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
(非教师教育类)
(参考样式)
实习(实践)活动是高等学校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习(实践)基地是高等学校教学条件建设之一。为了加强大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大学(甲方) 学院与 (乙方)本着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建立实习(实践)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实践)活动,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乙方工作;
2、实习(实践)期间,实习生和指导教师严格执行乙方的安全、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乙方安排的实习(实践)任务,讲求效率、保证质量;
3、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改善实习(实践)基地教学条件;
4、发挥甲方的资源优势和教学、科研优势,向乙方提供图书情报服务、人员培训、技术咨询和理论指导,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乙方解决生产技术上的一些问题,协助乙方进行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5、对派出实习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纪律和实习管理制度方面的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每年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及所属部门进行实习(实践)活动,每年 批,每批约 人左右;
2、为甲方的实习(实践)师生提供实习(实践)条件,如提供实习师生食宿和其它条件等,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践)教学任务;
3、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实习(实践)工作,指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导实习(实践)各项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实习(实践)期间的管理工作;
4、向甲方反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并出具实习生实习(实践)情况的鉴定意见;
5、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获得相应权益。
6、对接收的实习生进行与实习(实践)相关的安全、纪律和其他管理制度的教育。
三、为加强协作,甲乙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实习(实践)基地有序、正常运行。
四、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有意续约,另签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日
第二篇:高等学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高等学校校外实习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接受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是社会有关单位的光荣任务。
(甲方)与 (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加强协作和建立实习基地建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在实习基地建设中,甲方应本着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意愿,有计划地协助乙方解决本单位有关人员继续学习与进修等有关问题。
2、乙方每年接收甲方 制药工程 专业的学生 20 名左右进行实习,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周,实习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3、乙方在实习生实习期间,与甲方共同负责实习的各项工作,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的指导工作。
4、甲方在学生实习前,应制定好实习计划和组织安排,对实习生进行纪律、生产安全教育,提高实习生安全及责任意识。
5、乙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习生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每一个实习生的实习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本协议书有效期定为五年,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主管部门各一份,经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