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卫生局20##年统计工作
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总结
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按照泸统发【201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通过对近年的统计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局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二、我局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工作:
1、指定了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近年来曾多次派员参加省卫生厅以及市卫生局的卫生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队伍自身业务水平,也对基层医疗单位进行了每年一度的卫生统计业务知识培训,鼓励我区所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统计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20##年12月31日专门召集辖区内所有直报单位认真学习统计法,加强法律意识,增进责任心,我区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3、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三、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目前我辖区内医疗机构统计工作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
从上表统计得出,我区属政府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30个,皆设有统计机构,共有专兼职统计人员40人,有统计资格人员有 17人,占所有统计人员的 43%,有统计资格的人员大多为20##年获得资格证书,故还未参加区统计局举办的继续教育,从此次自查过程中不难看出我们的统计队伍已初具规模,但人员素质需亟待提高,造成上述因素有:
1、各基层医疗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
2、统计人员更迭频繁,队伍不稳定
3、无编制,无待遇,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大多为兼职
4、硬件设施配备不起,资金保障滞后
四、纠改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提供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五、期望
自20##年 6月 27 日统计法出台,统计工作日显其重要性,统计工作的特殊性、延续性决定统计人员的稳定性,要想建造一支高素质、留得住的统计队伍,期望相关部们应重视统计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及待遇,让我们江阳区的卫生统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江阳区卫生局
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