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贯彻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树立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20##年1月7日下午,广陵区中医院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贯彻学习《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文件精神。
会议上,邱院长详细地解读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全体职工领会文件精神,各科室对照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不断强化、规范医院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及医疗设备等医用产品的行为,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篇: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