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表现(100分/20%)+课程学习成绩(100分/60%)+课外学习及技能创新(100分/20%)
二,德育表现=德育基础分+日常表现分+德育加分
1、德育基础分(50分)
遵纪守法,思想态度端正,无不良生活作风,热爱学校,文明礼貌,遵师重道,团结同学者给予基础分50分。
2、日常表现分(0--25分)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无违返校纪校规,无旷课,无迟到,给予日常表现分30分。
德育加分(0—25分)
① 担任班上主要班干部,对班级有突出贡献者加2分,其余班干部加1分,加入团学青组织并表现突出受表彰者加2分。
②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宿舍被评为“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等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2分。
③ 积极参加班会,团日活动,及学校活动者每次加2分。
④ 在校内外参加比赛获奖者,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优秀加2分,参加但无获奖加1分。
3,德育减分纪律处分减分(在德育表现总分上减分)
① 无故不参加班集,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减1分,迟到者每次减1分,旷课
者每次减2分。
② 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违规用电,饲养宠物,宿舍卫生检查评为“最差寝室”
者每次减2分。
③
④ 在校内外打架斗殴者每次减5分。 因违返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处分者减5分,受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严重警告
处分者减2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40分。 纪律处
分减分按次累加,直至德育总分为0分止。
学期德育总分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本学期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三,课程学习成绩(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四,课外学习及技能创新
① 参加校级以上培训,有结业证书者每次加10分。
② 参加辅修专业,成绩合格者每次加10分。
③ 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者加10分,二级加20分,大学英语二级加10分,三级加20分,四级加30分。
第二篇:物电系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度
物电系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校学文[2005]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物电系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制度,以此作为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综合测评分(满分为100分)
1、学习成绩综合分(70分):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综合分=(个人学习成绩总分/本班学习成绩总分最高分)× 70(个人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和考查课成绩)
2、个人活动综合分(30分);个人活动综合分=(个人活动分/本班个人活动最高分)×30
3、每人基评分为0分。
二、学生个人活动综合加分项目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项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20-15-10,10-9-8。
2、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杂志、电台上发表一篇文章加10、8、5分(多人合作平均分配),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在广播站发表一篇稿件加2分,合作者平均分配;稿件被系编辑部采用的每篇加0.5分。
3、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凡参加者分别加15、
10、 8分,在校运动会中凡参加者加基本分4分,在校运动会中另加比赛所得分。
4、在系里各部举办的制作活动凡参与者每人加2分(多人合作平均分配),获奖同学按获奖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获校一、二、三及优秀奖,分别加8-7-6-6;获系一、二、三及优秀奖,分别加5-4-3-3;被展览的作品每篇加3分(不重复加分)。
5、演讲比赛(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系里初赛参与者每人加2分;系里决赛分一、二、三与优秀奖,分别加5-4-3-3;校里决赛分一、二、三与优秀奖,分别加8-7-6-6。
6、辩论赛(按场次加分):系里初赛(淘汰赛或者循环赛)辩手、记时员每人每场分别加2-0.5;系里决赛(只有一场)辩手、记时员每人加4-0.5;校里初赛(淘汰赛)辩手、记时员每人分别加5-1;校里决赛(只有一场)辩手、记时员每人加7-1。
7、篮球赛(按场次加分):系里初赛(淘汰赛或者循环赛)球员、裁判、记分员每人每场分别加2-1-0.5;系里决赛(只有一场)球员、裁判、记分员每人加4-2-0.5;校里初赛(淘汰赛或者循环赛)球员、裁判、记分员每人每场分别加5-3-1;校里决赛(只有一场)球员、裁判、记分员每人加7-4-1。
8、文艺活动的加分细则:大型活动加分细则:参与彩排者每人每次加2分,正式演出时独演者加7分、多人演出者每人加5分;系里举行的小型活动:独演加2分,多人演出每人加1分。
9、所有演讲比赛、辩论赛、文艺活动、球赛以及运动会等集体活动参与者,迟到三次以上扣0.5,旷赛每次扣0.5,凡参与集体活动者,不请假,无故旷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评奖学金资格。
10、参与大型活动(周末文化广场、校运动会等)、小型活动(篮球赛、系里组织的小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听从服务安排、坚持服务到底者,分别每人每次加2-1分。
11、凡给校、系、班提建议被采纳者分别加3、2、1分(班主任或辅导员证明)。
12、凡受校、系通报表扬分别加10分、5分,通报批评分别扣10分、5分(有证明),受警告处分扣20分,加重一级加扣10分。
13、在校、系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较差者,由系主任批准,酌情再加或扣分。
14、在校、系(团委、学生会、各班班委)工作的学生干部,每学期末分别由团委老师确定加分,最高分分别为8、7、6分,组织活动不加分;工作中因旷会或失误而导致工作受损,每次扣2分,迟到每次扣1分。
15、团课办板每人每次加0.5分;团课排名得第一的班级,主持团课者加2分。
16、写海报每张1分(一般情况下每次写2张);写欢迎板每次3分(一般情况下每个欢迎板需写6张纸);办宣传板(彩绘板)绘画、书写者,设计3张纸的每人每次加1分,设计6张纸的每人每次加2分;抬板或铁架子每人每次加0.5分(每次每个板需要2人抬,每次每个铁架子需要4人抬)。
17、宿舍被评为校、系级“学期文明宿舍”,该宿舍中每人分别加4分、3分;宿舍被评为系“周文明宿舍”,该宿舍中每人分别加1分;宿舍被校、系通报批评的,对责任者分别扣5分、3分(追究不出责任者该宿舍中每人扣2分)。
18、英语过四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过二级者加10分;英语过六级者加15分。
19、实验楼巡逻者每人每次加1分,巡逻者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1分。宿舍楼巡逻者每人每周加5分。
20、连续三周纪律或卫生等方面排名第一的班级,该班纪律委员或生活委员等相应班委和班长各加3分。
三、个人活动综合扣分项目
1、正常上课考勤实行不定期抽查,凡上课预备钟不到者视为迟到,上课15分钟不到者视为旷课,无故早退按旷课处理,迟到者扣1分/次,旷课者扣2分/次。
2、凡对于班级各委员组织的活动或劳动,要求参加而不参加者扣2分/次,迟到扣1分/次。
3、课前10分钟演讲不参加者扣2分/次,不认真者扣1分/次。
4、团课(单周上),上团课无故不到者扣3分/次, 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者须持有效请假条。
5、凡周四晚7:00-9:00,三笔字练习无故不到者扣3分/次, 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者须持有效请假条(只对师范类学生),三笔字练习中表现不好者扣1分/次。
6、凡早操旷操(既不跑操也不跳操)者扣1.5分/次,请假者须持有效请假条。
7、宿舍不按时值日者扣2分/次,不叠被子者扣3分/次,用大功率电器的扣10分(追究不出责任者,宿舍每人扣3分)。
8、当天值日生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酌情扣1-4分/次。
9、晚自习在班内大声喧哗、打#9@k、下棋、划拳、抽烟者扣5分/次。
10、纪律委员连续两周未如实反映班里纪律情况或者连续两周不交纪律考勤的扣班长、纪律委员每人2分。
11、凡在学习和生活中,不顾全大局、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酌情扣1-10分。
12、凡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干事)以及各班班委被通报批评的,应按相应的标准双倍扣分。
四、综合测评附加说明
1、凡违犯校规、校纪、系规、系纪并受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按规定留级者,考试、考查课(包括体育达标)不及格者,均取消本学期或本学年评优、评先、评奖学金资格。
2、评先、评优可参照综合测评分或民主评议产生,但所获《荣誉证书》概不加分。
3、班费管理:班费统一由生活委员管理,报销须持有效#5@p或证明,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由班长或团支书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4、每周进行一次个人活动综合分总结并公布。
5、学生干部或班委各成员应本着公正无私、有理有据的精神,具体分工负责每一项的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