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大代表辅导班上的发言材料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20xx年4月10日)
各位代表:
今天很高兴能借助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此次培训班的平台,使我有机会与大家在一起就*县法院各项工作面对面交流。下面,我就县法院5年来的审判工作向各位代表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五年来审理案件总体情况
2010-20xx年,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0905件,审(执)结10593件,结案率97.1%。其中20xx年,受理各类案件1693件,审(执)结1581件,结案率93.4%;20xx年,受理各类案件1682件,审(执)结1610件,结案率95.7%;20xx年,全年受理案件2232件,案件增加550件,比上一年度上升32.7%。审(执)结2210件,结案率99.01%;20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01件,案件增加169件,审(执)结2374件,结案率98.87%;20xx年,受理各类案件2897件,案件增加496件,比上一年度上升20.7%;审(执)结2818件,比去年增加444件,结案率97.3%。
二、审理案件的新特点及反映出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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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审判
20xx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091件1492人,受理案件数基本平稳。其中,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逐年以12.5%左右的速度增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转让倒卖和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上升
6.7%;贪污贿赂犯罪上升3.7%;毒品犯罪案件下降11.4% ;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上升21.2%。在受理案件中,居收案首位的是故意伤害案件,共239件297人,占收案总数的21.9%,其次是盗窃案件127件167人,占11.6%,第三是交通肇事案件87件92人,占8%。
【刑事案件趋势分析】
1、故意伤害案件比重大,居受案数首位,并且此类案件大多是农村的村民、邻里、熟人甚至亲属之间,因土地承包、宅基地、通行、排水、债务和婚姻等民间纠纷激化、升级演变而成,基本上都是初犯、偶犯。
2、交通肇事案件增幅大,仅次于故意伤害类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主要发生在乡镇道路上,并且以摩托车、农用车肇事居多。在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摩托车、农用车肇事的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2.7%。
3、盗窃抢劫案件变化大。盗窃案件在犯罪主体、侵害对象上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变化,由外地流窜盗窃摩托车为主向本地青少年入户盗窃现金为主转变;抢劫案件以县城 2
及城乡结合部的无业、失学青少年抢劫同龄的青少年为多,有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的倾向。抢劫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吃喝玩乐,并非生计所迫。
4、罪名涉及范围大。往年受理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强奸、贩卖毒品等传统罪名,而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新类型犯罪案件,如网络犯罪、金融传销、信用卡犯罪等,从涉案罪名看,刑事犯罪出现新的动向。
【刑事案件上升原因分析】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够健全。少部分人民群众为文盲或半文盲,法律知识极度缺乏,遇到利益纷争时,往往一时冲动,大打出手。另一方面基层维稳工作不够扎实,综治网络不够健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在一些地方缺位和失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一些民间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排查化解,导致激化升级,引起“民转刑”案件持续多发。
(二)农村的交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投入加大,农村的交通条件显著改善,与此同时,车辆数量也与日俱增,特别是国家“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等惠农政策实施后,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购买农用车、摩托车的热情。农村农用车、摩托车数量快速增长,客观上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有一些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使,尤其是农用车非法载人现 3
象十分普遍,遇到紧急情况处臵不当,导致农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亟待加强。一是家庭教育缺失和偏废,一些家庭存在失管、失爱、失和、失德等“四失”问题,对未成年子女或放任自流,或漠不关心、或溺爱迁就,给子女的人格塑造和行为养成造成严重影响。二是德育为先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一些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幸福观和是非观出现偏差,贪图安逸享乐,缺乏吃苦精神。三是文化糟粕和不良网络环境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的社会关怀、帮教机制不健全,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此外,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不强、交友不慎、是非不分,经不住诱惑,意气用事,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因素。
(二)民商事审判
20xx年以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648件,受理案件数逐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尤其是20xx年,同比上升20.7%。其中,婚姻、继承类案件3379件,占收案总数的39.1%;合同纠纷类案件1072件,占收案总数的12.4%;权属争议及其他民事纠纷类案件4197件,占收案总数的48.5%。
在婚姻、继承类案件中,居首位的是离婚案件3152件,占93.3%;其次是抚养、赡养关系纠纷案件53件,占1.7%。在合同纠纷类案件中,居首位的是借款合同案件575件,占 4
53.09%;其次是买卖合同案件124件,占11.45%。在权属及其他民事纠纷类案件中,居首位的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316件,占55.2%;其次是特殊侵权纠纷案件501件,占12%。去年以来,由于灾后重建引发的相邻关系和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共受理218件此类案件。
2010至20xx年,共审结7618件民商事案件,结案率88.09%。其中:判决2383件,占31.2%;调解及撤诉的4873件,占64%,裁定362件,占4.8%。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6733件,占88.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885件,占11.6%。
【民事案件趋势分析】
1、民商事案件增长幅度较大。20xx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169件,20xx年1181件,20xx年1625件,20xx年1776件,去年猛增到2017件,相比20xx年增加72.5%。今年第一季度,民商事案件收案49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3%。
2、婚姻家庭案件比重较大。20xx年以来,婚姻家庭类案件3379件,占收案总数的39.1%,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在整个民事案件中一直处于高位。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离婚、婚约财产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扶养关系纠纷、扶养费纠纷、赡养纠纷、分家析产及其他案件。
3、合同纠纷案件所占比重持续上升。20xx年受理合同纠纷案件65件,占民商事案件受理总数的5.5%;20xx年受 5
理合同纠纷案件209件,占民商事案件的7.2%。在合同纠纷 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所占比重亦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xx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7件,占合同类案件的10.8%。20xx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8件,占合同类案件的37.7%。
4、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呈现攀升态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居高不下。20xx年,该类案件共467件,占当年民商事案件的35.7%。20xx年749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的37.2%。其中健康权纠纷案件,20xx年受理289件,占当年民商事案件的24.7%;20xx年受理47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23.5%。
【民事案件上升原因分析】
1、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宣传的普及和深入,人们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有了大幅提升,发生纠纷已由找人或组织解决转向寻求法院裁决,这是民商事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以采光权纠纷为例,近年来,涉及采光权的诉讼越来越多,采光权由不为人知到成为人们日益重视的诉讼权利,体现了人们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
2、合同纠纷案件成因:其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促使经济交往大多以合同的形式固定和约束双方,但又存在不规范或不明确等问题,因此,诉讼到法院的纠纷以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居多; 6
其二,诚信缺失导致纠纷;其三,诉讼“门槛”降低,低廉的诉讼费,使得纠纷双方选择到法院“一锤定音”。
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长原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条件的改善,高速公路等道路桥梁的兴修建设,人们出行更加方便快捷,货车、客车、轿车等交通工具被广泛使用,车流量增大,尤其是私家车的数量不断递增,同时存在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关、车辆未及时检修、双方或一方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采取的相应措施
各位代表,近年来,县法院面对案件爆炸式上升的趋势,以及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积极面对,沉着应对。尤其是20xx年4月以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几项新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一)借力一流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审判管理新突破 一是加强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充分利用法综系统和消息智能推送平台,强化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实现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流程节点的常态化管理,强化审限提示、预警管理,规范审限中止、延长、扣除等工作,依法严格遵守审限,规范法官办案权限。二是加强审判法庭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科技法庭审理各类公开开庭的案件,提高科技法庭使用率,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规范法官言行、倒 7
逼法官能力、方便实时监控、确保司法公正。三是加强科技审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科技审委会与法综系统和科技法庭数据库相链接的功能作用,使委员们更加准确地了解案情、更加准确地理解适用法律、更加准确地行使权力,加强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加强审委会委员的责任心。
(二)规范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长期以来,县法院基层法庭承办辖区刑事自诉案件,由于各法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刑事专业知识欠缺、对被告人的威慑不够等原因,导致法庭所办刑事案件质量不高、效率低、上访多等问题。20xx年以来,决定刑事自诉案件一律由刑庭审理。当事人上诉率、服判息诉率进一步向好转变。
(三)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改进立案工作
20xx年以前,全县所有案件均由县法院立案庭统一立案,部分法庭路途遥远,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极为不便,有时缺材料,得来回多次往返。针对这种情况,两次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规定基层法庭可直接立案,由法庭代办诉讼费交、退,减轻当事人诉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当事人也可选择来院县立案,首次接到诉状的部门或法庭不得推诿扯皮,要求立案在24小时内完成。
(四)加大司法确认力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进党委领导,各方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司法确认机制。与县综治委、 8
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关于推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今年,要进一步增强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创新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方法,建立覆盖全县的便民诉讼网络,准备在全县18个乡镇和372个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站和便民诉讼服务工作点,开展司法确认、巡回审判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把便民诉讼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从而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五)着力提升干警司法综合能力,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交流观摩等,不断强化干警法律适用能力、司法公开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以及人民法庭化解矛盾能力、司法确认能力和法治建设能力。提倡日读书一小时制度,制定《鼓励在职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奖励办法》,支持在职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同时,不断充实审判力量,去年以来,提请县人大任命了1名审委会委员、1名庭长、1名副庭长、9名审判员。多渠道培养锻炼年轻干警,把“80后”、“90后”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使一大批年轻干警得到多方位的实践锻炼,队伍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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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建设一支集陪审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普法员 “五员一体”的人民陪审员队伍,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实待遇和经费,保障学习和培训机会;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注意发挥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调动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的积极性。
四、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搞好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履行职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司法公信。
一是在每年人代会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还就重大工作部署、法院人事任免等工作,专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去年,就人民法庭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每年人代会各代表团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派出中层干部参加听取代表的发言,认真记录,收集意见,回院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加以整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院长亲自抓,组织专人予以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旁听案件、视察法院工作、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及时向人大及人大代表通报、介绍法院工作情况,汇报今后工作打算,便于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给予有力的支持。四是研究制 10
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法院特约监督员。主动发放征求意见函,通过赠阅《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形式,让代表充分了解法院工作动态,进一步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五、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地位与日俱增。因此,人大代表要对法院工作监督与支持并重,将履行职责与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结合起来,积极作为,贴近民心、倾听民意、服务民生,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用的作用。
一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熟悉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愿望和要求的优势,经常走访群众,联系选民,收集和反映广大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与法院互动,做好上传下达。
二是要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在面临涉诉矛盾日益复杂、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县法院案件质量一直保持良好态势运行。但办案压力较大,去年有部分法官办案200多件,身心十分疲惫。拜托各位代表在召开有关会议时,多关心支持法院干警编制、待遇等问题。
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思 11
想工作的特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个不同的岗位,对发生在身边的矛盾纠纷能知根知底,具有得天独后的调解优势。所以,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在信访工作中,要当好信访稳定工作“减压阀”的角色,对身边上访群众,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引领群众养成健康有益、高尚高雅、文明友善的生活方式, 让文明的民风乡风家风成为社会的主流形态。努力消除“黄赌毒“等那些有害身心健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良现象。
各位代表,通过刚才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县法院工作有了比较深入、全面的认识,今后诚挚邀请各位来*县法院参观调研,对我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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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在县级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县级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讲话提纲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利用半天的时间举办一次代表培训班,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代表法修改情况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相关内容。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短期的集中培训,使我们在座的作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各位代表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尤其是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代表积极、正确地执行职务,推动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真举办这次代表培训班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设立的各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而重要的职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能否行使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能否充分履行职责紧密相关。人大代 1
表要在新时期履行好法定职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必须加强学习,增强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较高的法律素质以及较为广泛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光靠在本职岗位上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参政技能。
二、增强职责意识,积极主动地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人员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研究,代表职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职权和闭会期间的职权。这些职权既是代表的法定民主权利,也是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正是以代表职权的有效行使为基础的。总体来说,当前我县大多数人大代表都具有较强的职责意识,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部分人大代表把代表职务当作荣誉光环而对履行代表职责漠不关心,或者忙于本职工作而对代表职务无暇顾及,闭会期间很少参加代表活动,大会期间很少提议案建议和发言,甚至当了一届代表都没有提一件议案建议、没有发过一次言。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人大代表形象、人大工作实效和人大权威。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不仅要对代表职责具有深刻的认识,而且要对履行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2
三、增强群众意识,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对于人大代表来说,群众意识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群众意见、热心为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感。联系群众的问题在前面已简要提到过,我觉得很有必要在这里进一步强调这个问题。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不是一种荣誉称号,而是一种国家职务,拥有这个职务意味着拥有了法定权力,同时也必须相应地承担法定义务。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积极为民代言,忠实地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人民选我们当人大代表,既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重托。我们务必常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各位代表、同志们,这次集中培训的时间很短,学习内容很丰富,也非常重要。大家要正确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遵守培训纪律,潜下心来学习,集中精力听课,认真做好笔记。要通过学习,多思考问题、多研究问题,确保这次培训班圆满成功。当然,人大制度的内涵非常丰富,人大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也非常广泛,要在半天的时间里全面学完是不现实的。大家务必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不断 3
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抓好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大家学有所获,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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