理学院第十一届“社团之光”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思逸杯”辩论赛团体评分表
日期:20##年 月 日 时
正方代表队:
立场:
反方代表队:
立场:
获胜队伍:
评委签名:
附件7
辩论赛具体流程及各环节要求
一、辩论赛程序(由辩论赛主席或主持人执行)
1.队员入场
2.主持人介绍参赛队伍及其所持立场
3.主持人介绍参赛队员
4.主持人介绍评委
5.主持人介绍比赛程序
6.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
7.比赛进行中
8.辩论赛结束评委代表点评本场比赛
9.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及优秀辩手名单
10.主持人宣布辩论赛结束
二、比赛流程及时间规定
1.正方一辩发言 3分钟
2 .反方一辩发言 3分钟
3.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秒
4.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秒
5.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秒
6.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秒
注:每个提问不超过10秒 每次回答不超过20秒
7.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2分钟
8.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2分钟
9.每位评委可就自己观点对正反双方所持立场观点提出1—2个问题。双方任意辩手均可发言,回答限时为1分钟。
10.自由辩论(由正方先开始) 10分钟(双方各5分钟)
11.观众提问
(1)观众向反方提出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除四辩外任意辩手回答
(2)观众向正方提出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除四辩外任意辩手回答
(3)观众向反方提出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除四辩外任意辩手回答
(4)观众向正方提出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除四辩外任意辩手回答
12.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13.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注: 全程比赛用时42分钟
三、辩论赛细则
1.时间提示
当用时剩30秒、10秒时将有记时员提示,时间到时,即出示“停止牌”及铃声提示,此时发言辩手终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开篇立论
开篇立论无须在理论的层面上过多纠缠,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3.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作为扣分项。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每一轮攻辩时间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完毕,终止发言。
(5)四轮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2分钟。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脱离比赛实际状况或者背稿将被扣分。
4.每位评委可就自己观点对正反双方所持立场观点提出1—2个问题。双方任意辩手均可发言,回答限时为1分钟。
5.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用时完毕,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酌情扣分。
6.观众提问
观众提问环节正反双方的表现将计入比赛成绩。正反方可回答两个观众提出的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
7.总结陈词
双方四辩手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酌情扣分。
四、评判:
1.主办方将邀请五位评委裁判对每场比赛进行评判.
2.评分项目
(1)评分项目包括团体评分和个人评分两部分
(2)团体评分项目:
开篇立论 10 分
攻 辩 10 分
攻辩小结 10 分
评委提问 5 分
自由辩论 20 分
观众提问 5 分
总结陈词 10 分
语言风度 10 分
整体配合 20 分
(3)个人评分项目:
语言表达 10 分
整体配合 10 分
辩驳能力 10 分
美感风度 10 分
综合印象 10 分
3.团队胜负评判及优秀辩手评判
(1)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由五位评委裁判老师的综合评定决定,分数高者获胜。
(2)单场优秀辩手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单场最佳辩手由评委裁判团商议评出,不设置分数标准。
重庆文理学院思逸辩论社
二〇##年十月二十八
附件8:
经费预算表
注:团委报账100元(占总数12.5%);社联报账500元(占总数的62.5%);学院报账200元(占总数25%)。
第二篇:投标策划书
投标策划书
姓 名: 王 燕
班 级: 工管0901班
学 号: 200903040106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背景分析
第二章 不平衡报价
第三章 资源需要计划
第四章 投标程序安排
第五章 经费预算
第六章 投标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第七章 投标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第一章 投标背景分析
一、投标环境
据当前市场状况,我国的行业分类和建筑业范围的规定已经基本上接近国际通行的行业分类标准(各国行业分类标准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对于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生产企业,有的国家没有列入建筑产业中。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WTO的一系列运行规则将对我国的建设行业产生影响。WTO是世界上最有权威性的处理过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WTO协议》对技术法规和标准做了专门的规定,以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因而,建设工程标准、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是客观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就是重要的一步。我国建设部已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筑装饰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和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也在制定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于1991年3月颁行。1999年12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应用实践,1999年12月颁行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依据“以我为主,借鉴为辅”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借鉴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文本结构。从而根据这些文件来规范建筑市场,使得建筑市场更加公开化、合理化、合法化。
其中,法律体系是法制经济建设的重要内涵,建设工程的基本制度是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集中体现,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的思路,我国建筑业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建筑业市场。在此期间,加强建筑业市场的立法,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市场稽查制度逐渐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改革正向纵深推进。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改制脱钩工作基本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标准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工程标准化体系逐渐完善,工程造价的市场机制正逐步建立。20##年底建设部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建筑法》的修订将加强对业主项目实施中的法律约束,同时对投标单位也有了一定的约束,其中《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建筑市场作为市场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为建筑业飞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建筑企业生产的产品,须进入建筑市场交换才能成为建筑商品;企业的经营目标实现来源于成功的交换。因而,建筑企业需要了解分析建筑市场。
我国市场现正在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建筑生产,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在建筑发展史上有更大的飞跃。招投标方法的实施,承包商通过投标取得项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 但是,作为承包商来说,并不是每标必投,这里有个投标决策的问题。所谓投标决策,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其二,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其三,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的决策班子必须充分认识到投标决策的重要意义,把这一工作摆在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 投标决策可以分为两阶段进行。这两阶段就是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和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
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决策的主要依据是招标广告,以及公司对招标工程、业主的情况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如果是国际工程,还包括对工程所在国和工程所在地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前期阶段必须对投标与否做出论证。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
(1)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如果决定投标,即进入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它是指从申报资格预审至投标报价 (封送投标书)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主要研究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以及在投标中采取的策略问题。
二、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工程投标决策研究就是知己知彼的研究。这个 "己"就是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彼"就是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
投标或是弃标,首先 取决于投标单位的实力。而我公司的优势及其实力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技术方面的实力
(1)有精通本行业的估算师、建筑师、工程师、会计师和管理专家组成的组织机构。
(2)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专业特长,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各类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的能力。
(3)有国内外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
(4)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合作伙伴,如实力强的分包商、合营伙伴和代理人。
(二)经济方面的实力
(1)具有塾付资金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的资金。
(3)具有一定的资金周转用来支付施工用款。、
(4)承担国际工程尚须筹集承包工程所需外汇。
(5)具有支付各种担保的能力。
(6)具有支付各种纳税和保险的能力。
(7)由于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我公司有财力承担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8)承担国际工程往往需要重金聘请有丰富经验或有较高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其他"佣金",我公司也具有这方面的支付能力。
(三)管理方面的实力
建筑承包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承包工程的合同价恪由作为买方的发包方起支配作用。承包商为打开承包工程的局面,应以低报价甚至低利润取胜。为此,承包商必须在成本控制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如缩短工期,进行定额管理,辅以奖罚办法,减少管理人员,工人一专多能,节约材料,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特别是有"重质量"、"重合同"的意识,并有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信誉方面的实力
良好的信誉,这也可能是投标中标的一条重要标准。要建立良好的信誉,就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按国际惯例办事,同时,认真履约,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工期和质量,而且,各方面的实力雄厚。这样的优势更加决定了我方要争取中标的决心。
三、决定投标或弃标的因素及情况
(一)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
业主的合法地位、支付能力、履约信誉;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合理性等,也是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
(二)竞争对手和竞争形势的分析
是否投标,应注意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另外,竞争对手的在建工程情况也十分重要。如果对手的在建工程即将完工,可能急于获得新承包项目心切,投标报价不会很高;如果对手在建工程规模大、时间长,如仍参加投标,则标价可能很高。从总的竞争形势来看,大型工程的承包公司技术水平高,善于管理大型复杂工程,其适应性强,可以承包大量工程;中小型工程由中小型工程公司或当地的工程公司承包可能性大。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广东省东莞航道局的委托,为东莞航道生产业务楼停车位及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01号 )项目选定承建单位。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这样的消息,我方必须第一时间知晓,然后具体研究调查,看是否投标,
另外,我公司必须了解在当地的有关材料、劳力供应渠道;管理制度和特殊施工方法来扩大自己的优势。
(三)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于国内工程承包,自然适用本国的法律和法规。而且,其法制环境基本相同。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统一或基本统一的特点。如果是国际工程承包,则有一个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的原则有5条:
(1)强制适用工程所在地法的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最密切联系原则; (4)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5)国际法效力优于国内法效力的原则。
而我国规定:"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法律。"(详见1987年10月19日,我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
如很多国家规定,外国承包商或公司在本国承包工程,必须同当地的公司成立联营体才能承包该国的工程。因此,我们对合作伙伴需作必要的分析,具体来说是对合作者的信誉、资历、技术水平、资金、债权与债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然后再决定投标还是弃标。
投标技巧研究,其实质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条件下,寻求一个投标报价的技巧问题。承包商为了中标并获得期望的效益,投标程序全过程几乎都要研究投标报价技巧问题。所以,必须注重这方面的研究。
第二章 不平衡报价
一、概念
不平衡报价是指承包商基于盈利目的,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有意提高或降低某些分项工程单价的投标报价方式。不平衡报价既不影响承包商中标,又能达到“多收钱”、“早收钱”等目的,如从设计修改或材料变化引起工程量或单价变更中获得额外收益。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我国工程造价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 的新阶段,这为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采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空间和契机。在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我公司将采用不平衡报价方法和策略,全面考虑在投标过程中应会遇到的问题,并采用合理的解决方案,防范由此带来的风险,以保障我公司切身利益,并推动建筑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不平衡报价概述
1、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内涵
在我国传统的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我公司则按照法定的定额所规定的预算单价和费用标准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造价的确定将遵守定额与预算制度,尽量采用不平衡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承包商根据工程计量自主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0.3款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建设部、财政部【2003】206号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定:“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除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税金和规费,综合单价中的所有费用都是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的。尤其是利润和管理费,完全由承包商根据项目的不同于投标策略的需要自行确定费率,具有很大的弹性。因此,对同一个分项工程,不同承包商的报价会有很大的弹性。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基于常规工程通常采用的“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只要本公司在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总报价较低,就有可能中标,至于具体分项单价的高低及其构成情况的合理性则不易被业主和评委察觉,这将有利于承包商使用不平衡报价方法。
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预防措施
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在最终报价时保持总报价不变,基于工程设计深度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精度不高等现实,本着对自身有利的目的,不断调增或调减分项工程单价,通过提前结算、索赔等方式谋求更大的利益。其具体手段包括:
(1)对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单价定德较高,以增加早期收入,加快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单价则适当降低。例如,在一般工程中,土方、桩基、基础工程等处于工程建设的前期,在单价合同中适当提高其单价,同时适当降低后期如水电安装、油漆、粉刷等的单价。
(2)对投资方提供暂定价的项目,如暂定价偏低,则有意扩大工程量,待价格提高后获取额外差价。如暂定价偏高,则有意缩减工程量(仅指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招标)。
(3)预计施工中可能会增加的项目,提高单价;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降低单价。在许多工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往往不能通过地质勘探报告十分准确地显示出来,在实际桩基工程中常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往往有承包商提高单价以增加收益。
(4)适当提高计日工资和零星机械台班单价,因为这些价格并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未来按实结算可额外获利等。
(5)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时,预计今后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降低单价,以便今后索赔。在我国许多小型工程中,往往由于仓促,导致在设计图纸中出现较多的错误以及模糊设计,比如钢筋标注时漏标或少标注,使图纸用量低于实际用量,则被有经验的承包商发现,导致不平衡报价。
(6)套用企业内部定额,减少直接费,加大管理费,一旦变更,费率较高。
三、如何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1、采取提高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
我公司可以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方式来降低施工成本,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进而推动行业的进步。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可以改变工程的正常价格,通过单价差额以达到及早回笼资金或在索赔中获利等目的。不平衡报价是否有违诚信原则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但可以肯定的是,滥用不平衡报价往往会导致施工单位过分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崇尚技巧而非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而且,这种现象的存在可能会对建筑市场产生“投机取巧”的负面影响,给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带来严重冲击,不利于中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这个方面,我方也必须采用有利合理的措施来建设工程。
2、设计模糊地带,投标单位应加强管理
设计图纸是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的依据。因为设计本身的“错、漏、碰、缺”现象屡见不鲜,为未来产生大量设计变更、遭受中标单位索赔埋下了伏笔。这就要求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应偿还的设计变更而带来的工程价款,避免施工过程中的亏损,这也是不平衡报价法内容的重要体现。
3、 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高水准的工程量清单,首先要求工程量计算准确,不多算,不少算,不重不漏,不讷讷个只是把工程量作为报价的参考。其次,对于分项工程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要描述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确保清单内容全面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另外,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还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对于施工有可能发生的项目,要科学地估算工程量并在清单中列出,然后进行报价。另外,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招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实施过程造价控制的核心。不平衡报价一般是针对工程量清单的误差实施的,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且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误差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4、重视回标分析
在开标后,正式评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报价作系统分析。回标分析时可设定一个参考值,参考值可以是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也可以是业主实现编制的参考造价,或是二者的加权平均值。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过高或过低的单价,分析其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同时将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一一列出,如果工程量有误,也可以通过这个环节体现出来。
5、优化合同管理,签订严密的承包合同
在合同条款中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需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承包商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如可参照FIDIC条款设立两个并列条件:“实际数量变化超过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变化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可以调整单价”,并在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调整的办法。比如“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则超过部分应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该条款因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有效防止不平衡报价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
6、 重点注重工程变更
对工程而言,不变更是相对的,变更是绝对的。工程实施阶段是投资控制最难、最复杂的阶段。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些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及原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新增工程”等,而通常工程变更又都会涉及到造价的调整。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联系单,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工程变更办理审核程序,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偏差较大的不平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与建设单位磋商,提出解决办法,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妥善解决,避免竣工后发生扯皮纠纷。对索赔事项,要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项目投资方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贯穿到整个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避免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现象发生,保证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相互利益。我公司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工程结算的风险,从而提高投资收益。
四、采取不平衡报价方法的意义
综上所述,不平衡报价是具有一定适应条件的报价技巧,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因素之一,这种影响不仅存在于招投标环节中,而且可能为工程施工、变更、结算以及索赔埋下伏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因此,不平衡报价可能大大影响工程投资额,可以给承包商带来另一个可以获取利益的商机,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重视工程量清单、评标和合同条款,而且要严格把握工程变更和索赔,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业主应设计变更等使得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承包商也可以真正依靠自身实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竞争方向上来。这样不仅能够使承包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利于贯彻优胜劣汰的行业准则,鼓励建筑企业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为市场竞争创造更公平的环境,推动行业发展,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章 资源需要计划
本工程需用施工机械详附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下面是部分主要机械的选配情况。
1 . 场外运输机械和运输方式
一般的外购材料均由供货商直接送至施工现场,运输机械由供货商提供。
2 .场内运输机械和运输方式
我公司将满足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施工现场、楼层内的水平运输一般采用斗车。
3 .砼施工机械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施工时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砼浇注时,平板振动器配1台,插入式振动器配3台。插入式振动器为易损机械,施工中除注意保护外,购置易损件作为维修使用。
4 .钢筋机械
钢筋弯曲和钢筋切断在钢筋棚内设1条生产线,GW40型钢筋弯曲和GQ40-1型钢筋切断机各配1台。本工程的钢筋焊接采用闪光电焊,现场设台电焊机。
5 . 砌体施工砂浆搅拌机械
现场砂浆选用机械搅拌,设2台HJ200型专用砂浆搅拌机。
6 . 木工机械
本工程的楼板主要采用胶合板作模板,木作加工量不大,现场Φ300小圆锯配2台,可满足施工要求。
7. 其它机械和机具
主要有瓷片切割机、潜水泵、打夯机等,为各分项工程需用的施工机械。
机具主要有测量器材、工具等。
8 主要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表(略)
第四章 投标程序安排
一、投标的组织
进行工程投标,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过程加以组织和管理。实践证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内行的投标班子是投标获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当前,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际经济的基本特点是市场经济。尽管各国社会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市场经济都是以供求关系为核心。占领市场首先依靠竞争,而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最普遍、最常见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工程承包招标投标竞争中,对于业主来说,招标就是择优。由于工程的性质和业主的评价标准的不同,择优可能有不同的侧重面,但一般包含如下4个主要方面:
(1)较低的价格; (2)先进的技术; (3)优良的质量; (4) 较短的工期。
业主通过招标,从众多的投标者中进行评选,既要从其突出的侧面进行衡量,又要综合考虑上述4个方面的优劣,最后确定中标者。
对于承包商来说,参加投标就如同参加一场赛事竞争。因为,它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这场赛事不仅比报价的高低,而且比技术、经验、实力和信誉。特别是当前国际承包市场上,工程越来越多的是技术密集型项目,势必要给承包商带来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技术上的挑战,要求承包商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够完成高、新、尖、难工程;另一方面是管理上的挑战,要求承包商具有现代先进的组织管理水平,能够以较低价中标,靠管理和索赔获利。
为了更好的的中标,投标单位需要一个优秀的投标班子。但是,一个投标班子仅仅做到个体素质良好,往往是不够的,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群体的力量。所以,一个公司还需注意:保持投标班子成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水平,对于提高投标的竞争力至关紧要;同时,逐步采用或开发有关投标报价的软件,使投标报价工作更加快速、准确。如果是国际工程 (包含境内涉外工程,投标,则应配备懂得专业和合同管理的翻译人员。)
二、投标过程
投标过程是指从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开始,到将正式投标文件送交业主为止所进行的全部工作。这一阶段工作量很大,时间紧迫,一般需要完成下列各项工作:
(1)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申报资格预审。
(2)购买招标文件 (当资格预审通过后)。 (3)组织投标班子。
(4)进行投标前调查与现场考察。 (5)选择咨询单位及雇用代理人。
(6)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
(7)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 (8)编制投标文件。
(9)办理投标倮函。 (10)递送投标文件。
下面分别介绍投标过程中的各个步骤。
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能否通过是承包商投标过程中的第一关。有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内容以及资格预审评定的例子在第三章中已有详细介绍。这里仅就承包商申报资格预审时注意的事项作一介绍。
首先要注意在平时即将一般资格预审的有关资料准备齐全,最好全部储存在计算机内,到针对某个项目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时,再将有关资料调出来,并加以补充完善。如果平时不准备资料,完全靠临时填写,则往往会达不到业主要求而失去机会。 其次要在填表时加强分析,即是要针对工程特点,下功夫填好重点部位,特别是要反映出本公司的施工经验、施工水平和施工组织能力。这往往是业主考虑的重点。 第三是在前述的投标决策阶段,研究并确定今后本公司发展的地区和项目时,注意收集信息,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及早动手作资格预审的申请准备。可以参照第三章介绍的亚洲开发银行的评分办法给自己公司评分。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如果发现某个方面的缺陷 (如资金、技术水平、经验年限等)不是本公司自身可以解决者,则应考虑寻找适宜的伙伴,组成联营体来参加资格预审。第四是作好递交资格预审调查表后的跟踪工作,如果是国外工程可通过当地分公司或代理人,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补充资料。
二、投标前的调查与现场考察
这是投标前极其重要的一步准备工作。如果在前述的投标决策阶段对拟去的地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则拿到招标文件后就只需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了。否则,应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如果是去国外投标,拿到招标文件后再进行调研,则时间是很紧迫的。
现场考察主要指的是去工地现场进行考察,招标单位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要注明现场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在文件发出后就应安排投标者进行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考察是投标者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按照国际惯例,投标者提出的报价单一般被认为是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编制报价的。一旦报价单提出之后,投标者就无权因为现场考察不周、情况了解不细或因素考虑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标、调整报价或提出补偿等要求。现场考察既是投标者的权利又是他的职责。因此,投标者在报价以前必须认真地进行施工现场考察,全面地、仔细地调查了解工地及其周围的政治、经济、地理等情况。
在去现场考察之前,应先仔细地研究招标文件,特别是文件中的工作范围、专用条款,以及设计图纸和说明,然后拟定出调研提纲,确定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做到事先有准备,因有时业主只组织投标者进行一次工地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均由投标者自费进行。如果是国际工程,业主应协助办理现场考察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境签证和居留许可证。
进行现场考察应从下述五方面调查了解。
(1)工程的性质以及与其他工程之间关系。
(2)投标者投标的那一部分工程与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3)工地地貌、地质、气候、交通、电力、水源等情况,有无障碍物等。
(4)工地附近有无住宿条件,料场开采条件,其他加工条件,设备维修条件等。
(5)工地附近治安情况。
现场考察时更详细的考察内容见第五章。
三、选择咨询单位及雇佣代理人
在投标时,可以考虑选择一个咨询机构。在激烈竞争的公开招标形势下,一些专门的咨询公司应运而生,他们拥有经济、技术、法律和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经常搜集、积累各种资料、信息,因而能比较全面而又比较快地为投标者提供进行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特别是投标者到一个新的地区去投标时,如能选择到一个理想的咨询机构,为你提供情报,出谋划策以至协助编制投标书等,将会大大提高中标机会。这种咨询机构不一定是招标工程所在国的公司。
雇佣代理人,即是在工程所在地区找一个能代表雇主 (投标者) 的利益开展耒些工作的人。一个好的代理人应该在当地,特别是在工商界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的声誉,熟悉代理业务。一般代理人均由当地人充当。
某些国家 (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国)规定,外国承包企业必须有代理人才能开展业务。承包商,特别是到一个新的地区和国家,也需要雇佣代理人作为自己的帮手和耳目。承包商雇佣代理人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工程,因此双方必须签订代理合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有时还需按当地惯例去法院办理委任手续。代理人协助投标者拿到工程,并获得该项工程业主签约后,才能得到较高的代理费 (约为合同总价的1%~3%)。
代理人的一般职责是:
(1)向雇主 (即投标者)传递招标信息,协助投标者通过资格预审。 (2)传递投标者与业主间的对话。 (3)提供当地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请律师)、当地物资、劳力、市场行情及商业活动经验。 (4)如果中标,协助承包商办理出入境签证、居留证、劳工证、物资进出口许可证等多种手续,以及协助承包商租用土地、房屋、建立电话、电传、邮政信箱等。
四、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
(1)分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因此应该仔细地分析研究。研究招标文件,重点应放在投标者须知、专用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以及工程量表上,最好有专人或小组研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弄清有哪些特殊要求。
(2)校核工程量。对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者一定要进行校核,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投标报价及中标机会,例如当投标者大体上确定了工程总报价之后,对某些项目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对某些项目工程量估计会减少的,可以降低单价。
如发现工程量有重大出入的,特别是漏项的,必要时可找业主核对,要求业主认可,并给予书面证明,这对于总价固定合同,尤为重要。
(3)编制施工规划。这件工作对于投标报价影响很大。
在投标过程中,必须编制全面的施工规划,但其深度和范围都比不上施工组织设计。如果中标,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计划,以及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制定施工规划的依据是设计图纸,规范,复核了的工程量,招标文件要求的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对市场材料、机械设备、劳力价格的调查。编制的原则是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如何使成本最低,利润最大。
1)选择和确定施工方法。根据工程类型,研究可以采用的施工方法。对于一般的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房建工程、灌溉工程等比较简单的工程,可结合已有施工机械及工人技术水平来选定施工方法,努力做到节省开支,加快进度。
2)选择施工设备和施工设施,一般与研究施工方法同时进行。在工程估价过程中还要不断进行施工设备和施工设施的比较,利用旧设备还是采购新设备,在国内采购还是在国外采购,设备的型号、配套、数量 (包括使用数量和备用数量)的比较,还应研究哪些类型的机械可以采用租赁办法,特殊的、专用的设备折l日率要单独考虑,订货设备清单中还要考虑辅助和修配用机械以及备用零件,在订购外国机械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紧密结合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的选定。施工进度计划中应提出各时段内应完成的工程量及限定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是采用网络进度计划还是线条进度计划,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而定。在投标阶段,一般用线条进度即可满足要求。
五、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计算包括定额分析、单价分析、计算工程成本、确定利润方针,最后确定标价。这部分内容将在第五章详细介绍。
六、编制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有时也叫填写投标书,或是编制报价书。 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一般不能带任何附加条件,否则将导致投标作废。
下面从投标者投标角度对报价书内容再作一些说明和补充。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书。
(3)报价表,随合同类型而异。 (4)施工规划。各种施工方案 (包括建议的新方案)及其施工进度计划表,有时要人力安排计划的直方图。
(5)施工组织机构表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人选及简历。
(6)如欲将部分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则需将分包商的情况写入投标文件。
(7)其他必要的附件及资料。如投标保函、承包商营业执照,承包商的投标金权代表的委任书及姓名、地址,能确认投标者财产经济状况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地址等。
七、准备备忘录提要
招标文件中一般都明确规定,不允许投标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随意取舍、修改或提出保留。但是在投标过程中,投标者对招标文件反复深入地进行研究后,往往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对投标者有利,则可以在投标时加以利用或在以后提出索赔要求的,这类问题投标者一般在投标时是不提的。第二类是发现的错误明显对投标者不利,如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项目漏项或是工程量偏低,这类问题投标者应及时向业主提出质询,要求业主更正。第三类问题是投标者企图通过修改某些招标文件的条款或是希望补充某些规定,以使自己在合同实施时能处于主动地位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单独写成一份备忘录提要。但这份备忘录提要不能附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只能自己保存。第三类问题留待合同谈判时使用,也就是说,当该投标使业主感兴趣,业主邀请投标者谈判时,再把这些问题根据当时情况,一个一个地拿出来谈判,并将谈判结果写入合同协议书的备忘录中。
总之,在投标阶段除第二类问题外,一般少提问题,以免影响中标。
八、递送投标文件
递送投标文件也称递标。是指投标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之前,将所有准备好的投标文件装封递送到招标单位的行为。对于招标单位,在收到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后,应签收或通知投标商已收到其投标文件,并记录收到日期和时间;同时,在收到投标文件到开标之前,所有投标文件均不得启封,并应采取措施确保投标文件的安全。
投标文件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项: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通常有规定的格式投标书,投标者只需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必要的数据和签字即可,以表明投标者对各项基本保证的确认:
1)确认投标者完全愿意按招标文件申的规定承担工程施工、建成、移交和维修任务,并写明自己的总报价金额;
2)确认投标者接受的开工日期和整个施工期限;
3)确认在本投标被接受后,愿意提供履约保证金 (或银行保函),其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等。
这种格式投标书的后面,可能有一些附表,说明保证金额、第三方责任倮险的最低金额、开工与竣工日期、误期损害赔偿费、提前竣工奖金、工程经济期、保留金的百分比及限额、每次进度付款的最低限额、每次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等。
招标文件中还可能有一些业主需要投标商递交的其他表恪,例如:按类别划分的投标报价汇总表;要求支付不同货币的比例及汇率;工程计划进度表;支付现金流量表;拟用的机具设备表等。
除了上述规定的投标书外,投标者还可以写一封更为详细的致函,对自己的投标报价作必要的说明,以吸引业主、咨询工程师和评标委员会对递送这份投标书的承包商感兴趣和有信心。例如,关于降价的决定,说明编完报价单后考虑到同业主友好的长远合作的诚意,决定按报价单的汇总价格无条件地降低某一个百分比,即总价降到多少金额,并愿意以这一降低后的价格签订合同。又如若招标文件允许替代方案,并且承包商又制定了替代方案,可以说明替代方案的优点,明确如果采用替代方案,可能降低或增加的标价。还应说明愿意在评标时,同业主或咨询公司进行进一步讨论,使报价更为合理,等等。
(1)有报价的工程量表。一般要求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表原件上填写单价和总价,每页均有小计,并有最后的汇总价。工程量表的每一数字均需认真校核,并签字确认。
(2)业主可能要求递交的文件,如施工方案,特殊材料的样本和技术说明等。
(3)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格式由业主同意的银行开出。
(4)原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则应按要求在某些招标文件的每页上签字并交回业主。这些签字表明投标商已阅读过,并承认了这些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文件中的每一要求填写的空格都必须填写,不得空着不填。否则,即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字不填写,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2)填报文件应反复校对,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均无错误。
(3)递交的文件,全部均应每页签字,如填写中有错误而不得不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
(4)最好用打字方式填写投标文件,或用墨笔正楷书写。
(5)各种投标文件的填写要清晰、字迹端正,补充设计图纸要美观,使业主留下好印象。
(6)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某百分比时,开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防泄漏已方报价。但有的投标商提前开出并故意加大保函金额,以麻庳竞争对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7)所有投标文件应装帧美观大方,投标商要在每一页上签字,较小工程可装成一册,大、中型工程 (或按业主要求)可分下列几部分封装:
1)有关投标者资历等文件。如投标委任书,证明投标者资历、能力、财力的文件,投标保函,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国注册证明,投标附加说明等。
2)与报价有关的技术规范文件。如施工规划,施工机械设备表,施工进度表,劳动力计划表等。
3)报价表。包括工程量表、单价、总价等。
4)建议方案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说明。
5)备忘录。
递标不宜太早,一般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一二天内密封送交指定地点。总之,要避兔因为细节的疏忽和技术上的缺陷而使投标书无效。
三、投标报价的组成和计算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采取投标方式承揽工程项目时,计算和确定承包该项工程的投标总价格。业主把承包商的报价作为主要标准来选择中标者,同时也是业主和承包商就工程标价进行承包合同谈判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承包商投标的成败。报价是进行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过高会失去承包机会,而报价过低虽然得了标,但会给工程带来亏本的风险。因此,标价过高或过低都不可取,如何做出合适的投标报价,是投标者能否中标的最关键的问题。
一、报价的主要依据
工程报价的依据主要有下列诸项:
(1)设计图纸; (2)工程量表;
(3)合同条件,尤其是有关工期、支付条件、外汇比例的规定;
(4)有关法规;; (5)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迸度计划;
(6)施工规范和施工说明书; (7)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及运费;
(8)劳务工资标准; (9)当地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此外,还应考虑备种有关间接费用。
二、投标报价的步骤
承包商通过资恪预审,购买到全套招标文件之后,即可根据工程性质、大小,组织一个经验丰富、决策强有力的班子进行投标报价。承包工程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几种主要形式,不同的合同形式的计算报价是有差别的。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合同报价计算主要分以下9个步骤:
(1)研究招标文件 ; (2)现场考察;
(3)复核工程量; (4)编制施工规划;
(5)计算工、料、机单价; (6)计算分项工程基本单价;
(7)计算间接费; (8)考虑上级企业管理费、风险费,预计利润;
(9)确定投标价格。
(一)研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在动手计算标价之前和整个投标报价期间,均应组织参加投标报价的人员认真细致的阅读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研究,首先要弄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内容。其目的是:
(1)弄清楚承包者的责任和报价范围,以避免在报价中发生任何遗漏;
(2)弄清楚各项技术要求,以便确定经济适用而又可能加速工期的施工方案;
(3)弄清楚工程申需使用的特殊材料和设备,以便在计算报价之前调查市场价格,避免因盲目估价而失误。
(4)整理出招标文件中含糊不清的问题,有一些问题应及时提请业主或咨询工程师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内容广泛,承包商应对于可能对投标价计算产生重大影响的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加以特别注意:
1.投标书附件与合同条件
在报价时应特别注意考虑下列因素:
(1)工期。包括开工日期和施工期限的规定,以及是否有分段、分部竣工的要求。
(2)误期损害赔偿费约有关规定。
(3)维修期和维修期间的担保金额。这对何时可收回工程"尾款",承包商的资金利息和保函费用计算有影响。
(4)保函的要求。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期保函、临时进口施工机具保函等。保函值的要求、保函有效期的规定、允许开保函的银行限制等。
(5)保险。是否指定了保险公司,保险种类和最低保险金额:
(6)付款条件。是否有预付款及如何扣回;材料设备到现场并检验合格后是否可以获得部分材料设备预付款,是否按货到工地等分阶段付款。中期付款方法,包括付款比例、保留金比例、保留金最高限额、退回保留金的时间和方法,拖延付款的利息支付;付款的时间规定等。这些是影响承包商计算流动资金及其利息费用的重要因素。
(7)税收。是否免税或部分免税,可免何种税收,可否临时迸口机具设备而不收海关关税等。
(8)货币。支付和结算的货币规定,外汇兑换和汇款的规定,向国外订购的材料设备需用外汇的申请和支付办法。
(9)劳务国籍的限制。这对计算劳务成本有用。
(10)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和规定,中途停工的处理办法和补救措施等。
(11)有无提前竣工的奖励。
(12)争议、仲裁或诉诸法律等的规定。
2.施工技术、材料和设备要求方面
研究招标文件中要求采用哪国的施工验收规范或是其他国际规范,有无特殊的施工技术要求、有无特殊材料设备技术要求,有关选择代用材料、设备的规定等。以便考虑相应的定额,计算有特殊要求项目的价格。
3,工程范围和报价要求
(1)应注意对不同种类的合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例如有的房建项目招标文件,对其中的房屋部分要求采用总价合同方式;而对室外工程部分,由于设计较为粗略,有些土石方和挡土墙等难以估算出准确的工程量,因而要求采用单价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在总价合同中承担着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就应当将工程量核算得准确一些;在单价合同中,承包商主要承担单价不准确的风险,就应对每一子项工程的单价作出详尽细致的分析和综合。
(2)应当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表的编制体系和方法。
(3)研究永久性工程之外的项目有何报价要求。
(4)对某些部位的工程或设备提供,是否必须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进行分包。应为"指定的分包商"提供何种条件,承担何种责任,以及计价方法等。
(5)对于材料、设备、工资在施工期限内涨价及当地货币贬值有无补偿,即合同有无任何调价条款,以及调价计算公式。
(6)承包商的风险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对承包商不利,需承担很大风险的条款和各种规定。
(二)现场考察
在菲迪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1条中明确规定:"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已取得上述可能对其投标产生影响或发生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这说明现场考察是投标者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鞍国际惯例,一般认为投标者的报价单是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旦随投标书提交了报价单,承包商就无权因为现场考察不周、对因素考虑不全面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补偿等要求。
现场考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地理条件
(1)工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用地范围;
(2)气象、水文情况:包括气温、湿度、风玫瑰图和风力,年平均和最大降雨量;对于水利和港湾工程,还应搜集河水流量、水位、潮汐、风浪等水文资料;
(3)地质情况:表层土和下层土的地质构造及特征,承载能力;地下水情况;
(4)地震及其设防烈度,洪水、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情况;
(5)以上情况对施工的主要影响。
2.市场情况
(1)建筑和装修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动力和生活用品的供应情况,价格水平,过去几年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指数以及今后的变化趋势预测; (2)劳务市场情况:包括工人的技术水平,工资水平,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规定,在当地雇用熟练工人、半熟练工人和普通工人的可能性、以及外籍工人是否被允许入境等; (3)银行利率和外汇汇率。
3.施工条件
(1)施工场地四周情况,布置临时设施、生活营地的可能性;
(2)供排水、供电、道路条件、通讯设施现状;引接或新修供排水线路、电源、通讯线路和道路的可能性及最近的路线与距离;
(3)附近供应或开采砂、石、填方土壤和其他当地材料的可能性,并了解其规格、品质和适用性;
(4)附近的现有建筑工程情况:包括其工程性质、施工方法、劳务来源和当地材料来源等;
(5)环境对施工的限制:施工操作中的振动、噪音是否构成违背邻近公众利益而触犯环境保护法令;是否需要申请进行爆破的许可;在繁华地区施工时,材料运输、堆放的限制,对公众安全保护的习惯措施;现场周围建筑物是否需要加固、支护等。
4.其他条件
(1)交通运输:包括陆地、海运、河运和空运的运输交通情况,主要运输工具的购置和租赁价格; (2)编制报价的有关规定:工程所在地国家或地灭工程郡门颁发约有关费率和取费标准;临时建筑工程的标准和收赞; (3)工地现场附近的治安情况。
5.业主情况
(1)业主的资信情况:主要是了解其资金来源和支付的可靠性;
(2)履约态度:履行合同是否严肃认真,处理意外情况时是否通情达理,谅解承包商的具体困难;
(3)能否秉公办事,是否惯于挑剔刁难。
6.竞争对手情况
了解可能参加投标竞争的公司名称、国别及其与当地合作的公司的名称;了解这些公司的能力和过去几年内的工程承包实绩;了解这些公司的突出的优势和明显的弱点;做到知己知彼,制订出合适的投标策略,发挥自己的优势而取胜。
以上是调查考察的一般内容,应针对工程具体情况而增删。考察后要写出简洁明了的考察报告,附有参考资料、结论和建议。
(三)复核工程量
招标文件中通常都附有工程量表,投标者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如发现漏项或相差较大时,应通知招标单位要求更正。一般规定,未经招标业主允许,不得修改或变动工程量。如果业主在投标前未予更正,而且是对投标者不利的情况,投标者可在投标时附上声明函件,指出工程量表中的漏项或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也可按不平衡报价的思路报价。有时招标文件中没有工程量表,仅有招标图纸,需要投标者根据设计图纸自行计算,按照自已的习惯或按给定的有关工程量编制方法分项目列出工程量表。在计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当地现行定额项目一致; (2)按照一定的计算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3)严格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数据计算; (4)在计算中要结合已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 (5)最后进行认真复核检查。
复核工程量要求尽可能准确无误,因为工程量大小直接影响投标价的高低。对于总价合同,按图纸核算工程量就更为重要,特别是在总价合同条件下,由于工程量错误而导致产生的风险,是由承包商承担的,工程量的漏算或错算有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如果招标的工程是一个大型项目,而投标时间又比较短,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核算全部工程数量,将是十分困难的。即使时间紧迫,承包商至少应当在报价前核算那些工程数量较大和造价较高的项目。
在核算完全部工程量表中的细目后,投标者应按大项分类汇总主要工程总量,以便获得对这个工程项目施工规模的全面和清楚的概念,并用以研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和经济的施工机具设备。对于一般土建工程项月主要工程量汇总的分类大致如下:
(1)建筑面积。国外通常不用建筑面积作为计价单位,这一汇总可按国内规定计算,以便于进行内部分析比较。
(2)土方工程。包括总挖方量、填方量和余、缺土方量;如有可能,尚可分别列出石方、一般土方和软土、淤泥等。还要注意在土方工程中,业主付款时的丈量方法。
(3)钢筋混凝土工程。可分别汇总统计现浇素混凝土积钢筋混凝土以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并汇总钢筋、模板数量。
(4)砌筑工程。可按石砌体、空心砖砌体和粘土砖砌体统计汇总。
(5)钢结构工程。可按主体承重结构和零星非承重结构 (如栏杆、扶手等)的吨位统计汇总。
(6)门窗工程。按钢门窗和铝门窗以樘数和面积统计。
(7)木作工程。包括木结构、木屋面、木地面、木装饰等,可以面积统计。
(8)装修工程。包括各类地面、墙面吊顶装饰,以面积计。
(9)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电梯、自动扶梯、各类工艺设备等,以台、件和安装总吨位计。
(10)管道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给排水、通风、空气调节及工业管道,以延长米计。
(11)电气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电缆、电线以延长米计,各类电气设备以台、件计。
(12)室外工程。包括围墙、铺砌、绿化等。
(四)编制施工规划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者在报价的同时要附上其施工规划。施工规划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业主将根据这些资料评价投标者是否采取了充分和合理的措施,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另外,施工规划对投标者自己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方案选择是否恰当,对工程成本与报价有密切关系。制定施工规划的依据是设计图纸规范、复核了的工程量表、现场施工条件、开工、竣工的日期要求、机械设备来源、劳动力来源等。编制一个好的施工规划可以大大降低标价,提高竞争力。编制的原则是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工程成本最低,投标价格合理。
1.工程进度计划
在投标阶段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不是工程施工计划,可以粗略一些,一般用直线条计 划即可,除招标文件专门规定必须用网络图者外,不必采用网络技术,但应考虑和满足以下要求:
(1)总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合同要求分期分批竣工交付使用,应标明分期交付的时间和分批交付的数量。
(2)表示各项主要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体现主要工序相互衔接的合理安排。
(4)有利于基本上均衡安排劳动力,尽可能避免现场劳动力数量急剧起落,这样可以提高工效和节省临时设施。
(5)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利用机械设备,减少机械设备占用周期。
(6)便于编制资金流动计划,有利于降低流动资金占用量,节省资金利息。
2.施工方案
制定施工方案要服从工期要求;技术可能性、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根据分类汇总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进度计划中该类工程的施工周期,以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选择和确定各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和适用、经济的施工方案。
(2)根据上述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选择相应的机具设备,并计算所需数量和使用周期;研究确定是采购新设备,或调进现有设备,或在当地租赁设备。
(3)研究决定哪些工程由自己组织施工,哪些分包,提出分包的条件设想,以便询价。
(4)用概略指标估算直接生产劳务数量,考虑其来源及进场时间安排。如果当地有限制外籍劳务的规定,则应提出当地劳务和外籍劳务的工种分配。另外,从所需直接生产劳务的数量,可结合以往经验估算所需间接劳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并可估算生活性临时设施的数量和标准等。
(5)用概略指标估算主要的和大宗的建筑材料需用量,考虑其来源和分批进场的时间安排,从而可估算现场用于存储、加工的临时设施。如果有些建筑材料,如砂、石等拟就地自行开采,则应估计采砂、石场的设备、人员,并计算自采砂、石的单位成本价格。如有些构件拟在现场自制,应确定相应的设备、人员和场地面积,并计算自制构件的成本价格。
(6)根据现场设备、高峰人数和一切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估算现场用水、用电量、确定临时供电和供排水设施。
(7)考虑外部和内部材料供应的运输方式,估计运输和交通车辆的需要和来源。
(8)考虑其他临时工程的需要和建设方案。例如进场道路、停车场地等。
(9)提出某些特殊条件下保证正常施工的措施。例如降低地下水位以保证基础或地下工程施工的措施,冬季、雨季施工措施等。
(10)其他必须的临时设施的安排。例如临时围墙或围篱,警卫设施、夜间照明,现场临时通讯联络设施等。
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承包商应当提供业主现场代表和驻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办公室、车辆和测试仪器、办公家具设备和服务设施时,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将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子项工程,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报价。对于小型招标项目,如果招标文件对此并无特殊规定,则可将之包括在承包商的临时工程费用中,一并在工程量表的项目中摊销。
应注意上述施工方案中的各种数字,都是按汇总工程量和概略定额指标估算的,在计算标价过程申,需要按后续计算得出的详细计算数字予以修改、补充和订正。
(五)计算工程报价费用
此部分包括前述投标报价步骤 (5)-(8)之内容,将于后文分别详细介绍。
(六)确定投标价格
前面计算出的工程单价,是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除合同工程量表中单列项目以外的间接费,利润、风险费等工程的工程分项单价,将之乘上工程量,再加上工程量表中单列项目费用,即可得出工程总价。但是,这样汇总得出的工程总价还不能作为投标价恪,因为按照上述方法算出的工程总价与根据经验预测的可能中标价格或通过某些渠道掌握的"标底"相比,往往有出入,甚致可能相差很大。组成总价的各部分费用间的比例也可能不尽合理。造成这种"价差"的原因很多,必须具体分析之后,再对工程总价作出必要的调整。
调整投标总价应当建立在对工程的盈亏预测的基础上。可以用类比方法,把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分别汇总,计算出各种费用占总价的比例,或者算平方米造价,和以往类似工程相比,从中发现问题。可以用分析的方法,把工、料、机单价,分项工程基本单价和间接费互相对照,看是否有漏算、重复的项目,然后分析费用的各个组成部分,看哪些地方还可通过采取某些措施降低成本、增加盈利。
考虑标价时,应坚持 "既能够中标、又有利可图"的原则。同时,既考虑第一次投标成败的得失,又应着眼于长远发展目标,确定最后的投标报价。
在作出投标报价决策和确定报价策略之后,应组织算标人员重新修正报价计算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正确编报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日期和时间内报送投标文件。
第五章 经费预算
一、投标担保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二、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中标金额) 的20%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
三、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报价
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报价等构成。
⑴工程量清单报价为总价包干项目,按本次招标范围及中标价一次包干。中标合同总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⑵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含赶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等)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数量、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以0补足。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包括完成第四章中说明的工程全部工作及有关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所有其他费用,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与招标图纸有出入,投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发出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注:投标报价也包含本工程相关系统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备品配件、售后服务、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的费用。)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存在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项漏量,各重大漏项漏量参照《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 万元的,经核实对超过有效合同价款3% (或100万元)部分,建设单位只承担50%的补偿。
2. 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数量是否表明),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当实施合同时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金额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有项目的金额栏均应填报数字,并以符号“/”表“0”。所有填报符号“/”处或出现空白处,均视为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金额让利。 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中的“综合单价”和 “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中的“编制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相应数据不符,投标时以“综合单价”为准。投标人须认真计算、填写并核对所有数据,若出现差错的投标人中标,将以最不利于该投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工程结算。
3.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03]103号第三十六条、《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和《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2]123号)的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认定范围: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不得将先期施工的项目报价过高,而将后期施工的项目报价过低;也不得将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价过高,而将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价过低。)若变更增减工程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时,变更增减工程应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
4.具体调整办法为: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报价(以A表示)比公布的经审核的预算价或最高报价值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以B表示)超出-C1%(-C`%=-10%-中标下浮率×90%)或+C2%(+C2%=10%),即 A<B×(1-中标下浮率)×(1-10%)或A>B(1+10%)均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其中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经审核的预算价)×100%,如果没有公布经审核的预算价,则由公布的最高报价值替代。对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量单价作如下处理:
(1)对于工程量变更减少的项目,若A>B×(1+C2%)的,单价按投标报价A计算;若A<B×(1-C1%)的,单价按B×(1-C1%)计算。
(2)对于工程量变更增加的项目,若A>B×(1+C2%),单价按B×(1+C2%)计算;若A<B×(1-C1%)的,单价按投标报价A计算。
(3)在结算过程中,对于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对于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而对于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及投标当月的人工、材料价格计算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报价值)下浮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②变更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执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参考信息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参考周边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息价以及本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建设局通过市场调查确定。③有关工程造价计价规定不明确的以及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明确以及制定补充定额。
5.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的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按省市规定的费率计算。投标必须严格按。
6.措施项目费(含按广东省和东莞市的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定额子目据实计算的措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发生变化时,可按实进行调整,其单价按最高报价值中公布的单价执行。需调整的措施项目应结合投标报价中措施费的让利率进行确定,措施费让利率=(1-单位工程所有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值/最高报价值公布的单位工程所有措施项目费)×100 %;措施费让利率应以单位工程的专业分别单独计算。
7.投标人的商务标所有计算过程必须准确并应一致(如单价、总价等进行加减乘除以及累加汇总等计算),招标人在对商务标进行审核,如发现有计算错误者,中标人必须按中标价反推算出各子目单价进行调整,否则招标人可认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调整后的价格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工程结算价格的依据。
8.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9.最高报价值
9.1根据东建字[2002] 24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在投标中实行“最高报价值”。
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报价值,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9.3本工程最高报价值由广东省东莞航道局审核确定。
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根据东建[2008] 3号《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规定》,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作为定额不参与竞价。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直接计入投标报价总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见前附表第26栏。
11.工程结算价款调整
11.1按东府〔2002〕123号文《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11.2按东府[2003] 103号文《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11.3按东府[2006]118号号文《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11.4按东府[2005]56号文《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其它费用
六、 招标代理服务费
1.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1.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第六章投标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一、风险问题
在国内承包工程,其风险相对要小一些,对国际承包工程则风险要大得多,有关风险因素及其管理要认真的考虑和处理,以达到最优的效果。
投标与否,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投标人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系统地积累资料,并作出全面的分析,才能使投标作出正确决策。
决定投标与否,更重要的是它的效益性。投标人应对承包工程的成本、利润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供投标决策之用。
投标的技巧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工程款支付
1.3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由广东省东莞航道局计财科按财务规定程序支付。
2)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按月付款,工程完工经业主初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15%。
3) 工程款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一年)且完成全部的保修项目, 按规定审核结算后的20日内无息支付。
1.4 按本招标文件第15款内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根据《 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第十七条规定支付进度款。
1.5 因此,必须监督和要求工程款的按期付款。
第七章 投标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