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盗抢银行案件的心得体会
近期,我支行组织员工学习了《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盗抢银行案件的情况通报》,从这四起案件要可以看出,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一是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存在漏洞;二是银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三是银行业金融业机构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公安机关监督管理不够。
这四件案件的发生,充分反映出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要引起我们对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安全保卫工和措施的落实。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抓紧整改不达标银行营业场所,堵塞安全防范漏洞。二要进一步加强与银行业的信息交流,及时通报盗抢银行案件情况及新的犯罪动向。三要进一步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逐项落实安全评估要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客观公正。四要认真落实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评估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每位员工都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在自己的岗位上不仅要尽职尽责、安分守纪、保质保量做好
每一项工作,还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智慧的头脑。在工作中和同事们共同坚守规章制度,才能抑制各项案件的发生。
南新路支行:王钰涵
20xx.9.9
第二篇:银行案防心得体会
浅谈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如何有效的防控案件是其永恒的工作主题,而对于网点众多、机构分散、规模较小、人员相对较少的农村信用社来说,防控案件由显重要。笔者就诱发农村信用社案件的成因及怎样才能有效防控案件谈点个人看法。
(一)案件防控意识薄弱,防范措施不力。个别单位对案件防查工作停留在口头和书面上,抓案件防控既没有落到实处,也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明知工作人员不执行基本制度也不进行纠正,发现了案件、事故线索和案件、事故隐患也不闻不问,更有甚者甚至带头不执行规章制度,客观上为重大经济案件、事故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对员工教育关心不够,未能及时把握员工思想动态。案件、事故的发生往往同其不良嗜好、家庭特殊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单位领导只关心业务发展,不关心员工思想状况,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不进行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的引导,不注重合规文化和企业精神的塑造,往往形成案件、事故防查工作事倍功半,疲于应付。
安排上存在着严重的失职,让一些有劣迹和品行不端的人混进了员工队伍,安排在联行、出纳、储蓄等重要的工作岗位上,甚至还把这些人提拔为干部,授予重权,把他们视为能耐人。这些能耐人一旦掌握重权,就会劣性大发,“如鱼得水”,大肆侵吞农村信用社资金财产,疯狂作案。
(四)轻视诱因,忽视管理。很多农村信用社机构工作人员在大案要案爆发前,往往表现出他们有吸毒赌博、热衷经商、迷恋酒色等异常行为,但是多数农村信用社机构领导和管理人员却忽视了这些诱发犯罪的诱因,对工作人员的异常行为放任不管,忽视这些可疑现象,不仅不把其调离岗位,就连最基本的教育劝阻也没有,甚至对举报也置若罔闻,放松应有的警惕性,最后导致大案爆发。一些工作人员由于经商或吸毒赌博一时缺乏资金,就很可能把黑手深入公家,挪用公款,甚至携款潜逃,造成大案。
(五)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内控机制形同虚设。明知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仍以人情代替制度,违规办理,导致案件、事故发生。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岗位制约失效,极大地增加了操作风险,而且动摇了内控机制的基础,必然导致案件、事故的多发、易发。
上没有真正做到落实。如出纳人员严重违反“四双”制度(双人管库、双人临柜、双人守库、双人押运),信贷业务操作严重违反“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这些业务操作中的内控制度制约失控,致使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严重经济犯罪。
出于对自己单位种种不良后果的考虑,采取内部处理、有案不报,只是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行政处分,把被侵占挪用的资金窟窿补起来就玩事。如此一来对犯罪分子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使有些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不能收敛,还会更加疯狂的变本加厉继续作案。
(八)监督不力,流于形式。大案的形成一般是由于长期无人发现,没有被及时制止由小案所引发的,暴露出了一些农村信用社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或监督手段不力,没有真正形成员工互相监督,上下级监督的监督模式。一些单位检查也是走过场,对基层机构的监督不细不深,在发现小问题时放弃深查细纠,从而使本来是可以及时制止的小案件、事故,没有制止,最终引发大案,监督成了一种形式。
(九)责任追究不力。在案件、事故责任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责任追究存在侥幸心里,避重就轻,以罚款代替处分,甚至对案件、事故采取瞒报、缓报的态度,案件、事故惩处威慑力对案件、事故防查的作用明显降低,纵容了案件、事故的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