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5、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6、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7、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成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精防工作制度: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部署本院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四、对本院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 全院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 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厂或参加社 会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有完整的病历和治疗方案;
八、督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小组;
九、对本乡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十、落实解锁方案,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院精神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上级统计报表。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精神病患者康复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按规定认真 组织实施。 2、 按要求认真填写病历, 根据病情变化及用药后的疗效和副反应情况及时进行相应地治 疗,并认真记录在案。 3、认真做好康复训练指导,进行健康教育讲座,讲解精神卫生和家庭护理有关知识,不 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知识水平, 使患者和家属了解精神卫生及家庭护理知识,自觉接受、配合康复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 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中心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 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 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 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 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 治疗标准 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服务随访制度
1.定期走访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 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 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 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 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 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 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 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 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篇:重性精神疾病社区基础管理情况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基础管理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