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贵州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心得------海外小学 20xx.11.21
11月x日,我校集中学习了《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建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动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协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 学完后收获颇丰,现将心得总结以下:
一、全面了解条例知识,掌控领会条例精华。
《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由总则、伤害事故的预防、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的处理、事故的侵害赔偿、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正当权益为宗旨,突出夸大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守依法、客观公正、公道适当的原则,特别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订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纵性。
二、通过解读条例,我熟悉到:
(一) 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华,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沟通或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
(二) 多方宣传教育,建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实在有很多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免的,为此,教师要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同时要对《条例》中的重点章节内容重点学习,进步学生的学习收效。其次,我觉得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平安,让每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平安校园。
第二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为此,特将本人学习条例的一点体会拟写如下:
一、贯彻、领会精神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既要教书,更要育人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
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三、学习宣传、贯彻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班主任,更应该利用班会课和其它学科有机、灵活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
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