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及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把握政策、稳妥推进,全力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并于20xx年x月x日正式启动了“营改增”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稳步推进。
20xx年x月电信业又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确保泸溪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6月x日顺利上线运行,县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电信业营改增文件精神和操作规范,准确掌握试点企业的应税服务范围、行业税率;二是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三是依托税宣短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多平台多方式宣传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四是主动与地税部门协调联系,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及职责,做好试点企业信息移交;五是针对辖区内电信企业均为大企业分支机构这一特殊性,采取上门一对一辅导方式,对纳税人关心的一般纳税人认定、#5@p使用、税款解缴流程等问题逐项进行讲解。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泸溪电信业3户纳税人顺利完成“营改增”工作,为接下来的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安装业等行业的税制改革打下基础。
自20xx年x月份首次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起,辖区内共有71户纳税人由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行业分别涉
及交通运输业(41户)、物流辅助业(4户)、信息技术服务业(1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业(9户)、文化创意服务业(12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其中: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户、按简易办法征收1户、批准减免税1户。以上纳税人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份共申报应税服务销售收入7138.28万元,缴纳增值税220万元,免税销售收入800.78万元,免征增值税80.09万元。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财政局大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天峻县财政局
开展“大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办公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结合财政局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财政局成立了“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闫锦锋任组长,副局长才让东智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
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财政局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财政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财政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严格考核问责
财政局以“三无”创建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和抓实基层、打牢基础、狠抓调处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 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突出在建立调处机制和落实上下功夫,在预防控制矛盾纠纷和化解上下功夫,在矛盾纠纷的回访反馈和督促履行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以预防为重点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积极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氛围。
天峻县财政局
二○一○年x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