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除了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之外,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和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权申报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清算方案具体包括资产处置方案、土地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等等。
5、实施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其中,在实施清算方案过程中,涉及土地处置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6、清算终结,注销公司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第二篇:预算总结
预算法的原则: 1公开性 2可靠性 3完整性4统一性 5年度性 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每级财政都建立一级总预算.(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五级预算.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1.中央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市(自治州)
4.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5.乡(镇)
国家预算的构成:我国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1. 2. 3.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补助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补助.
总预算 –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职业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4.
预算管理职权---总结 (此表是简表.详细表格在下页)
PS: (个人理解)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所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没有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自行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2.大家的职权都是关于(监督.审查.批准.改变.撤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调整方案.决算.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报告.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报告.乡镇本级的预算.执行情况.调整方案.决算.都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3.(改变.撤销.都是关于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撤销.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决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撤销本级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单位部门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的收支预算.
PS: 1. 2. 3. 4.
国务院财政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职权: [编制] [组织] [提出] [报告] 乡镇政府职权: [编制] [组织] [决定] [报告] 各部门职权: [编制] [组织和监督] [报告] 各单位职权: [编制] [上缴] [安排] [接受]
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
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审批
预算的执行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