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ERP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5)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指控时,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直接扣除;
(7)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8)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离职之后对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8)项规定的义务承担问题,按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第五条对保密期间及补偿的规定进行处理;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 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
1、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2、离职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非因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任职期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共计三年。
第五条 保密补偿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元;
(2)按(月/季/年)支付,由乙方定期从甲方处领取;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甲方实际损失额-乙方已支付违约金)。
3、前款所述甲方实际损失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
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八条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ERP项目保密协议
ERP项目保密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微软ERP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5)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指控时,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直接扣除;
(7)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8)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离职之后对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8)项规定的义务承担问题,按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第五条对保密期间及补偿的规定进行处理;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 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
1、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2、离职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非因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任职期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共计三年。
保密补偿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元;
(2)按(月/季/年)支付,由乙方定期从甲方处领取;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甲方实际损失额-乙方已支付违约金)。
3、前款所述甲方实际损失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八条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第三篇:保密协议范本(简要版)
保 密 协 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珠海盟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吴洪林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无源监控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 200 %(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