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特殊人群----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是巩固监狱、劳教所教育成果,保障社会稳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人、育人,实现“灵魂再塑”的社会系统工程。深入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实践工作中狠抓了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三个环节,坚持“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工作规则,立足基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联合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很大程度制约了我乡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表现在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此外,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虽然乡村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如法庭、司法、公安、民政、财政、工青妇等。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小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上是司法行政部门孤军作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支持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队伍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虽然各乡镇成立了司法所,但许多所专职只有1人,并承担司法所大量工作。司法助理员兼职过
多,精力、时间不够集中,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造成工作上无创新,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司法助理员觉得待遇低,占着位置不愿做事,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动想办法做工作少,忙于应付,加之法律知识缺乏,不会或不善于做帮教安置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各乡镇基本上存在着没有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在工作中不仅帮教过程中有重大疾病的刑释解教人员,而且举办释解人员培训班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
(四)衔接工作不够完善。有少量脱管失控人员:一是有些监所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部分的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函告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致使我们无从联系。这些释解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工作,部分监所《通知单》书等不规范。有的释解人员通知单滞后一个月以上,让有的回归人员萌发了无人问津的感觉。二是回归人员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没有强制性规定,因而绝大多数的回归人员不到司法所报到,造成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住址不能掌握,给帮教工作带来难度。三是少数“三无”(无家可归、无家可靠、无业可就)人员释解后因没有家人、亲人的帮助,致使继续流落他乡务工,而安置帮教组织却不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四是对重点人员监控力度不够,而做好释解重点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有的村对这项工作不重视,表现在重点人员摸排不认真、不细致、对重点人员的帮教缺乏措施,致使帮教工作只在登记表上反映。
二、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
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安帮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乡镇要成立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村成立帮教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在组织机构上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在工作中坚持把有效衔接作为安置帮教工作首要环节来抓。第一把好衔接关:1、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释放通知书后,三日内将通知书复印件递交释解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要求他们通知本人到乡安置帮教办公室报到。2、对每一名回归社会的释解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记录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家庭生活情况和婚姻情况等内容,并建立个人档案。3、及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乡、村帮教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对其进行家访、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同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在了解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4、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横向联系,每月定期与派出所联系,交换有关信息,校对人数情况,对去向不明的释解人员进行查找,防止漏管。5、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知法、懂法、遵纪守法。
(三)确保安置帮教效果。绝大多数的刑释解教人员渴求获得新的生活,得到社会的帮助,既要安其身,更要暖其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不嫌弃、不歧视,为做好释解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应做到:
1、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合。司法所与监狱建立联合帮教协作关系,签订联合帮教协议。建立联合帮教体制。每年1—2次深入监狱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服刑在押人员回归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抓帮教制度落实。一是落实帮教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帮教制
度。每一名帮教对象有明确的帮教责任人。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和《保证书》。二是落实以帮教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即“四个一”制度:即“一个一档案”、“一人一套法律书”、“一帮一结对子”、“一年一次交流会”制度。
3、典型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注重培养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释解人员学有榜样,教育有题材,同时组织回归人员参加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路线方针教育,守法致富教育,浪子回头等教育活动。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当前就业难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社会问题,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经济基础差,缺乏劳动技能,加上社会岐视等原因,其就业安置更加因难,所以必须加大技能培训。一方面,注重在押人员在改造期间的技能培训,力争当地政府的支持将职业技能培训延伸监、所。实现监所生产技能培训与社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为回归社会择业奠定基础,同时监狱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建立狱内职业介绍机构,预先提供劳动力信息咨询。就业政策咨询,帮助提高自某职业能力。另一方面做好释解人员回归社会机能培训,服刑人员释放前一个月,针对其释放后的去向及其自身技能状况等,与其签订《职业培训意向书》,并提供专业工种任其选择,以便劳动保障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其就业或参加其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我们基层司法行政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素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思路,新途径,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