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新闻采访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新闻单位的采访接待管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塑造我镇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我镇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单位对我镇的采访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与协助。
二、各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来镇采访,应持记者证或单位介绍信到镇党政办联系相关事宜,由XX作为党委和政府新闻发言人具体安排采访活动,党政办负责协助。
三、新闻记者接待工作流程:根据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党政办审验新闻记者身份,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做好新闻采访的登记备案手续,联系相关单位落实采访事宜,并由党政办工作人员陪同。
四、突发事件的新闻记者采访接待工作归口党政办负责,相关部门应配合党政办接受采访。
五、新闻记者采访镇领导,应提前与党政办联系,商定采访时间和采访提纲,由党政办工作人员陪同采访。
六、未经党委、政府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镇党委、政府名义接受记者的采访。
七、经同意安排的采访,要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策回答问题,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八、镇属各单位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应事先得到党委的批准,申请单位要明确告知采访意图、邀请的媒体及人员等情况,由党委党政办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各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外来记者来我镇采访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如因工作不当,带来负面影响,要追求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篇:xxxx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Xxx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费用支
出,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务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有利公务、热情实在、统一
安排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接待工作,自觉维护
本单位声誉和利益。
第二条 公务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范围包括:
1、上级部门到本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确需安排的;
2、外省市对口部门因交流工作确需安排的;
3、市直领导机关来本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确需安排的;
4、各县、区来本单位办事确需安排的;
第三条 公务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主要领导批准、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四条 公务接待标准
(一)住宿标准
1、接待对象需要本单位安排住宿的,一般在协议定点
宾馆、饭店安排。厅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住标准
间。收费标准按照中心与定点宾馆、饭店所签订的协议价格
执行。
2、接待省级以上会议或者由接待对象结算住宿费的,
按接待对象要求安排。
(二)用餐标准
1、工作餐标准:市外来客的,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
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市内县区来客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标准不超过每人30元。
2、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
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市外来客的,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市内来客宴请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烟酒从紧掌握,一般为本地产品。
3、陪餐人员标准比照接待对象标准执行。
第五条 公务接待管理
1、公务接待一般实行定点就餐。
2、实行对口接待,控制陪餐人数。来客人数5人以下
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来客人数5-10人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来客人数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工作期间的公务接待,无特殊情况午餐不饮酒。
3、不得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
进行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接待私人亲属、朋友。
4、在市外原则上不得安排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经
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5、及时结算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实行
按月结算,不准拖欠。
6、报销接待费用。经办人凭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常
务副局长、局长签字的报销单到综合科报销。财务负责人员审核后,对手续不完备、费用超标准、票据不合规等情况,财务等相关人员有权不予审核和报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