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平湖市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村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第二篇:农村房屋买卖及附属物租赁合同书
农村房屋买卖及附属物租赁合同书?
?,身份证号: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及附属物、土地租赁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内容及范围
1、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售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村 组 号。甲方所售房屋由甲方全额独资建造,享有该房屋土地的长期占有及使用权利。房屋交易后,该房屋及土地的长期占有及使用权则归乙方所有。
承包的集体土地 亩,其中:田 亩、山地 亩、2、房屋交易后,甲方现有自留地 亩,林地 亩、以及房屋周围的树木、竹林、空地、水池、鱼塘等,属甲方房屋出售前拥有的全部建(构)筑物及土地,均归乙方长期占有及使用(包括树木、竹林的砍伐、空地、水池、鱼塘、建构筑物的改建乙方均有自主权利);承包的集体土地若因当地村社重新调整承包面积,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甲方应承包土地面积的份额,重新承包的土地乙方具有全部长期占有及使用的权利;若因乙方需要改建原有房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建房许可证,办理建房许可证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改建后(以及改建的水池、鱼塘等)的长期占有权和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其长期占有权和所有权进行变更。
3、国家和集体对农村村民的各种扶持优惠政策归甲方享受,国家和集体对农村村民的各种摊派和村民应尽的义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它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且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格,该费用包括了该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费用、正(小写¥ 元)
房屋建造费用、附属设施(及甲方自留地、林地、承包的集体土地、空地、水池、鱼塘等乙方长期占有和使用)的费用、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的 天内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正(小写,余款于乙方对该房屋进行改造完成后1个月之内付清(乙方对该房屋改造于2013¥ 元)
。购房款存入甲方银行账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附:开户银行 账户年 月前完成)。乙方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在确认收到该款名称 卡号/账号 )
项后,即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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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特别约定:
1、乙方支付购房款之日,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交予乙方,若乙方支付购房款后,不能正常占用或使用该房屋(及本合同书“第一条 第2款”所属约定的正常履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今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乙方对该房屋及附属物、租用的土地、以及房屋周围的树木、竹林、空地、水池、鱼塘等,属甲方房屋出售前拥有的全部建(构)筑物及土地享有
第六条 今后因国家或地方规划需要进行村镇住房改建、土地征用,甲方获得赔偿的住房面积归乙方所有,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均已与各自家庭成员进行了充分商量,甲乙双方家庭成员都已充分了解和同意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及合同内全部附属内容的价值)涨跌,买卖双方及双方的家庭成员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 住 址: 住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乙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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