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安全、质量分析会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湖南城际铁路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湖南城际铁路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标段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标段工程建设动态,研究控制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策、措施,指导我标段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月度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于每月的最后一天召开。召开月度安全、质量分析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明确责任人,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议事规则:明确会议主题,各方详细、据实汇报,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坚决执行。
第三条 月度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会议由工区项目部安质部部长或由其委托的部员主持召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室及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条 参加月度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会议的人员:工区部室以上领导、各架子队队长及技术主管。
第五条 首先由工区安全长或安质部部长对本月专项安全、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对重要的会议及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再由工区部室以上领导、各架子队队长或技术主管针对本月我工区安全、质量方面的工作进行汇报、点评或要求,最后由工区经理对本月安全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安全质量工作提出要求。
第六条 月度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会议开完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各相关部门。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五工区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参会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工区经理请假,没有请假未到会及迟到者每次给予50-100元的现金罚款,罚金在下次会议时交与会的财务部人员,用于奖励先进。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II标项目经理部五工区
二〇##年十月一日
第二篇:质量分析会制度
质量分析会制度
1、按照《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及时发现生产中质量问题,制定改进、纠正、预防、控制措施。
2、提高各班组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部门工作质量,加强野外各班组的质量控制,提高质量效率。
3、传达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质量精神。
4、分析会有技术组组织,技术队长主持,成员为各班组组长。
5、根据野外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生产过程质量分析会,每月至少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