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小学贫困生帮扶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和《南阳市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会计
成 员:各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第二篇:贫困生帮扶措施和材料
贫困生帮扶措施
边阳一小 欧天碧
“不让一个学生应贫困而失学”这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信守的贫困生救助原则。特别是在上级下达有关帮扶贫困生的系列文件之后,本人更加深了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精心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使此项工作真正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本人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贫困生进行帮扶: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这类学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单亲家庭,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有的是父母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这些学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要求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经常找他们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对他们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师生齐动员,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本人每月从工资中拿出小部分作为帮扶资金,同时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让家庭条件好的孩子们实施爱心捐助贫困学生,让孩子们懂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未来”。
在帮扶的过程中,本人力求做到帮扶资金的明朗化,募捐到的资全部由班级的班干部进行清点,建立班级贫困资金,由本人统一管理,做好资助明细账目,做到每一笔资助金来有来路,去有去处。
贫困生帮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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