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院人武部和各系组织实施,并在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学生到所在系(或院人武部)报名,报名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3、资格审核。各系按征兵要求对应征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名单上报院人武部。
4、身体检查。报院人武部在初审名单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
5、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由报院人武部和各系共同进行政审。
6、名单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公布。
7、收取应征入伍学生的身份证。批准入伍学生将本人的身份证交院人武部。
8、欢送。由院人武部和各系,根据送兵具体情况共同组织欢送仪式。
备注:学生入伍后,一些善后工作:
1、家长到学校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
2、学校办理注销应征入伍学生的户口、身份证手续。
3、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家属的《优抚证》。
4、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清退手续。由院人武部到财务处办理后发给家长。
5、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由各系到学工处办理。
6、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7、退伍学生持相关证件在指定民政机关领取优抚金。
第二篇: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说明
20xx年度冬季征兵在校大学生入伍相关说明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xx年冬季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xx年10月—12月开展冬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
本人自愿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男生年满17至22周岁;在校女大学生17至20岁。女在校大学生登陆Http://.cn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xx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程序,在校生由所在学院对其政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学校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除政治条件兵外,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体格检查,按照国防部20xx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是: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低于15%;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15%。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无传染病、无艾滋病、无慢性病、无吸毒史和无精神性疾病等。
三、优抚政策
1.学费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家庭优待金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其家庭 优待金。
3.就业安置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4.升学、考研等相关政策
本科学生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退役后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退役大学生回到原所在高校复学,如学生有调专业意愿,符合条件者,学校优先予以调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报名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初审后,将本院学生报名材料于10月31日17:00前统一报送学生事务处;
2.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联系人:王化坤
4.咨询电话: 340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