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外出学习(进修、各种学习班、参观)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因专业发展需要,应有计划地选派身体健康、德才兼备、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的护士外出进修,并报护理部备案,经审批合格后方能外出进修。
二、外出进修前应到护理部办理登记手续。进修期间应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修结束后按时返院,回科室及护理部报到,并将相关材料交护理部进入个人档案,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返院。
三、外出进修护士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换科室或调离单位。因特殊原因调换或调离时,应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四、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具体情况选送护士外出进修,原则上护理部不予以补充护士。
五、外出参加各种学习班,需经科主任、护士长推荐、护理部同意后,持学习通知书到护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外出学习护士需将有科室护士长、护理部签字的学习通知书交护理部备案,同时填写“护士外出学习汇报表”,学习回院后将学习资料交护理部,并向护理部、科室汇报学习情况,护理部则根据情况安排在全院、大科内或本科室进行专题讲座,以推广护理新业务、新技术。
第二篇:来院进修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来院进修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1)要求来院进修学习的各类护理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进修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经院科教科、护理部审查、考核,同意后发出正式通知。
(2)来院进修护士需具备下列条件:①专业对口,非护理专业不得进修护理工作;②进修护士需有一定的工作经历;③持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3)进修护士来我院报到后,由护理部介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岗前教育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后进入临床。
(4)进修护士到岗后,由病区护士长和分管带教的老师安排工作和学习。各科室须制定带教计划,落实带教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录于进修表中。
(5)进修护士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虚心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掌握护理新知识和先进的护理技术,定期将本人学习情况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汇报,完成进修计划。
(6)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工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开。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周以上、无故脱岗者均停止进修学习。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护士不宜进修。
(7)进修护士发生护理缺陷,视情节、后果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所在单位。
(8)进修护士应当爱护公物,关心病人,尊重老师,遵守纪律。
(9)院内的科技资料和病案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复印或带回。
(10)进修结束前,须书写个人小结,并经所在病区护士长考核、鉴定后报护理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