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宗教局开展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第一阶段
工作总结
根据方发【201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化解和缓解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实施得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稳定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惠民生、利长远、保稳定的总要求,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精神,树立指导思想、确立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和矛盾纠纷问题责任分工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包案领导。
2、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制度。坚持每月“领导公开接待日”制度和开展每季“公开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日”活动;坚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排查制度,抓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工作。
二、广泛动员,深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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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缓和矛盾、调解纠纷、解决问题”的实际目标,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要求统一行动,着力调处关系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反复排查全县民族及各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对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问题进行一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实行专人负责,逐一落实。
三、调处攻坚,解决问题。
按照“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矛盾纠纷问题责任分工表,对所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研判分析。以宗教法律、政策及《条例》为依据,应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及时妥善解决关系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消除不稳定隐患。
四、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虽然我们在“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同时也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存在“不到位”现象。
今后我们的工作任务是:
1、继续坚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排查制度,抓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工作。巩固和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集体上访”下降、消灭群众性事件的工作目标。 贰
2、进一步加大对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处理力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对于“积案要案”要实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将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深入研究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搞好信访工作,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方山县宗教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 叁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要工程,是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部关系,创优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我县各级干部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填写表册、向民问策、向民问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与市委要求有一定差距,还存在认识不够、宣传不热、排查不力等问题。因此,县委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宣传造势,有效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决不是权宜之计、决不会轻描淡写、决不能得过且过、决不许麻痹大意,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部署上来,务必要把行动落实到真抓实做上来、落实到真情走访上来,轰轰烈烈宣传、扎扎实实排查、认认真真化解。
二、强化舆论宣传
要多方式全方位宣传造势。对340省道、209国道、西山循环路等重要通道,宣传组要实地察看,确定地点、内容、标准,统一书写高质量固定标语;电视台应开辟专题栏目每日宣传;文化局、中阳文苑当以相声、说唱、秧歌、快板以 1 意 见
及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新闻办注重向省市党报党刊宣传好做法、好典型;运管所安排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利用电子屏或张贴公开信宣传;市政处在城区人群聚集地张贴宣传画、公开信,并利用广场电子屏组织宣传;房产局负责各小区门口、楼前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团县委组织青年自愿队下乡宣讲,切实形成浓厚的氛围。
三、进一步拓展排查的广度与深度
乡镇在以村为重点的基础上,立即开展所属企业、机关、学校的排查,所属企业、机关、学校自身排查建帐要与乡镇排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各企业、机关、学校主动解决、配合乡镇解决。煤炭局、国土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
县直单位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要建立排查台帐,排查做到不漏本单位的人,不漏本单位的事,特别是负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排查,劳动局、城建局、二轻局、经贸局、民政局等单位要注意排查下岗失业、医保、社保、就业、军人待遇等方面的隐患;公安局、法院要注意排查和处理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和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房产局在各小区门口设岗逐户排查关于房管方面的隐患、意见和建议等。
要创新排查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排查,主要是四种方式、五个会议,即:入户了解、见面交谈、电话 2
访谈、信息约谈。1、召开各村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驻地机关、学校、企业负责人在内的民主生活会,广泛座谈征求意见,征求对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征求对乡镇班子成员的意见,征求对乡镇干部的意见,征求对镇级机关的意见,征求对所属企业的意见;2、召开驻乡镇工作组与各驻地企业的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所需解决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3、召开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的两委班子会议,征求对村委会的意见、征求对企业的意见;4、各企业要召开职代会,征求职工意见;5、各企业召开所涉及各村村民代表会议,了解群众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对有诉求的群众,从恤民情、惠民生出发,在把握整体的前提下,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动之情、晓之理形成企业为民造福,群众支持企业发展的友情关系。通过这些方式耐心听民声、热心解民难,使干群关系更和谐,使邻里之间更和谐,使企业与村民关系更和谐,使环境与社会发展更和谐。
四、抢抓时间,快速排查
第一、按照市委安排,10号之后就要转入大接访大化解阶段,必须抢抓时间,回头看,再完善,按照上述要求把排查工作摸深摸细,并整理归档建台帐,分析归类定办法。
第二、把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统计,分类造册,对急需解决的安全稳定类问题,易引发上访的问题,在村内能化解的注明情况,村内化解不了的,可报乡镇责成科级领导包案调处;科级领导调处不了的,乡镇主要领导调处;乡镇主要 3
领导调处不了的,报工作组调处;工作组调处不了的,报县领导组研究处理,逐类登记。
对近期不需解决的一般性民生问题,拿出长远规划方案,告知群众。
第三、总结第一阶段的全面工作,提出第二阶段的方案,准备转入大接访大化解阶段。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督查组要就上述安排予以督查,专抓不作为慢作为的班子和干部,以乡镇、企业、机关分别排队,对排在倒数第一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两次排在倒数第一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排查化解不到位发生越级上访的,追究有关工作组、乡镇、机关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考评组要制定科学的考评方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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