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xx年度各县(市、区)
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驻梅各单位:
根据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联字44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2]173号的规定,以及市府办《关于开展2011-20xx年度全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梅市府办明电[2012]164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了两个考评组,于20xx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对8个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评采取自评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评各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以下简称“查无”)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及工作绩效等方面情况。从考评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查无”工作比2009和20xx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体现在对此项工作更加重视,工作机制更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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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各项制度更加健全,经费有了更多保障,查处的成效更加明显,宣传教育更加到位,亮证亮照率显著提高。据统计两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各类查无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8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近15万户,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9763户,引导办照6475户。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均能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规定主持召开了“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在查无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能够将“查无”工作纳入了综治考评内容,划出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如蕉岭县于20xx年成立“查无”自评领导小组,以综治办主任为组长,将“查无”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各镇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大埔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加大对“黑网吧”整治力度,专门制定了《大埔县整治“黑网吧“工作方案》开展整治。丰顺县为加强对“查无”工作的督促检查,专门成立考评组于今年11月间随机抽查各乡镇“查无”工作。梅江区每年8至11月份均开展一次“查无”工作专项行动,并划拔出2万元用于“查无”工作保障。
(二)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强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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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查无”抄告制度。如梅江区专门制定了《梅江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兴宁市建立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抄告制度,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时,发现涉及其它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告知,并书面通知属地镇(街)党委政府,初步达到了“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的效果。蕉岭县烟草部门与工商部门建立了卷烟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卷烟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蕉城、蓝坊镇政府与27个村(居)委会签订《“查无”工作承诺书》,建立城乡“查无”工作联动机制。
(三)开展综合整治,成效突出明显。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查无”工作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突出重点难点,着重查处取缔黑网吧、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等危害程度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业和区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平远县两年来先后开展了稀土开采矿点整治、铁矿水洗选矿整治、灼烧房整治、黑网吧整治等联合行动28次,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稀土开采矿点8家、铁矿水洗矿37家、灼烧房3家。五华县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网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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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共查处黑网吧23户,没收电脑290多台,取缔非法加油点、炼铜厂、造纸厂、地下牛皮加工厂等16户。梅江区、梅县着力抓好娱乐场所及KTV酒吧等整治工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沿江半岛、沿江金岸开展阶段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考评期内,虽然各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查无工作的长效机制仍有待完善和落实。个别县(市、区)的“查无”领导机构虽然设立,但指挥能力不强,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一些地方成员单位和干部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不够重视,还存在“重发证、轻监管”、“重收费、轻管理”和“本位主义”的思想误区,没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和工作合力,影响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有些地方和部门虽建立“查无”工作制度,但实际执行中未完全落实到位,首办跟踪责任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在查无专项经费方面难以保障。
(二)无证无照经营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通过本次考核的实地抽查和日常的明查暗访发现,由于产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复杂性及其经营活动的隐秘性等特点,无证无照经营在部分行业和地区仍然存在,在个别区域和行业还比较严重。个别行业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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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需求矛盾突出,导致监管压力加大。
(三)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针对“查无”行动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有许多既涉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问题,如集贸市场外经营猪肉、青菜,营业性私人公寓等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让经营者合法经营,使行业得到规范发展,还有待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去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查无工作。中央综治委和国家工商总局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是形式发展的必然,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今后各种机制将会更加健全,考核将会更加严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取缔容易产生安全生产隐患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查无工作。继续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查无办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对于“查无”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通过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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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加以研究解决。要理顺部门职责,严格执行首办跟踪责任制度,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搁臵现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综合整治效力,推动“查无”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
(三)提高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如传统食品作坊、榨油作坊、粉面作坊和豆腐作坊等,其中部分作坊由于受资金、设备和场地等条件所限,未具备获发有关证、照的条件,属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加以规范管理容易滋生食品安全隐患,但如果全部取缔则对当地群众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各地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调研,妥善处理此类问题。
(四)坚持打击与引导相结合,加强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在“查无”工作中要注重方法,区别对待,将实现监管到位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结合起来。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从事无重大危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加强就业指导,落实优惠政策,教育引导其合法经营。要文明执法,避免因查无执法引起群体性静坐、上访等事件,努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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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宣传活动。重点宣扬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正面典型,曝光无证无照经营的反面案例,达到教育和震慑违法经营的目的。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推进规范经营示范点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铺开规范亮照经营、诚信经营工作建设,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引向深入。
附表:2011—20xx年度各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评分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17日
2011—20xx年度各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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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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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各单位、市人大办、 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梅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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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印发《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综治[2012]9号
关于印发《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
翔凤镇综治委、县直各单位:
现将《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凤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做好20xx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全面客观评价县直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依据《来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与奖惩办法》(来政办发[2011]27号)、《来凤县20xx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代表县委、县政府部署检查考评县直各单位的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县综治办具体指导、协调,翔凤镇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评内容
考评验收内容为《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xx年度来凤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三、考评对象
与翔凤镇签订《来凤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县直单位。
四、考评方式
(一)翔凤镇综治办考评(50分)
依据翔凤镇综治委制定的考评细则,由翔凤镇综治委对
县直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二)县综治委考评(25分)
县综治委组织各乡镇综治委对县直各单位进行考评。
(三)县直单位驻点村(社区)平安建设情况考评(5分)
各乡镇综治委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县直单位在驻点村、社区(县直单位驻点村即双联双促驻点村、社区)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四)公众安全感测评(20分)
由翔凤镇对县直单位进行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4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测评5分,计入年度综治考评总分。
(五)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考评(扣分)
单位年度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除总分5分,并列入“黄牌警告”单位。发案情况以县公安局刑事发案登记为准。
(六)综治维稳重点工作、日常工作考评(扣分) 县综治委(办)根据县直单位参与和完成县综治委(办)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办和通报,通报1次扣除总分1分。
负责计分考评工作的翔凤镇综治办,要根据年初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评计分细则,开展综合考评,并于20xx年12月5日前将考评结果报县综治办。
五、考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创建、验收申报
县直单位4月前进行平安创建申报,填写《20xx年度县直单位平安创建申报表》,4月底前交县综治办和翔凤镇综治办;于5月上旬、11月上旬开展自查自评,经单位党委(组)会讨论研究后,填写《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格单位申报表》,于11月中旬前报县综治办和翔凤镇综治办。凡逾期未申报平安创建和申报验收的单位,视为自愿放弃合格单位的参评资格.其年度综治考评验收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仍由所在地综治部门组织进行。
(二)检查组考评
检查考评组于6月上旬和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县综治办汇总评分
各部门组织的考评均实行百分制,考评结束后,县综治办根据各考评组提供的分数,按照本考评方案第四项各项考评内容所占分值进行计分,单项考评所得总分×所占分值比例,汇总后报县综治委审定。
对申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合格的单位,经考评验收,总分达到90分,未被“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报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凡被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的县直单位,执行《来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与奖惩办法》相关奖励规定。
附:《20xx年度来凤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暂定稿)
来凤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