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技工学校
2013-2014学年教师下企业实践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增强教师对本行业的了解,帮助教师积累专业建设经验,加强我校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2013-2014学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践的时间
20xx年6月4日至8月3日
20xx年6月4日至8月3日
二、实践的形式
以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在企业的生产岗位上操作演练的形式进行。
三、实践的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本专业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三、组织管理
1.参加实践的教师由校企双方共管理,接受教师实践的企业按照本企业规章制度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勤、考核。
2.学校在每个企业指定一名中层教干带队,负责参加实践教师的考勤和管理。
3.学校领导将不定期到实践企业了解教师实践情况。
四、要求
1.所有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要严格遵守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上
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班及发生其它违纪情况。
2.参加企业实践教师有事不能上班,一方面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制度到企业履行请假手续,另一方面要向校长请示同意后到带队教干处履行请假手续。
3.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操作,不准出现违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现象,确保实践期间安全。
4.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如需与企业沟通时,要通过带队教干进行,带队教干如不能解决要及时向学校反映,由学校解决。
5.教师在实践时要谦虚谨慎,积极学习、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并通过实践完善自身教学方案,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在实践期间每周要写周志一次,实践结束时要写出总结,并由实践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7.带队教干负责每天的考勤,出现违纪情况要立即向校长回报。
五、具体安排
20xx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安排:
(一)参加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企业实践教师
1.带队教干
王忠良
2.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王忠良 李银霞 郭雪莲 韩曼曼 晁冲
(二)参加山东天时空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实践教师
1.带队教师
李敏
2.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李敏 王凌珠 肖荣玉 赫燕鹏 魏新
(三)参加菏泽市牡丹区玛钢厂企业实践教师
1. 带队教师
钱洪祥
2. 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钱洪祥 杨连清 沈俊玲 李晓鹏 翟海丽 李文强 20xx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安排:
(一)参加菏泽市牡丹区轮车厂企业实践教师
1.带队教干
张保红
2.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张保红 赵贞波 刘春连 苏钦
(二)参加山东天时空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实践教师
1.带队教师
秦敬丽
2.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秦敬丽 肖青见 任庆生
(三)参加菏泽市牡丹区玛钢厂企业实践教师
1. 带队教师
刘喜隔
2. 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刘喜隔 晁林浩 崔洪瑞
(四)参加菏泽市会群电器安装有限公司企业实践教师
1. 带队教师
聂拓
2. 参加企业实践教师
聂拓 田林鑫 陈洪柱 田淑娜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第二篇: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潍坊科技学院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造就一支符合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践(挂职)锻炼对象及人数
实践锻炼的对象包括在编、自收自支、合同制在岗专业课教师,各院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人数,在不冲击正常的教学工作前提下,每年选派20%的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二、实践(挂职)锻炼时间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时间,由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实践锻炼工作单位工作需要商定。脱产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可利用每学年正常教学、寒暑假时间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三、实践(挂职)锻炼过程管理
1、各院系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每学期末安排下学期的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并填写《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汇总表》。
2、各院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
3、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行考勤制度,由实践(挂职)锻炼所在单位考勤,锻炼结束返校后院系负责组织汇报会或对其实践技能进行考核,并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专项档案。
4、实践(挂职)锻炼教师请假需按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需征求院系的意见,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5、教务处将通过询问企业相关人员、审查挂职锻炼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定期进行抽查,若抽查到1次不在岗,扣除10天的挂职锻炼工作量,3次不在岗取消本次挂职锻炼资格,并将抽查结果在全院内通报,确保实践(挂职)锻炼效果和实践(挂职)锻炼任务的完成。
四、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待遇
1、凡属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在两个月内的属短期,按照带队实习计工作量;若锻炼时间处于寒暑假期间,则另付30元/天的加班费用。
2、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报销往返交通费一次;锻炼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按2个月/次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年2月19日
附件:
1、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周志
2、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
3、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鉴定表
4、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
5、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汇总表
附件1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
工作周志
姓名:_____________
工作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此表用A4打印,交院系留存。
附件2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
期中检查记录表
附件3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鉴定表
注:此表为实践(挂职)锻炼结束后填写,用A4打印(可复印),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院系留存。
附件4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
注 :此表用A4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督评室,一份院系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