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天津统计局 文章作者: 佚名 上传时间:20xx-12-28 11:59:49 【字体:小 大】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以20xx年x月x日为时点,进行了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通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现已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这次调查以全市为总体,以各区县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5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xx年x月x日零时,全市的常住人口为1042.53万人,与20xx年x月x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000.91万人相比,增加了41.62万人,增长4.16%;年平均增加8.32万人,年平均增长0.82%。20xx年底总人口为1043万人。
二、人口地区分布和城乡构成
1、20xx年末分区县的总人口
和平区
河东区
河西区
南开区 30.21万人 75.74万人 77.93万人 89.85万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47.89万人 46.40万人 45.06万人 46.92万人
河北区 65.11万人 武清区 85.41万人
红桥区 54.89万人 宝坻区 68.64万人
塘沽区 70.95万人 宁河县 37.31万人
汉沽区 18.04万人 静海县 56.72万人
大港区 43.95万人 蓟 县 81.98万人
各区县常住人口的规模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除和平区、河西区两个区呈现人口减少外,其余各区县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以塘沽区人口增加最为显著,五年增加了14.79万人。
2、总人口的城乡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83.06万人,占总人口的75.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9.47万人,占总人口的24.8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23.47万人,占总人口的50.21%;女性为519.06万人,占总人口的49.7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8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1.36万人,占总人口的12.60%;15-64岁的人口为810.27万人,占总人口的77.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90万人,占总人口的9.6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12.15万人,占总人口的97.0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0.38万人,占总人口的2.9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7.93万人,增长了3.8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69万人,增长了13.82%。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92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09.86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77.79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7.9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49.77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11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1.67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32.87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35.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89.0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集体户人口为53.47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4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农村为3.23人。
第二篇:20xx年郑州市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xx-06-18 16:57:48 来源:郑州统计局 城市论坛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8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20xx年第55次常务会议的精神,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省、地、县三级人口变动及城镇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对全市年度人口与城镇化进行了抽样调查。这次抽样调查的时点是20xx年x月x日零时,调查方法是以全省为总体,县级单位为次总体进行抽样设计,各县(市)、区采取分层、二级、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此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xx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752.1万人,与20xx年底全市常住人口743.6万人相比,增加了8.5万人,增长1.1%。
二、城乡构成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76.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63.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75.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36.59%。乡村人口比上年减少了4.9万人,城镇人口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上升了1.0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38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3%;女性为366.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3。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25.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6.6%;15-64岁的人口为562.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74.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4.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老龄化率)的8. 6%。与上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15-64岁的人口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
五、人口变动情况
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29‰,比上年下降了0.11个千分点;死亡率为4.4‰,与上年相比下降0.2千分点;自增率为4.89‰,与上年相比上升0.09个千分点;
六、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218.4万户,比上年增加了2.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5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8人。其中:城镇居民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人,农村为3.58人。
(人口就业处 张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