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TFD-212.05-02-2011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编制: 检修管理部
审核: 马俊杰
批准: 李明柱
20##-08-01发布 20##-08-01实施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I
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定义. - 1 -
4 职责. - 2 -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 2 -
6 检查与考核. - 15 -
附录A - 16 -
附录B - 17 -
附录C - 19 -
附录D - 20 -
附录E - 21 -
附录F - 22 -
附录G - 23 -
附录H - 24 -
附录I - 25 -
附录J - 26 -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电测监督管理工作,从而规范并加快公司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本标准由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检修管理部
本标准起草人:安福旺
本标准修改人:王俊飞
本标准审核人:马俊杰
本标准批准人:李明柱
本标准于20##年8月1日首次发布。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京泰发电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京泰发电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1001—1998《通用计量名词及定义》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G1027—1991《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技术规范(试行)》
JJG124—2005《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124—2005《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DL 01—1994《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
SD 109–1983《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GB / T13729—2002《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DL / T 645 — 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讯修约》
华北电力行业标准《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检验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检验方法》
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3 术语、定义
技术监督
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在发供电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在谐波、继电保护、励磁、绝缘、电测、金属、电测、化学、热工、环保、节能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异常
没有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部门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
5.1.1 电工测量仪器;
5.1.2 电测指示仪表;
5.1.3 电测数字仪表;
5.1.4 电测记录仪表;
5.1.5 各类电能表;
5.1.6 互感器;
5.1.7 电量变送器;
5.1.8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5.1.9 电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
5.1.10 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5.1.11 电能计量装置;
5.1.12 各类电测监督管理及技术档案。
5.2 电测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5.2.1 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
5.2.2 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
5.2.3 电测设备的技术管理和运行管理
5.3 电测监督标准
5.3.1 计量标准器检定周期应根据规程要求进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5.3.2 等级指数等于和小于0.5级的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其余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4年。
5.3.3 重要电量变送器检定周期为1年,一般电量变送器为3年。
5.3.4 110kV及以上测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应具有一次性检定证书。
5.3.5 关口及重要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至少每二年测试一次,其他测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四年测试一次。
5.3.6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要进行全面检定,首次安装必须对遥测、遥信和遥调功能进行检定和调试。
5.3.7 电测最高标准器应按送检计划送检,做到无一漏检。
5.3.8 现场计量用互感器及电能表轮换周期应按国家颁发的 电能计量管理规程执行。
5.3.9 无检定证书或证书过期失效的仪器、仪表、检验装置等必须停用。
5.3.10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具有资质计量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书,未持证书者不得出具检定证书。
5.3.11 要对电量变送器开展监督校验与管理,由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的部门组织或指定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校验。
5.3.12 要消除下列计量差错:附件差错、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卡字、电压互感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短路、因标准有误造成大批表计误调返工、电容补偿线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出现一次线圈短路。
5.3.13 要避免下列常见的不合理方式:用电力变压器代替电压互感器、同一计量装置的电流与电压互感器分别接在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两侧、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不符、互感器实际负载误差超过准确等级、电流互感器变比过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导线压降过大、用一只单相电能表计量三相无功电能、计费电能表与继电保护混用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用电能变送器代替电能表。
5.3.14 仪器仪表在送检或出差运输途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潮、防尘措施。作为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5.3.15 仪表的报废、封存应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建标设备在有效期内的降级、停用,应附鉴定报告报上一级监督机构备案。
5.3.16 要高度重视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注意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培训与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仪表人员要确实掌握:标准表准确度、校验设备准确度、校验时环境条件是否正常、主要规程要求、工艺、方法、仪表性能、现场使用情况和运行条件等。电测仪表专业人员应掌握修校表基本功,同时掌握计算机与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5.3.17 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外磁场、震动、防尘、防静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凡存在任何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的单位,应立即加以整改。
5.3.18 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如下:各种重要电测仪表(包括摇表和接地摇表)的校验率为100%,调前合格率不低于98%,试验室标准设备完好率、重要计费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压降合格率均应为100%。
5.4 机构与职责
5.4.1 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网由检修管理部电测专业牵头组织,接受公司技术监督网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建立以专业电测人员为监督负责人的电测技术监督网,实行专业管理,统一组织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行政上受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业务上接受公司委托电测技术监督机构的技术领导,行使全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电测技术监督网由公司、检修管理部、继电保护室三级管理人员组成,(附三级网络图说明)电测技术监督网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继电保护室保护专业设专(兼)职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专业的日常监督工作,参加公司技术监督网活动。
5.4.2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5.4.2.1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定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等。
5.4.2.2 将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任务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电测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
5.4.2.3 检查与督促本公司各部门对所管辖的电测设备按规定进行检定、监测、维护和检修,并保证其质量。
5.4.2.4 定期召开全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考核。
5.4.2.5 组织研究、分析、处理有关电测专业技术难题和重大设备缺陷,组织电测技术监督中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5.4.2.6 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网和电测设备技术档案,并做到微机化管理。
5.4.2.7 关心并解决全公司各单位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必要的人员配备、设备更新添置与试验设施的完善等,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强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5.4.2.8 负责组织全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电测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
5.4.2.9 审批电测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技术措施、总结报告,负责对全公司电测技术监督上报文、表的审核和签发。
5.4.3 检修部电测技术监督网负责人职责:
5.4.3.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制度及技术措施。
5.4.3.2 严格执行电测设备周检计划,确保电测设备校验率、调前合格率、标准设备完好率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5.4.3.3 按时完成并定期上报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报表和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材料,确保监督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须及时向上级技术监督机构报告。
5.4.3.4 协助解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审查主要设备改造方案和校验报告。
5.4.3.5 组织监督网人员参加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工作。
5.4.3.6 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人员始终具备有效期内的考核证书,加强电测人员岗位培训,审批电测专业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做到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4.3.7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杜绝由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失误引起的各类事故,消除影响电测设备安全的不利因素,建立健全量值传递校验的必要条件。
5.4.3.8 建立和完善各项电测技术监督档案,并做到微机化管理。
5.4.3.9 每季召开一次电测技术监督管理网成员会议,检查、分析、研究、安排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5.4.3.10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工作。
5.4.3.11 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程、规定,加强对电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5.4.3.12 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4.3.13 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方面的台帐、资料及档案,完成年度总结报告工作。
5.4.3.14 加强试验仪表及测量仪表的管理,保证其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5.4.4 继电保护室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人员职责:
5.4.4.1 继电保护室继电保护专业是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对口单位,负责完成电测技术监督的具体工作和规程制度的实施。
5.4.4.2 建立全公司电测计量工作标准,负责全公司电测检测仪表量值传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电测计量标准准确。负责全公司运行中电测计量仪表、装置以及试验室表计、便携式仪表的维修、调校。
5.4.4.3 负责制订电测设备校验计划,完成季度、年度电测工作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5.4.4.4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令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要求,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试验质量,做到周期保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
5.4.4.5 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技术台帐、档案和规章制度。
5.4.4.6 积极开展带电检测和在线检测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
5.4.4.7 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维修和巡查工作,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仪表的计量系统准确性进行定期抽测,积极消除各类缺陷,杜绝由于工作失误引起的电网事故。
5.4.4.8 经常巡视运行中的电测仪表的工作情况,听取运行人员对电测计量仪表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运行中计量异常情况,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5.4.4.9 真正行使监督的职能,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有违反技术监督工作制度的行为,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检修管理部主管技术监督的有关人员汇报。
5.4.5 其他单位监督人员职责
5.4.5.1 所有使用电测仪表的班组,都须设专责人,负责向电测技术监督网反馈信息。
5.4.5.2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电测仪器、仪表台帐,并定期送检电测仪器、仪表。
5.4.5.3 妥善保管本单位0.5级以下电测表计,若有损坏,负责查明原因。
5.4.5.4 加强运行中电测仪表及其回路的监视和检查,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监督电测仪器、仪表在检修工作中的正确使用,发现异常及时向上一级监督管理人员汇报。
5.4.6 电测计量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5.4.6.1 努力学习各种检定规程,熟悉电力生产流程情况,掌握监督范围内电测计量仪表、装置的性能及其检定测试技术。
5.4.6.2 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努力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5.4.6.3 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制度的命令,有权向上级反映本单位违反计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行为,以及在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现象。
5.5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电测专业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5.5.1.1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5.1.2电测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
5.5.1.3电测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制度;
5.5.1.4试验仪器和标准设备的使用规程;
5.5.1.5质量管理制度;
5.5.1.6事故分析制度;
5.5.1.7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5.5.1.8资料、报告及档案保管制度;
5.5.1.9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5.5.1.10仪器仪表彩色标志管理制度;
5.5.1.11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5.5.1.12试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5.5.1.13仪器安装后的验收办法等。
5.5.2 设备投入前的管理
5.5.2.1指示仪表和电能表计量装置设计审查
所有电测计量设备和仪器仪表的设计审查应经电测计量人员根据JJG124-2005和DL/T448-2000等规程中所规定的要求审查通过。
5.5.2.2重要运行仪表和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和验收,要求制定订货和验收管理办法。
5.5.2.3资产管理
建立指示仪表计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资产档案,制定指示仪表和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标准装置、标准器具、试验用仪器仪表、工作计量器具等的购置、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报废、淘汰、封存和清查等。根据相关规定, 资产管理应包括资产档案管理、计量器具报废和淘汰管理等内容。
5.5.3 仪器仪表安装及安装后的验收
5.5.3.1根据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及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与验收管理细则。
5.5.3.2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及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
5.5.3.3安装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和电能计量器具必须经有关电力企业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
5.5.3.4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应执行电力工程安装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规定。
5.5.3.5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工应填写竣工单,整理有关的原始技术资料,做好验收交接准备。
5.5.3.6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的项目及内容是:技术资料、现场核查、验收试验、验收结果等。
5.5.4 运行管理
5.5.4.1运行档案管理
5.5.4.1.1对已投运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建立运行档案, 实施对运行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并逐步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
5.5.4.1.2运行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并能方便的进行分用户类别、分计量方式和按计量器具分类的查询统计。
5.5.4.1.3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信息及其计量装置的原始资料等。主要有:
(1)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指示仪表和电量变送器的型号、规格、等级、SF值;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及套数等。
(2)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
(3)计量装置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
(4)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轮换的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
(5)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误差数据。
(6)计量装置故障情况记录等。
5.5.4.2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
5.5.4.2.1生产运行场所的电测及电能计量装置,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其封印完好,不受人为损坏。
5.5.4.2.2当发现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本单位电测相关专业进行处理。
5.5.4.2.3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对电能计量装置发生的计量故障应及时处理,对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
5.5.4.2.4对造成电能计量差错超过10万kWh及以上者,应24小时内上报京能国际安全生产部。
5.5.4.3现场检验
5.5.4.3.1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制定指示仪表及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管理制度。根据规程要求编制并实施年、季、月度现场检验计划。现场检验应执行SD109、JJG124-2005及DL/T448-2000的有关规定。现场检验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5.5.4.3.2现场检验用标准器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仪器仪表高两个准确度等级,量限应配置合理。
5.5.4.3.3新投运或改造后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关口用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
5.5.4.3.4运行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当二次回路负荷超过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5.5.4.3.5现场检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应用计算机对电能表历次现场检验数据进行分析,以掌握其变化趋势。
5.5.4.4周期检定管理
应按相关规程制定管理办法。
5.5.4.5运输管理
待装仪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5.5.5 计量检定与修理管理
5.5.5.1环境条件
5.5.5.1.1电测标准试验室应有足够面积的电测实验室及检修工作间,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5.5.1.2实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应设立保温防尘缓冲间。
5.5.5.2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
5.5.5.2.1最高计量标准器等级应根据被检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数量、测量量程和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配置(详见附件2)。
5.5.5.2.2计量标准器应配备齐全。工作标准的配置,应根据被检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规格、工作量大小确定。
5.5.5.2.3计量标准装置应选用检定工作效率高且带有数据通信接口的产品。如:全自动、多表位且能和管理计算机联网等功能的装置。检定数据应能自动存入管理计算机且不能被人为改变。
5.5.5.2.4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必须经过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并获合格证后才能开展检定工作。计量标准考核(复查)应执行JJF1033-2008。
5.5.5.2.5开展仪器仪表检定的标准装置,应按相关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5.5.5.2.6计量工作标准应定期送检并在送检前后进行比对,建立计算机数据档案、考核其稳定性。
5.5.5.2.7计量工作标准考核(复查)期满前6个月必须提出申请复查,更换主标准器后应按JJF1033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考核。
5.5.5.2.8电测计量标准器、标准装置在建标有效期内经检定不能满足等级要求但能满足低一等级的各项技术指标的,经当地计量标准检定部门认可后可允许降级使用。
5.5.5.2.9应制定电测计量标准维护管理制度,建立计量标准装置履历书。标准计量装置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5.5.5.3人员
5.5.5.3.1从事检定和修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的文化水平。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相关计量器具方面的原理、结构,能操作计算机进行工作。
5.5.5.3.2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应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才能开展工作。
5.5.5.3.3电测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复查)应按照《计量检定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5.5.5.3.4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计量检定人员中断检定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工作,应进行考试。
5.5.5.4检定
5.5.5.4.1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应执行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对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京能国际生产安全部与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共同组织制定相应的检定方法。
5.5.5.4.2检定仪器仪表时,其实际误差应控制在规程规定基本误差限的70%以内。
5.5.5.4.3仪器仪表检定原始记录应逐步实现无纸化,并应及时存入管理计算机进行管理。原始记录保存按相应检定规程规定执行。
5.5.6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包括下列内容
5.5.6.1 电测专业一般情况(包括人员及其技术水平、仪表仪器、试验设备变化情况)。
5.5.6.2 电测仪表仪器、试验设备的运行、检定和修调情况、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仪表指示异常次数、错记电量数。
5.5.6.3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5.5.6.4 电测仪表仪器发生的事故、主要原因和今后的对策。
5.5.6.5 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和经验。
5.5.6.6 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经验。
5.5.6.7 先进个人的先进事例。
5.5.6.8 电测专业人员技术、工艺水平的提高,仪表仪器和试验设备环境条件完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5.6.9 贯彻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5.5.6.10 今后工作的打算及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5.7 全面完成每年检修管理部下达的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电测技术监督负责人按下列规定上报电测技术监督报表及报告:每月30日前上报电测技术监督月度工作情况;每季首月5日前上报季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报表;每年6月25日前上报半年监督工作报表和上半年自检报告;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终报表、下半年自检报告和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5.5.8建立基建与生产各阶段电测设备质量监督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5.5.9建立健全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电测技术监督资料与仪表设备档案,做到完整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技术资料包括:
5.5.9.1各种仪表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
5.5.9.2本单位传递用标准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出厂原始资料、图纸、历次送检报告以及事故损坏检查记录,建标技术报告、复查报告等。
5.5.9.3自制设备的图纸资料。
5.5.9.4重要计量装置的二次接线图、技术参数等图纸资料。
5.5.9.5各类仪表设备都应建立资产帐册,重要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要建立齐全的档案,并报京能国际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备案。
5.6 异常告警
全面完成京能国际每年下达的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京能国际技术监控实行季报告制度,报送要求按京能国际《技术监控管理办法》执行。受监督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在3日内报京能国际生产安全部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5.6.1 电测技术监督告警分类
5.6.1.1 二级告警。二级告警为一般告警,由检修管理部主管技术监督的人员填写《电测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发给继保室电测技术监督负责人并备案。
5.6.1.2 一级告警。一级告警为严重告警,由检修管理部主管技术监督的人员填写《电测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由检修管理部部长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情况紧急时可先告警后补签发手续),发给告警单位主管,并在生产会议上宣布告警内容。
5.6.2 接到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的专业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并将结果报检修管理部电测技术监督网负责人。
5.6.3 一级告警
5.6.3.1 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PT二次导线压降>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PT二次导线压降>0.5%,电能表超出规定误差,经两次二级告警仍未及时解决。
5.6.3.2 重要场所不加装电能计量装置,经两次二级告警仍未及时解决。
5.6.4 二级告警
5.6.4.1 违反计量法和技术监督制度要求,非法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5.6.4.2 未经审批和检定,购置超标准器具或不合格的标准器具,并投入使用。
5.6.4.3 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PT二次导线压降>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PT二次导线压降>0.5%,计量仪表不符合规定要求。
5.6.4.4 计量装置接线不合理,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5.6.4.5 标准计量装置、重要计量仪表漏检或超周期、带故障运行一季度以上。
5.7 建立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与奖惩,凡由于违反规程、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5.7.1 现场表计管理
5.7.1.1 在现场每发现重要仪表或变送器超期未校验,按台次考核继电保护专业专责人100元/次。
5.7.1.2 现场电测仪表、仪器若有缺陷,电测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具体考核按公司有关缺陷管理规定执行,对于电费计量系统发生的缺陷必须及时上报内蒙古电力调度局和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用电营业部、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对于维护工作不到位发生故障的和故障后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
5.7.1.3 运行人员在抄表、监视过程中,须正确判断电测仪器、仪表的工作状况,如有异常而不汇报、不认真判断造成延误处理的,按次考核责任单位。
5.7.1.4 各单位的试验仪器、试验仪表、便携式仪表必须有检定证书,无检定证书或检验超期,按块考核责任单位。
5.7.2 基础管理工作
5.7.2.1 计量标准装置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装置不合格,按套考核责任单位。
5.7.2.2 计量标准器具周检率达到100 %,超期或漏检按台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5.7.2.3 校验报告、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完整、齐全,不合格按项考核责任单位50元。
5.7.2.4 仪表、远动试验室不符合规定要求、环境条件不合格,考核责任人。
5.7.2.5 监督网不健全,不认真落实电测技术监督制度,考核各级相关电测技术人员100元/人。
5.7.2.6 各发电机组、每条线路PT二次导线压降必须有测试报告,如有不合格,必须在三个月内改造合格,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5.7.2.7 建立每台机组、每条线路PT二次导线压降齐全的数据档案,按项考核责任人50元。
5.7.2.8 其它有关单位应建立电测计量台帐,内容包括试验仪表、试验仪器、便携式仪表的名称、型号、数量、检定日期、使用日期等,不合格按项考核责任人50元。
5.7.3 报告与报表工作
5.7.3.1 电测技术监督向上级监督机构报表实行微机管理,如因微机系统发生故障而延误报表工作,按次考核专责人100元/次。
5.7.3.2 没有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报告,没有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和事故异常情况,按次考核责任人300元/次。
5.7.3.3 在报告、报表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视情况考核责任人100~300元。
5.7.3.4 检修管理部电测技术监督网负责人必须按照上级要求的日期将电测专业年度监督总结报上级电测监督管理部门和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的上级技术监督单位。到期未报并受到上级监督部门考核者,每次考核检修管理部电测技术监督网负责人200元。
5.7.3.5 根据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及上级电测技术监督精神,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将各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与检修管理部电测监督网负责人,到期未报考核责任人100元。
5.7.4 培训工作
5.7.4.1 继电保护室继电保护班对电测计量工作人员有月度培训计划,未按要求完成考核负责人。
5.7.4.2 电测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岗位培训学习,考试不合格者,按人次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5.7.4.3 须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电测计量人员计量考证工作,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对无证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考核者,按人次考核责任人500元/人次。
5.7.4.4 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办公室颁发的检定员证书,如有未持证书者出具检定证书,按次考核责任人50元。
5.7.5 安全生产
5.7.5.1 工作中不得出现人员责任计量差错,根据计量损失程度考核责任人100~1000元。
5.7.5.2 电测回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发现有不合理接线方式须立即改正,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5.7.5.3 防止擅自启封表盖更换或调整内部零件、擅自挪用仪表或转借外单位、 擅自改变计量接线或互感器变比而不及时通知仪表专业人员、隐瞒仪表丢失或损坏事故、擅自使用无检定证书的仪表与设备等违章行为,防止仪表烧毁、摔落、拆散、颠震、挤压等恶性损坏事故,按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7.5.4 公司安生部、检修管理部下达的技术监督年度计划中所列工作项目未完成者,按计划中所列考核条款考核。如确因条件不具备而未完成年度监督计划工作,并以书面申报经公司批准的项目,可酌情减免考核。
5.7.5.5 按时完成上级监督部门布置的计划外工作任务,如未完成工作任务,又无充分理由,按项考核责任人100元/项。
5.7.6 异常告警考核
5.7.6.1 每下发一次二级告警通知单,考核被告警人100元/人。
5.7.6.2 每下发一次一级告警通知单,考核被告警人500元/人。
5.8附录
5.8.1电测技术监督计量法规
5.8.2 电测实验室配备标准
5.8.3 电测技术监督重要表计分类
5.8.4 电测技术监督统计指标的含义
5.8.5 受监设备异常状况报表
5.8.6 电测仪器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季度报表
5.8.7 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季度报表
5.8.8 电测仪器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年终报表
5.8.9 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年终报表
5.8.10 电测技术监督重要表计分类
6 检查与考核
6.1 归口管理部室按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6.2 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统一组织年度检查。
附录A
电测技术监督计量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定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规程
备注:若有新规程颁布执行, 则新规程应取代上述对应的规程。
附录B
电测实验室配备标准
1 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3×(0-400)V 0.05级
3×(0.1-100)A
2 数字仪表
2.1 数字电压表标准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DCV(0-1000)V ±0.01%
ACV(0-1000)V ±0.05%
2.2 数字多用表检定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DCV(0-1000)V ±0.05%
ACV(0-1000)V ±0.05%
2.3 变送器及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检定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3×(0-400)V ±0.05%
3×(0.1-20)A
2.4 指示仪表检定装置
2.4.1 交流电压、电流、功率表标准装置
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
(0-1000)V 0.05级
(0-50)A
2.4.2 直流电压、电流、功率表标准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0-1000)V 0.05级
(0-50)A
2.4.3 万用表检定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交流电压:(0.5-1000)V 交流电流:(0.005-20)A 0.05级
直流电压:(45mV-1000)V 直流电流:(0.000005-10)A 0.05级
直流电阻:(0.0001Ω-100)MΩ 0.05级
2.5 兆欧表检定装置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
(0.0000001Ω-100)GΩ (0.2-5.0)级
(0-5)kV
附录C
电测技术监督重要表计分类
装置1故障时间(天)+装置2故障时间(天)+…+装置N故障时间(天)
1.标准计量装置故障率= ------------------------------------------------------
365×N
公式中:N为标准计量装置总数。 包括:1)已经通过设备认证的标准计量装置;
2)未进行设备认证的标准计量装置。
2. 故障时间:从标准计量装置发生故障(包括标准表超差)当天开始至该标准计量装置再次投入使用期间的天数。
3. 重要指示表:包括:① 兆欧表;
② 0.5级及以上标准表;
③ 母线电压监测仪;
④ 运行人员每天抄报数据的指针式仪表;
⑤ 本单位规定的重要运行仪表。
4. 重要仪器仪表:包括:① 标准计量装置;
② 本说明中3.全部;
③ 110kV及以上线路、计算机显示、远传用电流、电压、功率等电量变送器;
④ 10万kW机组及以上、主变高压侧使用电流、电压、功率等电量变送器。
双母线电压指示读数差值(V)
5. 双母线电压平衡指数(Ph)=------------------------------- × 100% ≦ 1.2
母线电压额定值
附录D
电测技术监督统计指标的含义
1、 仪表校验率:
实际校验的仪表总数(个数)
校验率(%) = ----------------------------- × 100%
按规定周期应校验的仪表总数
2、 仪表调前合格率:
已检仪表中调前合格表总数
调前合格率(%) = ---------------------------- × 100%
检定周期内已检仪表总数
3、 电量差错率:
全年多计和少计的总差错电量(万kW.h)
电量差错率(%) = -------------------------------------- × 100%
全年售电量(万kW.h)
附录E
受监设备异常状况报表
单位: 填表日期:
总工程师: 生技部: 检修管理部: 填表人:
说明:
1、 每张表格只用于一个(或一组)设备异常状态的填写。
2、 若有其他情况,请用附纸说明。
附录F
电测仪器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季度报表
报表单位: 年 季度
总工程师: 生技部: 检修管理部: 填表人:
说明:
1:本季发生的盘表运行故障、现场操作事故及计量差错,用附纸逐一说明原因。
2:报表中填写的数据仅为本单位检定的仪器、仪表数。
附录G
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季度报表
报表单位: 年 季度
总工程师: 生技部: 检修管理部: 填表人:
说明:
1.详细说明各次计量差错发生原因、地点及差错间隔时间等(用附纸)
2.重要有功、无功电能表是指:在实验室检定的电能表(包括:有功或无功)
3.现场校验有功、无功电能表是指:在现场校验的电能表(包括:有功或无功)
附录H
电测仪器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年终报表
报表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生技部: 检修管理部: 填表人:
附录I
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年终报表
报表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生技部: 检修管理部: 填表人:
附录J
电测技术监督重要表计分类
1 重要配电盘表、测量单元装置系指发电厂内人工值班抄表的主控室测量指示、和远动用测量指示,包括发电机、主变压器、厂用高压变压器(高压备用变压器)、同期盘、重要辅机(给水泵、凝结泵、循环泵、一二次风机、送风机等)、0.4 kV及以上母线、110kV及以上线路的电压指示、电流指示、功率表指示、频率指示、同步表和相应的电量变送器。
2 重要0.5级表系指供高压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发电机、变压器参数测试、热机效率试验和传递校验标准用的0.5级表。
3 I~IV类电能计量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