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学习心得

时间:2024.4.27

经济法概论学习心得

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我对经济法的了解是模糊的,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都不了解。通过本学期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有了初步了解。

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我国经济法的蓬勃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将发挥更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我感觉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经济关系法 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畴。

在经济法课本上每章前都设计了引子,列举了许多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示例,随后是“重要概念和术语”和部分知识点,这些内容是学习经济法的基础。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自己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票据法、 企业破产法 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我说一下我对经济法的了解:

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 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 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 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 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

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 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

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次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 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 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 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 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经济法是国家利用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运行的调控、管理、监督、 引导,所以经济法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即一方为国家相关主管机关, 另一方为经营者。它们之间是调控和被调控、监督和被监督、管理和被管理、引

导和被引导的关系,是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关系。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可比拟的独立性、优越性和特定性等。他有其自身的独立特点,与其他法律不同;但是,经济法与其他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离开了其他法律,他是无法独立生存下去的。他作为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虽然他只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但是经济法在社会中的地位却越来越重,在社会中通过其作用而完善其不完备的地方,使得其越来越完善。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其次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仅仅通过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的学习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第二篇: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历年考试重点

企业法

一. 企业的特征:

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特征是:

1. 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2. 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3. 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4. 企业是能够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法人。

二.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1. 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2. 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3. 法律上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

特征是:1. 合营企业的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2. 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3. 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4. 为有限责任公司;5. 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总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 合营企业终止的原因:

合营企业的终止是指合营企业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解散,情况如下:

1. 合营期限届满; 2.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 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 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且无发展前途;

6. 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7. 除第一种外,其他情况发生时,均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五. 企业设立的实体条件:

1. 独立的组织形式和名称;2.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 有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须的财产、资金和生产经营条件;

4. 必要的内部机构和人员;5. 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6. 能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

六.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审议建议权:2. 审议通过权;3. 审议决定权;4. 评议、监督权;5. 推荐、选举权;6. 集体合同签订权。

七. 破产制度的积极意义:

1. 破产制度是能在债务人已经破产这一现实条件下,尽最大可能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际的保护和一定的实现。破产可以使各种不同的债权依法定程序得到清偿,也使同一性质的债权能依法按比例地得到公平清偿;2. 破产可使债务人借此摆脱自己已无力摆脱的沉重

负担,重新起步;3. 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的破产都会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和社会的动荡,但若依法正确处理,破产对国家对社会也会有积极的作用,这表现了破产法的调整和调节功能。

八.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情形和条件,《破产法》规定有三种:

1. 符合《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企业因经营管理 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2. 整顿期间,债务人有违背和解协议,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3. 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九. 破产违法责任行为的内容:

1. 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 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5. 放弃自己的债权

6. 对上述无效行为涉及的有关财产,清算组有权通过法院予以追回。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如查到破产企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

公司法

一. 公司的特征:

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是:

1. 公司是股权制企业; 2.

公司实行有限责任;

二. 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2.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3.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结合;4.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5.公司法体现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三. 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会决议解散;3.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 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亦应解散。

五.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一下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3. 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六.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3. 严格的法定性。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是:

1. 人合资合兼具;

2. 股东数额限制;

3. 募股集资封闭;

七.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限制: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八. 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与竞业禁止:

1.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2.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提供担保;

3.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4.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性质地位:

1.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关;

2.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3.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

十.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其注册资本有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是:

1. 募股集资公开;2. 股东数额低限;3. 全部股份等额;4. 股份自由转让;5. 典型资合公司;6. 设立要求严格4. 董事会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 4. 股份不须等额; 5. 转让严格限制; 6. 组织结构简单。

十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一下为发起人;而且要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责任;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 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十二. 股票及其特征: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特征是:

1. 它是权利证券;2. 它是有价证券;3. 它是政权证券;4. 它是要式证券;5. 它是风险证券。

十三. 新股发行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交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十四. 股份转让限制:

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3.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十五. 上市公司的特点: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特点是 :1. 上市交易的股票只能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2. 上市交易的地点只能是国家法定的交易场所;

3. 上市交易要经过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决定上市才可进行。

十六. 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 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5%以上;

5. 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七. 股票上市交易的暂停的情形:

1. 公司股本总额、股份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 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

3.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

合同法

一. 合同的特征:

1.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2. 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3. 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4. 债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5. 债权合同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合同。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2. 合同自由原则;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三. 要约失效的原因: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 不可撤消要约:

1.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可撤销,因为要约人规定了承诺期限,即表示要约人默示放弃撤销权的表示; 2. 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五. 承诺生效的时间,主要有如下规定:

1.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2.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3. 当事人以实际履行作为要约,相对人以受领行为作为承诺,受领时为承诺生效时间;4. 承诺生效的意义在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六.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七. 导致合同变更、撤销的事由:

1. 重大误解;2. 显失公平;3. 欺诈;4. 胁迫;5.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八. 缔约责任及其构成缔约责任的条件:

1. 缔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构成缔约责任的条件有:2. 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3. 当事人有过错;4. 相对人有损失。

九. 缔约责任的适用范围:

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侵犯对方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到期;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4.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5.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是金钱之债。

十一. 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1.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2.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十二. 合同终止的原因:

1. 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2. 合同解除;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6.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十三. 合同的法定解除及其法定解除的条件:

1. 法定解除又称单方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需要具备的条件是: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4. 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 提存的原因:

1.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 债权人下落不明;

3.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业产权法

一. 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发明是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表现在:

1.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体只能是产品,而申请发明专利的主体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三维构造。对于气态、液态、粉末状的物质或材料等,由于没有确定的形状,故而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3.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也较之发明专利低。由于授权条件较低,必然致使保护水平也相应地降低,如保护期比发明专利要短;

4. 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也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

二. 简述外观设计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关于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特点是:

1. 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离开了具体产品也就无所谓外观设计了;2. 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要素,以追求美感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 3. 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三. 不被授予专利的条件:

1. 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2.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3.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4. 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5. 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6.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资不能被授予专利。

四. 我国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特例:

1.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所谓规定的学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五. 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

1. 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2. 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3. 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

4. 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六. 简述专利法对专利权的限制:

1. 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

2. 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3. 如果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那么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4. 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者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七. 商标局的主要职能:

1. 受理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和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申请;2. 审查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对核准注册的商标发给商标注册证; 3. 办理商标续展、变更、注销、撤销、转让等注册事务; 4. 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登记;

5. 负责全国有关商标管理工作,如指导查处假冒商标或商标侵权案件、组织评审驰名商标等。

八.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 对不服商标局有关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案件进行复审;2. 对商标局关于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案件进行复审;

3. 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案件进行复审;4. 对注册不当商标申请撤销的案件作出裁定;5. 对商标争议案件作出裁定。

九. 简述商标显著性的内容:

1. 作为商标的图案不得直接描述商品本身;2. 不得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的图案或者造型;

3. 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可能会因显著性不足而被禁止。

十. 商标显著性被淡化的原因:

1. 商标使用频度下降或不再使用;2. 过分强调商标与特定商品的联系,以至于消费者将商标当作该种或该类商品通用名称使用;

3. 在其他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图案。

十一. 关于商标在风俗习惯方面的要求:

1. 各国商标法均规定了不得以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等代表国家的标志以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近似图案作商标;

2. 不得以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或三维造型作为商标;3.商标图案或者造型不得有悖道德;4.商标在构成和含义方面都必须无欺骗性。十二. 商标权的内容:

1. 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2. 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3. 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十三. 商标侵权的行为表现:

1. 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2. 伪造、擅自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标识;3.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4.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税法

一. 税法关系的内容:

1. 税收体制关系,即国家权利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因税收方面的管理权限划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如税收立法权、税收开征决定权、税率调整的决定权等,这实质上是一种权利分配关系;

2. 税收征纳关系,这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因为征税、纳税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税收征纳关系可分为税收征纳实体关系和税收征纳程序关系。

二. 税法的构成要素:

1. 税法主体;2. 征税客体;3. 税目和计税依据;4. 税率;5. 税收特别措施;6. 纳税环节;7.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8. 违法处理。

三. 增值税的优点:

1.它以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保证税负分配相对公平,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2.增值税采取道道课税的课征方式,可以使经济链条上各环节的相关企业在纳税上互相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偷税漏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靠;

3.增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但税收额的大小又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税负在各环节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基数协作,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四. 纳税人权利保护:

1.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

2.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金融法

一. 中央银行作为调控的银行,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有:

1. 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2.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3. 办理再贴现;4.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5.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6.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二. 商业银行可经营的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 买卖政府债券;8. 从事同业拆借;9.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1.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12. 提供保管箱服务;13.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 我国设立的商业银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 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四. 禁止的交易行为:1. 禁止内幕交易;2. 禁止操纵证券价格; 3. 禁止欺诈客户;4. 其他禁止行为。

五. 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保护:

1.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4.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本金和利息;

5.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六. 操纵证券价格行为的表现:

1. 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政权,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 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七. 禁止欺诈行为的表现:

1. 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 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 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4. 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 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 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八. 保险人的义务:

1. 及时签发保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2. 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3. 除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4.说明条款内容;5.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6. 保密义务。

九. 投保人的义务:1. 如实告知的义务; 2. 交纳保险费的义务; 3. 通知保险事故的发生; 4. 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义务。

十.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权:1. 批准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 核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3. 核准主要险种的基本条款和保险费率;4. 监督保险准备金的提取; 5. 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低限度; 6. 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7. 监督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产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

劳动法

一. 劳动合同的条款:

1. 必备条款: 1) 期限;2) 工作内容;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 劳动报酬;5) 劳动纪律;6) 终止条件;7) 违约责任;

2. 非必备条款:1) 试用期; 2) 商业秘密保护;3) 职业培训;4) 竞业禁止;5) 知识产权归属;6) 工作地点。

二. 社会保险及其内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筹集资金,向劳动收入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情形而减少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 工伤的认定: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 患职业病的;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 劳动争议包含的内容:

1. 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集体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 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其效力发生的争议;

4.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其他争议。

自然资源、能源与环境法律制度

一. 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

1. 自然资源的权属关系;2.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 3. 自然资源的管理关系;4. 自然资源的保护关系。

二. 环境保护的含义:

1. 环境保护的主体是广泛的;2. 保护的内容包括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3. 环境保护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三. 三同时制度及其内容: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内容包括:1.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2.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

3.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四. 排污收费制度包括:

1.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2. 排污费的缴纳;3. 排污费的使用;4. 限期治理制du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4 )

A. 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2. 甲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向外投资额( 3 )

A.不得超过5000万元

B.不得超过2500万元

C.不得超过1750万元

D.不得超过1000万元

3.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 1 )

A.股东会选举产生

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C.监事会指定

D.工会指定

4.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1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4 )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C. 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6.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 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劳务出资

B.管理技能出资

C. 信用出资

D. 非专利技术出资

8.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分本公司的股票。这是( )

A.资本确定原则的要求

B.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

C.资本不变原则的要求

D. 资本独立原则的要求

9.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 )

A.公司债券发行人

B.商业银行

C.证券公司

D.投资咨询公司

10.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其资产总额为2亿,负债为1.18亿元,净资产额为8200万元。该公司净资产额( )

A.已占资产总额的40%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

B.已达25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

C.已达30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

D.未达到1亿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1.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12.甲、乙、丙三人于20xx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 ( )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 . 管理人 B . 债权人 C . 清算组 D . 债务人

14 .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A . 过半数 B . 三分之一 C . 三分之二 D . 五分之四

15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当事人又未达成协议,除货币和不动产外,其他标的,在( )履行。

A . 接受一方 B . 给付一方 C . 履行义务一方 D . 享有权利一方

16 . 一份执行国家定价的购销合同,供方逾期交货,此时货物价格上涨,需方应按( )汇款。

A . 原价格 B . 市场平均价格 C . 新价格 D . 双方重新商定价格

17 .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由于丙的原因,造成甲未履行合同义务,( )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A . 甲 B . 丙 C . 甲和丙 D . 甲和丙连带

18 . A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应向B公司先预付30%的货款,待收到B公司发来的货物后,立即支付余款,实际A按期预付货款后,发现B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则A可以行使( )。

A .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 后履行抗辩权 C . 不安抗辩权 D . 担保权

19 . 某甲的女儿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某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 . 因欺诈而无效 B . 因欺诈而可撤销

C .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 .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20 . 甲公司5月3日向乙公司寄出某商品价目表,5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对该商品可以接受的价格及订货量,5月14日甲致电乙,可以接受,5月20日双方就此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则该项购销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约开始的时间是( )。

A . 5月20日 B . 5月14日 C . 5月10日 D . 5月3日

1、 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券,应当( )

A、 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B、 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C、 由总经理制订方案,董事会批准,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D、 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2、公司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应计入( )

A、 资本公积金

B、 法定公积金

C、 任意公积金

D、公益金

3、 某人购买了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他可以( )

A、 在发行结束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随时转换为股票

B、 在发行结束30日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C、 在发行结束3个月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D、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4、 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必须经( )

A、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 全体股东通过

D、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

5、 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以下各项中属于公司强制解散的事由是( )

A、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B、公司合并、分立

C、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D、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6、 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决定解散,其清算时的清算组( )

A、 由股东组成

B、 由董事组成

C、 由监事组成

D、 由有关主管机关指定人员组成

7、 下面列举的事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设定了抵押权的债权

B、 有财产担保,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而受清偿的部分债权

C、 罚款

D、 破产宣告时未到期亦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8、 某公司因债权人的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时,应通知( )

A、 全体债权人参加

B、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参加

C、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参加

D、债权人推选的代表参加

9、 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B、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C、 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10、 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是( )

A、 以营利为目的

B、 具有法人资格

C、 有独立的名称

D、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11、在下列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中,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是( )

A、货币出资

B、土地使用权出资

C、实物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

12、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

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

13、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公司章程不仅对制定章程的人有约束力,对此后投资入股者也有约束力

B、公司章程属于内部约定,并不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C、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D、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备程序

1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 )

A、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B、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C、全部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D、全部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15、按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后的公司,其增资决定权属于( )

A、发起人

B、股东会

C、董事会

D、总经理

16、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依法应当由下列哪个机构负责承销?( )

A、银行

B、证券交易所

C、证券公司

D、全体发起人

17、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性质,以国际法为主

B、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C、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程序法为主

D、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任意法为主

18、下列关于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不得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C、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是终局裁定,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不得提起上诉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果债务到期,债务人仍可以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19、一年前成立的某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下列减资方案正确的是( )

A、将注册资本减为3万元

B、将注册资本减为6万元

C、将注册资本减为8万元

D、将注册资本减为10万元

20、若要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正确的做法是( )

A、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B、应有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D、出席人数可由公司章程决定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 . 退伙:

2 . 代位权

3 . 知悉真情权:

4 . 双务合同

5 . 提存

6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 个人独资企业:

2. 破产:

3. 退伙:

4.别除权:

5 . 商业秘密:

6 . 违约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股票和债券具有哪些不同的法律特征?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简述行使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4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哪些的条件?

1. 公司的特征:

2 . 简述公司上市的条件:

3 . 无效合同的种类:

4 . 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单项选择题

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调时

A.按原价格执行

B.按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执行

C.按新价格执行

D.按交付价款一方决定的价格执行

2.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A.15%

B.25%

C.30%

D.5%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最低限额为

A.2人以上

B.3人以上

C.50人以上

D.5人以上

4.破产企业清算组

A.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B.对破产企业负责并报告工作

C.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D.对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2000元人民币

B.3000元人民币

C.5000元人民币

D.10000元人民币

6.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A.自订立时无效

B.自法院判决时无效

C.自仲裁机构裁决时无效

D.自工商机关发现时无效

7.我国《私营企业法》规定,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应在

A.5人以上

B.7人以上

C.8人以上

D.10人以上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

A.中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中国和外方所属投资国共有的企业

D.公司所在地企业

9.我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己权利受到侵犯时计算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0.我国《房地产法》规定,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A.应当向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B.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C.应当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D.应当向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商标法》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

.化妆品 B.人用药品 C.烟草制品 D.食品 E.家用电器

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循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互利原则 D.自愿原则 E.诚实信用原则

3.下列城市中设立海事法院的有

A.北京 B.上海 C.天津 D.海口 E.武汉

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的是

A.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 B.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 C.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

D.以服务性为主的公司 E.以科技开发为主的公司

5.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

A.公平性 B.效益性 C.安全性 D.风险性 E.流动性

6.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是

A.股东大会 B.创立大会 C.经理 D.董事会 E.监事会

7.我国《保险法》具有的特点是

A.社会性 B.技术性 C.自愿性 D.强制性 E.公正性

8.下列商标正确的是

A.黑又亮鞋油 B.穿不烂袜子 C.水泥925 D.飞花手表 E.水仙洗衣粉

9.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的条件是

A.新颖性 B.科技性 C.创造性 D.实用性 E.理论性

10.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B.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C.价款和酬金

D.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E.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名词解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

4.定金

5.企业破产

四、计算题

李某是C市文联的一名专职作家,其19xx年7月份取得的收入如下:①工资900元,②稿酬15000元,③彩票中奖10000元。 问:1.计税的法律依据是什幺?

2.计算7月份李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论述题

1.试述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2.论述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

六、案例

A、B、C、D四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①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公司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④A企业出资500万元、B企业出资300万元、C、D两企业均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D 4.A 5.C 6.A 7.C 8.A 9.B 10.B

二、多项选择题

1.BC 2.ABDE 3.BCDE 4.AC 5.BCE 6.ACDE 7.ABD 8.DE 9.ACD 10.ABCDE

三、名词解释

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其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合同:又称契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定金: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额的货币,以保证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

5.企业破产: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减免或延还债务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依法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以免除的情况。

四、计算题

答:7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计税依据是:

①工资:依据《税法》第3条、第6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即900-800=100元,适用税率为5%,即应纳税款为:100×5%=5元。

②稿酬:依《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则李某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15000×20%=12000元,适用税率为20%,并按纳税额减征30%,即应纳税额=12000×20%×(1-30%)=1680元。

③彩票中奖:根据《税法》规定,偶然所得(中奖)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则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7月份李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1680+2000=3685元。

五、论述题

1.①募股集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募股集资具有封闭性,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发的出资证明书也不同于股票,不得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募股集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 ②股份转让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间相互转让,但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③设立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要求严格,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则比较简单。

④股东人数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下均有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下限,没有上限,《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的除外)。

⑤资本构成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是出资证明书。

⑥公司特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合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而有限责任公司则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双重特点。一方面,由于股东人数较少,股东间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另一方面,股东又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一定的资合性。以上即两者的主要区别。

2.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六、案例

答:该拟定的公司还不具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违法之处如下:

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的可少于5人),而本案中的ABCD均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必须具备5个发起人,而本案只有4个,发起人人数不符法律规定。

②公司章程中的第3条"公司名称待定"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公司名称。

③本案的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而本案中A、B、C、D四家企业共出资1000万元(500万+300万+100万+100万=1000万元),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4000万元,仅占股份总数的25%,不符法律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B)后,由德国学者归纳和提出的经济法,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

A、垄断阶段

B、第一次世界大战

C、美国大萧条

D、第二次世界大战

2、从经济法学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情况上看,经济法规范是(A)。

A、普遍存在的

B、多在制定法国家

C、判例法国家少一点

D、整体发展不平衡

3、经济法的(C)是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方面。

A、法律关系

B、社会关系

C、调整对象

D、法律体系

4、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特征,是经济法的目标和(D)的法律化。

A、过程

B、用途

C、价值

D、工具

5、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密切联系表现在( B )

A、调整对象

B、执法主体

C、手段

D、宗旨

6、经济法调整的一个直接的目标是,解决(C)问题。

A、竞争和垄断

B、自由与制约

C、市场失灵

D、公平与效率

7、对于经济法宗旨的概括,应当体现经济法的特色,这是指经济法的(A )

A、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目的性标准

8、调制法定原则更强调( A )

A、内容法定和程序法定

B、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

C、调整目标和平衡协调

D、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9、在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理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经济法主体不是由调整对象决定的

B、第三部门能够成为经济法最重要的主体

C、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调制行为来实现的,其地位是非平等的

D、只有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

10、从经济法主体行为对象作出分类,可以分为(C)。

A、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

B、自为行为和代理行为

C、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

D、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11、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 )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12、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等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是一种(D)

A、计划指导方法

B、强行控制方法

C、利益诱导方法

D、直接调控方法

13、在财政法律体系中,作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B)

A、国债法

B、预算法

C、政府采购法

D、转移支付法

14、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债权人可按期取息,但无权要求清偿本金的国债称为( C )

A、长期国债

B、特种国债

C、不定期国债

D、不上市国债

15、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D )

A、税法主体

B、税种

C、计税依据

D、税率

16、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

得超过( A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7、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宏观调控从法律意义上讲,主要行使的是( B )

A、公权利

B、公权力

C、私权利

D、私权力

18、央行首要和直接的货币政策目标是(C)

A、稳定物价

B、经济增长

C、币值稳定

D、充分就业

19、作为国家计划管理、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计划形式是( D )

A、长期计划

B、中期计划

C、短期计划

D、中、长期计划

20、被认为是市场规制法特别是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的法律是( C )

A、《克莱顿法》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C、《谢尔曼法》

D、《鲁宾逊·帕特曼法》

21、垄断具有(C)

A、社会危害性

B、侵权性

C、违法性

D、需要打击性

2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法律所禁止的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称为( D )

A、行政性强制交易

B、行政性限制市场准入

C、行政性划分经营范围

D、行政性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

24、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 A )

A.向权利人高价购买其商业秘密

B.未经权利人同意披露商业秘密

C.行为人正当获取商业秘密,但未经权利人允许而使用

D.行为人购买明知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5.下列活动中,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 )

A.工厂为生产购买原料

B.公司之间的贸易活动

C.公民之间的物品交换

D.公民在超市购物

26、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由(B)批准。

A、央行

B、银监会

C、工商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27、银行可以投资于(D)

A、股票

B、不动产

C、公司股东

D、政府债券

28、证券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承担( C )

A、赔偿责任

B、补充赔偿责任

C、连带赔偿责任

D、垫付赔偿责任

29、下列选项中,属于套汇行为的是( C )

A、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B、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的

C、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其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D、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30、下列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有(C)

A、证券交易所

B、证券业协会

C、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根据本书的分类和体系,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包括(BC)

A、市场主体法

B、宏观调控法

C、市场规制法

D、社会保障法

E、行政法

32、经济法的运行态势有(ABC)

A、良性

B、中性

C、恶性

D、司法因素

E、执法因素

33、货币政策包括(ABC)

A、信贷政策

B、利率政策

C、外汇政策

D、再贷款

E、公开市场操作

34、下列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BC)

A、特许协议

B、过剩生产

C、搭售

D、委托经营

E、兼并

35、对虚假陈述可以着重从下列哪些方而判断?(ABCDE)

A、认知的致误性

B、受众的一般性

C、认知的常态性

D、广告的整体性

E、致误的可能性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对策行为 是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它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

37、宏观调控 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38、累进税率 是指随着征税对象的数额由低到高逐级累进,所适用的税率也随之逐级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反之则相反。

39、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则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中对其他经营者有较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表现为影响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等方面的能力。

40、知情权 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41.简述调制受体的义务。

首先,接受调制的义务,是指调制受体应当接受调制主体依法作出的调制,遵从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制。

其次,上述的接受调制的义务,主要是从纵向对策的角度来看的。从横向对策的角度来说,则涉及依法竞争的义务。 再次,调制受体的依法竞争义务,除了传统意义以外,还可能随着认识的发展而被赋予新的含义。

最后,从角色理论的角度来看,各类主体都可能成为竞争者。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属于第三部门的各类主体,同样可能成为竞争者,因而也要履行依法竞争的义务。

42、简述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

2、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3、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4、注重调控效益原则

43、简述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规定:(1) 擅自变更预算的法律责任。即各级政府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预算调整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2) 擅自动用库款的法律责任。即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3) 违法进行预算收支的法律责任。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44、简述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几种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

(一) 不当获取行为

不当获取行为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1) 盗窃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2) 利诱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3) 胁迫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4) 其他通过强制或非强制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 不当披露行为

包括:(1) 口头公开;(2) 书面公开;(3) 电子公开。电子公开是指利用电子介质有线或无线连接以传播信息的行为。

(三) 不当使用行为

具体形式:(1) 依其取得方式,可分为正当获取的不当使用和不当获取的不当使用。正当获取的不当使用,是指行为人正当获取商业秘密,但未经权利人允许而使用。(2) 依其使用人与获取人是否为同一人,分为自己不当使用和不当允许他人使用。

45、简述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的定义及其特征。

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是指对可能影响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所作的不真实、误导性的或有重大遗漏的记载或介绍。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陈述在证券市场中的特殊表现,应予禁止。 虚假陈述的特征:

(1) 虚假陈述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拟发行股票、债券的公司,发行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包括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如文秘等)。

(2) 虚假陈述的主观方面是虚假陈述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3) 虚假陈述客观方面,其内容是可能影响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不实信息,在行为方式上是作不真实、误导性的或有重大遗漏的记载或介绍,在后果上是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误导。

更多相关推荐:
世界经济概论学习心得

世界经济概论学习心得世界经济概论学习心得一学习世界经济概论的收获和体会如今经济全球化早已经成为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在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每一个国家都慢慢地被卷入这个全球经济大循环中经济全球化从表面上看是经济范畴的...

经济法概论课程学习方法建议

经济法概论课程学习方法建议经济法概论课程是财经专科工商管理会计金融等专业的基础课4学分一学期开设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条款以及这些理论知识条款在经济发展中的运行机制和方...

《经济法概论》复习记忆规律总结(一)

经济法概论复习记忆规律总结一一日期2日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

精选《经济法概论》复习记忆规律总结(一)

经济法概论复习记忆规律总结一一日期2日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练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练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一章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43考前复习资料总结1~12章-小抄

考点串讲第一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的特征是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案例分析题答案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一基础理论知识该公司与其下属单位为承包经济法律关系该公司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应当履行该公司的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不是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又不是构成合同应当遵守的...

学术素养概论学习心得

学术素养概论学习心得学院自动化学院学号20xx20xx49姓名孙雪云刚拿到课表的时候发现有学术素养概论这门课看到概论这两个字本以为又是一门枯燥无味的课程但是第一堂课就完全颠覆了我之前的判断觉得这门课对读研一的我...

电大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简答题答案

来看它们都是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为同一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也离不开法因为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组建国家机器建立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实现国家职...

经济法概论 管理学 作业。

第1页共17页单项选择1管理是人们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下的所从事的一种AA智力劳动B体力劳动C单纯的脑力劳动D集体活动2以下哪项不是作为老子的管理思想的最高原则BA无为是个普遍用于任何管理过程的原则B无为反对贪剥赋...

课后习题答案-世界经济概论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列世界经济概论习题答案刘继森主编第一章导论一关键概念1国际分工指世界上各国地区之间的劳动分工是各国生产者通过世界市场形成的劳动联系是国际贸易和各国地区经济联系的基础2...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学习心得

自冷战结束以来的台海局势提纲一台海现局势分析1大陆对台政策2台湾政局3国际环境二影响台海局势的内外因素1台湾当局的策略2美国因素3日本与日美同盟三台海局势发展与两岸关系展望1未上课时我就很喜爱这门课原因有二一我...

经济法概论学习心得(1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