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Q/YKFD2014005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企业标准
金 属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标 准
发布单位: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年一月十日
批 准:卓昭炫
审 定:林清团
校 核:黄星培
编 制:钟敏伟
目 录
前 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职责...................................................................... 2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5
5 检查与考核................................................................ 7
6 附 录.................................................................... 7
附录1: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表............................................... 8
附录2:金属技术监督记录.................................................... 10
附录3:金属技术监督设备缺陷汇总表.......................................... 11
附录4:金属技术监督发现的不符合项汇总表.................................... 12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性标准。目的是为了统一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管理标准的结构、内容和要求,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与生产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与生产管理部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风电公司)所属风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能,管理内容和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营口风电公司所属风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也适用于负责营口风电公司所属风电企业检修和维护的外委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2007
《国家电网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定》
3 职责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风电企业生产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第二级为风电企业生产管理部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第三级为风电企业所属风电场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
3.1 由风电企业生产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领导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3.1.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金属监督工作的批示和规定,审批本企业金属监督管理制度,布置检查和协调本企业的金属监督工作;
3.1.2 督促做好金属技术管理工作,落实防范与金属监督有关的事故,并且制定措施计划,了解设备运行中各种异常情况;
3.1.3 组织或参加事故、障碍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程及反事故措施对设备的重大缺陷制定消缺措施;
3.1.4 组织或参与基建工程的金属监督工作;
3.1.5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工作重点。
3.2 风电企业生产管理部是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部门,生产管理部设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3.2.1执行上级有关金属监督的规定和要求,检查、推动、总结、改进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并督促风电场班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
3.2.2应配备金属监督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依据相关规程和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机组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金属技术监督标准》,并经正式批准生效,标准需切实、完善、具体、可操作;
3.2.3建立电子版设备台账,每一受监设备台账都应包含制造、监造、第三方检验、基建安装、运行、巡检定检、检修维护、缺陷事故、缺陷处理与复查、更新改造等环节的链式信息,能及时更新并具有一定的查询和检索性;
3.2.4负责风电场金属监督考核及检查,确定下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建立检修计划、落实检修过程中金属监督项目,机组检修金属监督工作总结、金属监督年度工作计划、金属监督例会等档案;建立事故分析和反事故措施档案;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例会;
3.2.5参加相关培训取证。
3.3风电企业风电场是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风电场设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3.3.1应对受监材料(含备品、配件),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进行质量验收,并向制造厂索取材质单、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受监材料都应标明规格与材质并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做好防止变形、变质、腐蚀、损伤等措施,不锈钢应单独存放,严禁与碳钢混放或接触,必要受监材料取样送检;
3.3.2建立受监材料出入库的验收、领用及复检制度,严防错收、错发和错用;监督部件的焊接及焊接修复工作,必须由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焊工来担任,并出具书面的焊接方案、焊接工艺及热处理工艺;
3.3.3配合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台账的及时更新工作;定期参加金属监督相关会议,定期提交相关总结;
3.3.4风电场各班组应按照风电场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下发的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定期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及情况等,及时提出金属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技术监督工作程序,完善工序卡及文件包的修编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内容
齿轮箱、叶片、轮毂、导流罩、主轴、机械制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偏航系统、塔架、连接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瓷绝缘子等,检查项目如下:
4.1.1 齿轮箱:定期对箱体泄漏、轮齿损坏、齿面磨损、振动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2 叶片:定期对叶片表面、附翼、根部、边缘、叶尖、存在裂缝、沙眼、腐蚀、针孔、导雷引线、接闪点、叶片轴承、固定螺栓、雷击损坏痕迹、其它损坏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提出更新或购置叶片检查、检验工器具;
4.1.3 轮毂:定期对轮毂表面腐蚀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4 导流罩:定期对导流罩本体损坏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5主轴:定期对主轴部件破损、磨损、腐蚀、裂纹、串动、弯曲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6机械制动系统:定期对制动块磨损程度、制动盘松动、磨损、裂缝、液压缸泄露磨损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7空气制动系统:定期对液压缸及附件泄漏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8偏航系统:定期对偏航齿轮箱渗漏、齿牙损坏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9塔架:定期对塔门和塔壁焊接缺陷、塔身根部焊缝缺陷、塔筒爬梯缺陷、塔筒安全防坠绳缺陷、助力器缺陷、各层塔筒盖板缺陷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10连接及紧固螺栓:定期对螺栓外观、硬度、材质、力学性能、内部缺陷、紧固度等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1.11升压站及线路支柱瓷绝缘子超声波检测:定期对升压站支柱瓷绝缘子缺陷情况编制检验周期、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和检验结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2金属技术监督检验方法及周期
4.2.1检验以宏观目测结合内窥镜检查、渗透检测、光谱分析、硬度检测、超声波或射线检测、力矩扳手检查等;
4.2.2检查周期为一年的设备有:齿轮箱、叶片、机械制动系统、塔架、偏航系统;
4.2.3检查周期为半年的设备有:空气制动系统、连接及紧固螺栓、液压站等压力容器、轮毂、导流罩、主轴;
4.2.4定期对相关检查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并留存校验报告;
4.2.5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表见附录1。
4.3 金属技术监督基础工作
4.3.1 风电场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记录表(见附录2),对每台风电机及相关设备进行跟踪记录,发现缺陷后应按分类顺序记录,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写消除情况,监督金属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对金属缺陷进行跟踪闭环管理。风电场各班组应负责按周期对金属缺陷进行一次核查整理及汇总上报;
4.3.2 风电场各班组于每月的5日前(节假日顺延)汇总上月的发生金属缺陷,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风电场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风电场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汇总后(见附录3)按周期上报至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处,在金属缺陷消除过程中遇到不符合项后,填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录4)内。
5 检查与考核
5.1由生产管理部按本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5.2本标准按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 附录
附录1: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录2:金属技术监督记录
附录3:金属技术监督设备缺陷汇总表
附录4:金属技术监督发现的不符合项汇总表
附 录1
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录2 金属技术监督记录表
风电场及机组号: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总工程师): 金属监督专工:
附 录3
金属技术监督设备缺陷汇总表
单位: 日期:
注:报表中包括虽未超标但存在的缺陷;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批准: 审核: 制表:
附 录4
金属技术监督发现的不符合项汇总表
单位: 日期: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批准: 审核: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