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精神,二级以上医院需要成立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医院研究决定成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疾控工作稳步开展,现将20xx年6月—20xx年5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传染性疾病管理
1疫情管理
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委员会,明确责任,固定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与报告工作,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实行传染病首诊报告制度。书写门诊日志,要求所有内科及传染科患者均要详细填写门诊日志。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50例,其中感染性腹泻 502 例,细菌性痢疾63例,乙型肝炎27例,猩红热17例,手足口病44例,肺结核61例,麻疹168例,腮腺炎14例,水痘14例,梅毒40例。以上病例均已登记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疾病控制科设传染病总登记本,并按病种分类登记,登记项目齐全,无漏报,传染病报告率100%。
2督导
为认真做好以上传染病疫情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科人员认真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对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培训、宣传
积极开展对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传染
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报告、手足口病和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呼吸道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100%。提高医护人员对疫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达到预期效果。
二、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工作
成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顺利开展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疾病管理,全科人员下社区、走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印制健康宣传材料25种,20000余份,内容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控烟、艾滋病等健康相关知识。共组织健康教育培训18次,其中,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培训13次,参加人员589人,发放宣传资料793份,院内健康知识培训并考试5次,卫生主题日宣传11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以满足全县居民身心健康需求。
三 、积极开展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
免疫接种量17315人次,新生儿建证544人,其中乙肝疫苗接种3394人次,糖丸3319人次,卡介苗2065人次,百破类2348人次,乙脑疫苗1107人次,流脑类疫苗1857人次,麻类疫苗898人次,甲肝疫苗437人次;进行了各种疫苗补种,麻类疫苗强化接种1346人次,七苗基础接种率98.8%;完成在校学生及幼儿园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入户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889人次;协同卫生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麻疹强化及脊灰强化接种疫苗工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及无脊灰状态;逐门逐户的宣传及发放接种宣传单2000余张,为适龄儿童强化接种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约2100人次;开展二类疫苗接种工作,满足预防接种需求。为了强化专科知识,提高人员素质,组织科室人
员业务学习及参加院部的各项学习培训92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慢性疾病、传染病预防、预防免疫接种知识宣传活动25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宣传单9000余张,并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反应。新生儿建证建册率在95%以上,做好各种接种记录及信息录入;疫苗运转记录、冷链记录规范完整;各种接种程序都严格按照辽宁省预防接种规范认真执行,认真三查七对,无差错事故发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及处理。疫苗严格按照要求储放、运输,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账目,接种前做好各种消毒并记录,做好健康咨询接种告知等,达到工作严格细致,无漏洞;工作积极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获得了辽宁省预防接种示范门诊荣誉称号。
四、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
制定死因监测各项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生进行死因监测知识培训,正确规范填写死亡证明书,填写死亡证明登记本。制定肿瘤登记本,对确诊的肿瘤患者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14年至今年5月共上报死亡病例419例,肿瘤病例121例。做到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大于95%。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具备常见传染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如霍乱弧菌培养、肝炎、结核、
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测能力。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对住院需手术患者均进行HIV抗体检测。
总之,我院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基本走向正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个别医生门诊日志填写不规范,项目不全,必填项目填写不详细。 2少数医生死亡证明书填写不规范,发病时间逻辑顺序推理不正确。 3健康管理工作覆盖面不大。
4不是所有住院患者都做HIV抗体检测。
5未开展门急诊及住院患者伤害监测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高度重视,自查中存在的不足,逐项整改,加强医护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同时职能科室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桓仁县人民医院
2015.6.7
第二篇:20xx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xx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经市人社局核准,丽江市人民医院和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招聘工作组成员由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市卫生局、招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包含专升本、函授、成人教育、电大、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为丽江市人民医院和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上两个单位的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限制详见附件(20xx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x月x日9:00—12: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前准备事宜
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各用人单位专家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并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主管局和人社部门现场研究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等额开考。
(二)岗位能力测试
在招聘工作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场岗位能力测试,现场考评并当场公布成绩。
1、测试方式: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每场岗位能力测试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参与本次招聘的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组成。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测试题本由各用人单位在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下现场封闭出题,并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
3、测试分数和成绩计算办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设置最低控制分为60分(含60分)。最后按照岗位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后续考核环节综合评价进行择优聘用。
4.测试“择优”原则:同一岗位,按照“择优”原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中给予20分加分。
5.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和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工作安排情况在现场报名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招聘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测试的时间持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候考室验证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宣读测试纪律、规则。测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岗位能力测试后的考生当场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在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考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七、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审批
以上程序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办理过程需结合本方案第九条其他事项第(一)条、第(二)条。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xx〕44号和丽市人〔20xx〕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时限,用人单位对未在时限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需说明的是:市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中将明确考取执业资格的时限,取得执业资格前采取备案制管理,取得执业资格后才正式办理聘任手续,未按时限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自动取消聘任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xx〕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卫生局:0888—5456735
丽江市人民医院:0888-5116184
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5395003
监督电话:丽江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88—5100249
原标题:20xx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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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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