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社区
殡
改
工
作
资
料
(20xx年)
社区殡改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园路社区殡改工作会议记录表
社区殡改联络员登记表
** 街 道***社 区 丧 情 统 计 月 报 表 ( *月 )
注:统计数据为当月份,社区次月初填写上传街道。
———街道 ***社区死亡人员登记表
注:人户一致和人在户不在的需填写上报时间并备注说明
———— 街 道 ———社 区 丧 情 日 报 表
备注:发现丧户24小时内上报区局殡改执法大队,电话———— (传真) ,————。
—— 街 道 ——社 区 丧 情 日 报 表
备注
殡 改 宣 传 活 动 记 录 表
————街道 社区殡改经费记录表
注:经费投入人均不少于0.3元
殡 改 简 讯
(不少于二篇)
社区殡改经费单据(复件)张贴单
社区固定宣传牌照片留底 (不少于五个)
社区固定殡仪服务宣传栏照片留底
社区殡改墙报(专刊)留底
殡 改 承 诺 书
为革除丧葬陋习,营造和谐社区环境,响应温州市鹿城 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丧事扰民的通告》,杜绝丧事扰民行 为,本人特做以下承诺:
(一) 不在公共场地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殡葬用品; 影响市容市貌、交通秩序。
(二) 不在严管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吹打乐器,影响他 人正常生活及妨碍公共安全。
(三) 不在公共场所念经、祷告、做道场、游丧、撒纸 钱等封建迷信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以上承诺,本人一定做到,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 门的相关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市***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丧事扰民行为的通告
为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推进城市文明建设,革除丧葬陋习,推行丧事集中办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丧事严管区域内禁止下列丧事扰民行为:
1、严禁在家中长时间停放遗体,遗体必须在死后24小时内运往市殡仪馆;
2、严禁在严管区内非法出租冰柜存放遗体;
3、严禁在公共场地搭设灵棚,摆放花圈及殡葬用品等,影响交通秩序、市容市貌;
4、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吹打乐器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妨害公共安全;
5、严禁出殡游丧、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6、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严禁将花圈等丧葬用品悬挂沿街店面及摆放人行道上。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挠、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等违反治安管理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年*月*日
第二篇:20xx年工作台账
20xx年宣传、计生工作台账
20xx年宣传、计生工作台账
宣传、计生工作台账
宣传、计生工作台账
20xx年宣传、计生工作台账
20xx年宣传、计生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