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公司与 公司的合并协议, 公司吸收 公司; 公司解散注销, 公司存续(或者:新设),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债权债务由 公司承继。为保护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合并各方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公司
年
联系人:月日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
第二篇:吸收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公告
(仅供参考)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A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和B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A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A公司(或B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新设合并公告
(仅供参考)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A公司拟与B公司合并成立C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和B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C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A公司(或B公司)
200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