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移动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秀山移动公司
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1. 总则
1.1 定义
为了在我县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正常通信阻断的
紧急情况下,秀山移动公司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通信措施,确保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事件发生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应急通信保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应急通信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全网协作的原则。秀山移动公司
的应急机构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秀山移动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服从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秀山移动公司应急通信领导小组:
组 长:冉远斌
副组长:杨 波
成 员:肖继华、周华英、张小艳、谢志强及各片区经理
应急通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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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职责
2.2.1秀山移动公司应急通信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分公司的应急通信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通信演练,检查督促各应急通信抢险队伍对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通信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的紧急部署,结合实际组织、指挥本公司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作出应急通信保障的决定、命令,组织实施《秀山移动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汇报应急通信的保障情况。
2.2.2应急通信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组织应急通信工作,检
查公司各相关部门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情况,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确保万无一失;主动与上级应急指挥部门保持联系,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指示、命令,收集传报预警、灾情,做好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协调、处理应急通信保障的有关问题。
2.2.3应急通信抢险队长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应急责任和
应急措施,组织应急通信抢险队伍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应急通信抢险队员作好临战准备,随时待令,服从应急通信抢
险队长的指挥调度,按照队长的安排赶赴指定地点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3.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信息监测分两级,公司网络监控中心和移动、动力、传输、交换、数据、智能网等专业网管监控平台。网络监控中心负责电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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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行监测与信息收集,负责对整个秀山本地网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分析、预警响应的调度、汇总、上报和管理,建立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料库,维护监控支撑系统设备。各专业维护部门负责本专业网络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上报和预警响应。
3.2预警报告及行动
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时,监控系统发出可见、可闻的预警信号,
监控工作人员根据预警信号指示和相关信息按照中国移动《中国移动秀山本地网网络故障处理流程》和《中国移动秀山本地网重大故障上报流程》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当出现通信阻断,事件重大、涉及面广时,立即报告重庆公司组织应急处置。
3.3预警支持系统
网络监控系统是网络监控和信息收集的支撑系统,对网络运行
情况进行24小时监测和信息分析,通过监测及早发现网络出现的异常情况,早处理、早报告。
3.4预警级别发布
当我县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时,秀山移动公司将根据
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级别,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网和短信平台向公司内部发布应急通信预警级别,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进入应急通信状态,作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工作规范
(1)应急处置机构必须及时响应、处理各种网络应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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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网络安全。
(2)确保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电话时要询问并记录
一切必要的信息。
(3)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对所有处理的事件要作详细记录。
(4)遇到不能判定或者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司应急处置
办公室说明。由市公司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4.2应急响应程序
当公司接到县政府和省公司应急预警通知后,立即进入应急通
信状态,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通信预案,各专业应急通信抢险队和应急通信装备集结待令,服从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随时应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预警信息的发布通过移动公司内部自动办公系统网实现
信息共享;通信资源信息通过全市电信公司资源管理系统和秀山移动分公司网络监控系统实现共享。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专业部门、资源管理中心、网络监控中心负责预警信息的处理。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装备除应急通信设备外,还包括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
品,如防毒面具、救生衣、冲锋舟、绝缘、防水、应急灯、手电筒等防护用品,应急人员在进行应急处置时,应有针对性的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进入防化、防暴、防火等危险现场进行应急通信事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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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应在专业排险人员的保护和指导下进行。
4.5网络异常事件等级标准
(1)一级网络异常事件:影响面波及两县以上,或形成秀山
对周边区县范围内的通信中断,如秀山的通信枢纽遭到破坏。
(2)二级网络异常事件:影响某个县际或县内的通信中断,
如秀山通信枢纽遭到破坏。
(3)三级网络异常事件:影响到一个县到外界的通信,如某
个县方向的长途电路全阻。
(4)四级网络异常事件:影响到某个本地网的部分用户或重
要客户,如某个汇接局、重要端局受到破坏。
4.6报告通报单位
出现四级(含四级)以上的网络运行异常状态,公司应急指挥
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和迂回调度和故障抢修,同时开通应急通信设备,在半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4.7网络异常事件的调查分析
出现网络异常情况时,应急通信领导小组人员、应急抢险人员、
技术支撑工程技术人员应立即赶赴网络故障发生现场,对通信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作好调查记录,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市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4.8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分两种情况:1、各级政府交办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具体的应急通信保障时间由下达通知的政府机关通知;2、通信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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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发生故障时,以抢修完成、网络恢复正常的时间为应急通信结束时间。应急结束后,网络维护的相关责任单位要作出书面总结,报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公司。
5. 应急电路调度原则
5.1全程全网,密切配合,服从业务领导公司或部门的指挥。
保证备用系统和空闲通道的良好状态,迅速可靠进行应急调度。
5.2光缆中断时,传输机房应立即启用光缆阻断调度方案进行
抢通。
5.3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电路
抢通的先后顺序为:
(1)首先抢通两地现场与上级部门的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通信。
(2)县级领导专线及党政军专线。
(3)
6. 网络应急保障方案
详细的网络专业应急保障操作预案略。
当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通信
时,应急通信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公司汇报,请求机动通信援助。若某基站交换机全部瘫痪,紧急调用应急车载程控交换机,开通该片区的部分重点用户;若传输系统阻断,利用车载数字微波或卫星通信车抢通部分重要电路;若移动基站损毁,紧急开通车载应急移动基站。利用公网通信工具及对讲机等应急通信工具保证障碍发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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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与上级之间的联系。
7. 善后处置
应急通信领导小组根据通信事故或通信设施受灾调查情况和
灾情评估,视影响面和影响程度作出抢修抢建资金、设备调配,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应急处置。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通信事故和通信灾害,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8. 联系方式
秀山移动公司办公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双凤路166号
应急通信办公室办公电话:(传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秀山分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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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国家通信保障b应急b预案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特大通信事故;
(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信息产业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设立电信行业省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省(区、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本省(区、市)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省级公司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级公司受当地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的双重领导。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预警监测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信息产业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预警分级
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该省(区、市)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该省(区、市)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该省(区、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该省(区、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该省(区、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预警发布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确认并发布Ⅰ级预警信息;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可以确认并发布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某省(区、市)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某省(区、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本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应急通信管理机构。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某省(区、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国务院。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国务院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国务院。
启动本预案时,相应的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下级预案。
4.2.2信息通报
在处置Ⅰ级突发事件过程中,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4.2.3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2.6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信息产业部负责对特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7信息发布
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可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4.2.8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
5后期处置
5.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信息产业部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国家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必备资料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信息产业部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7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交通运输保障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国家或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为应急通信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特许通行证。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或地方交通部门应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6.7.2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国家或地方电力部门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7.3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特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管理和更新,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启动。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2006-01-24 实施日期:2006-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