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模拟审判总结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其生命在于实践。所以我们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的学习,更要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所以,我也积极的参与到一些模拟审判的活动中来。
在前几个星期,在老师的组织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审判,这次刑事审判让我们对所学的关于程序法的知识有了系统的理解,也领悟到一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此次刑事模拟审判以及作出我的个人总结。
一、 关于案情
要进行一次模拟审判,首先必不可少的肯定是选定一个案例。我们此次活动的案例是老师提供的,是一个刑事案件。
案情大体是这样:在黎明茶厂,由茶厂的职工陈友福,刘贤波等人抓住并对其作出了伤害行为小偷,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在小偷白抓住以后,本案的被告张晋云又对其实施了伤害行为,最后致其死亡。检察院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请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公诉方在庭审过程中大量的提供了很多的证据,辩护方也不甘示弱,经过激烈的控辩之后,由审判方作出裁判。
二、 关于角色扮演
案例选定之后,变开始任务分配,此次模拟审判,我们采取的是小组
角色扮演,全班分为七个小组,分别是审判组、公诉组、辩护组、被告组、法警组、证人组以及考评组。
审判组主要负责案件的审判,庭前准备,合议案件等工作。
公诉组主要负责案件的侦查,提起控告等工作。
辩护组主要是负责收集证据材料,为被告人辩护等工作。
法警组主要负责案件的侦查,法庭秩序等工作。
被告组主要负责扮演被告人,配合调查工作。
证人组主要负责证人角色的扮演,出庭作证,提供证言等。
考评组主要根据各组的表现作出评比。
此次我担当的是考评组的角色,负责法警组的评比。
角色分配体现了权责明晰,分工明确。每个组的同学都可以根
据各自组的工作有序的开展此次活动。
三.审判过程
到了正式模拟审判那天,我们都提前到场布置现场。我们“法具”齐全,我们都坚信并且期待这场有声有色的模拟审判。审判桌椅、公诉席、法槌等一经准备,各就各位,但是当一切准备就绪,我们都激动地等待着正式审判的开始的时候,老师就指出了我们很多不对的地方,如法警工作不到位,审判组的同学也没有准备好证人席,名签也放置不准确,没有穿着法袍,律师袍,正装等。这是我们第一次的庭前准备,感觉很不好。但第二次我们都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改正。
(一)开庭
随着书记员的宣布,这一次的模拟审判正式开始了。大家着装正式,表情严肃,审判长稳定沉着的语速,公诉人追究犯罪将其正法的正气,代理人为其当事人脱罪的睿智,被告人身上流露的罪犯气息,一切如同现实的法庭审判在现。
审判长坐在审判席上镇定沉稳地主持着审判程序的进行。审查但是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二)法庭调查
由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的罪行一一列举,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接着被告人宣读答辩状,被告代理律师针锋相对,据理力争,请求法院驳回公诉人的无证据请求并对其当事人所认罪刑从轻处罚。宣读完毕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内容与公诉人宣读的是否一致。此环节是为保护被告人的弱势地位而设,体现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
之后审判长总结争议焦点。,焦点是之后法庭审判中质证和法庭辩论的核心问题,公诉双方将围绕此焦点展开质证和辩论。公诉双方对审判长总结的焦
点如无异议将进入下一举证质证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向法庭展示证据、传问证人、宣读证人证言等,而后由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质证也可以向证人发问,其次被告人举证,公诉人质证。对于双方质证完毕而又无新证据,本诉讼阶段便终止。
本阶段,根据老师的评议,我总结了公诉方的证据问题,一是经过评议作废的证据(手电筒上的指纹鉴定)再次采用显得很多余;二是自己制作了一个视频证据,却起不到证明的作用。但是我觉得应该表扬该组的同学,他们真的很用心。
辩护方的问题在哪呢?首先是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人的证言不太严谨,在质证环节,也为能对证据不足的地方进行实质性的质证。
(三)法庭辩论
公诉双方在此阶段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而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发言。双方可以根据案情发表意见也可以互相辩论。
在本阶段,虽然控辩双方变现得都很积极,但给我的感觉就是辩护方有点找不到焦点。而且,在对证人发问时,有一点混乱,感觉问不到关键点。
对于法警组维持秩序的同学,他在法庭喧闹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进行制止。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双方提供的证据、辩护意见采用与否,以及不采用的理由,最后根据证据与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可以当庭作出也可以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该阶段,审判组的同学做得很好,他们虽然没有进行排练,老师也为对其进行指导,但在合议的时候他们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 个人总结
(一)对考评任务的总结
此次模拟审判,我是担任考评组的角色,而且负责的是法警组同学的考评。所以,我在事前对法警的工作做了大致的了解。
司法警察,简称为法警,包括两类:检察院的,法院。 《人民警察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可设司法警察,此为法检系统设立司法警察的法律依据。
关于法、检司法警察职权以及相关知识详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由于涉及的内容过多,不一一例举。
依据以上内容对我的考评任务作出总结
针对我们实际中法警组的同学的表现来看
首先,他们既要负责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和工作,又要负责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的工作。
其次,分别分析,第一、作为人民检察院司法法警中的侦查工作的执行情况,法警组的同学由于第一次人员分配以及对法警工作的不清楚等原因,出了很多差错。如:执行传唤的时候弄错对象,在讯问的时候问题不找边际,座位安排不合理。当然也有值得表扬的地方,比如: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材料的准备和制作以及送达等。
第二、作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法警组的同学在后面几次的模拟审判中就做得很好,比如:在老师指出他们工作错误的地方之后及时的作出了纠正,第一次没有负责公诉机关相关工作的法警,之后他们就几时候的安排了,没有女法警押解犯人的,后面也做了调整等。
最后总体上的评价,从整个工作程序看,法警组的同学对整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具体操作程序不首席,这是开始的时候,但之后在逐步进步;从分工合作上看,整个小组人员不足,工作分配不均,整体显得不积极,当然这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从与各个组之间的联系上看,缺少与公诉组的沟通,组与组之间的联系不太紧密。
以上评价总结主要是针对不足之处。
(二)个人心得
经过这次模拟法庭,达到一点理论联系实际的母的,是教学活动与自主学习有机的结合起来,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不仅要回分析,更要学会处理,正是实践所以真知。但是传统的课堂式教育使我们没有机会去实际处理一些法律问题。所以在模拟中,我们要把自己当做一名真正的法律工作者,才能更好的融入模拟中,才能设身处地的分析案件。模拟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扮演,更是学生与法律工作者之间视角和地位转换。
在我看来各种不同的法学理论知识就是各式各样的化学元素,法律实践亦然,各种各样的元素碰撞在一起就会产生不同的化学反应。而作为操作者
的我们,也只有实际的操作观察总结之后,才能发现不同碰撞之后的不同反应。
我想这就是法律实践的意义所在吧。
姓名:罗艳
学号:20xx03401233
第二篇:刑事模拟审判报告
随着我国步入法制社会,我国的法制建设也逐步走向完善,法律与其学科也不断地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在法学理论的学习中,不免有理论与现实脱节的现象,为了让法学专业学生在理论学习中学会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班在杨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了一次刑事模拟审判。这次刑事模拟审判使大家对所学知识有了系统的认知了解,也领悟到了一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为以后的法学学习指明了方向,也使我们明确了以后事业的奋斗目标。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此次的模拟审判及心得体会。
一.案情简介
学完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终于迎来了我们期待已久的形式模拟法庭。面对这种实践课,年少的我们总是充满兴奋与激情,当然并未亵渎法庭的神圣。实践出真知,我们深信不疑,或许我们追求的就是在这种实践中寻求“法”与实践的结合或者就是它们之间的差距,从而有所领悟,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指明方向,而非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法理论家。
经过大家的斟酌与筛选,我们选定了一个一审刑事案件,因为它涉及的知识比较多,可以将许多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知识串起来,使大家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印象,也能更加全面的理解所学知识,发掘这些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
在这次模拟审判中,为了使大家更好融入角色,我们将案中人物都改换成我们的真实姓名,地点也改成我们所在市的地点。选定案件的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朱诗南、聂军政在被告人王亚磊的指使下砍伤欠自己钱不还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振雨,事后取得报酬;而后王亚磊又指使朱诗南报复与自己有经济纠纷的吴建伟的妻子翟琳琳泼硫酸,致使其重伤,检察院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公诉方在庭审过程中出示大量的证人和证人证言,而且被告人朱诗南、聂军政均已认罪,其代理人也辩称其具有减刑情节,而被告人王亚磊拒不认罪,最终判决是因无证据证明王亚磊指使被告人朱诗南、聂军政犯
罪的证据而宣布无罪释放,朱诗南砍砍伤杨振雨案,判有期徒刑8年,泼翟琳琳硫酸案判有期徒刑8年,但具有自首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xx年,聂军政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自首和立功,最终判有期徒刑5年。
二.角色分配
案例选定,大家开始分配角色与任务,幸与不幸,我的职务是法警。高兴的是我觉得任务不重,更想象着帅气的女法警,但也有些失落,自己未能在此次模拟法庭中“大展拳脚”。想起了《蒲公英的种子》,好吧,每个角色都有它不可磨灭的价值。
为了保证模拟审判的质量,我们预先审判了两次,第一次预先模拟下来,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女法警不再帅气了,这个不算很长的案例预审下来,我们各个腰酸背疼。我们法警都忍受不了找地方坐歇了。想到真正模拟那天我们要挺直腰杆精神的站整个过程,我们个个胆战心惊,濒临崩溃。法律职业是神圣而严肃的,一直以来我们对法律的信仰也许是我们这些“法警”的精神支撑了。
三.审判过程
终于到了正式模拟审判那天,我们都提前到场布置现场。我们“法具”齐全,我们都坚信并且期待这场有声有色的模拟审判。审判桌椅、公诉席、法槌、法袍、法警警服等一经准备,各就各位,真就有了法庭的味儿。一切准备就绪,我们都激动地等待着正式审判的开始。
(一)开庭
随着书记员宣布法警就位,我们这次的模拟审判正式开始了。大家着装正式,表情严肃,审判长稳定沉着的语速,公诉人追究犯罪将其正法的正气,代理人为其当事人脱罪的睿智,被告人身上流露的罪犯气息,一切如同现实的法庭审判在现。
审判长坐在审判席上镇定沉稳地主持着审判程序的进行。审查但是人是否到
庭、宣布案由、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二)法庭调查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的罪行一一列举,慨然正气,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接着被告人宣读答辩状,被告代理律师针锋相对,据理力争,请求法院驳回公诉人的无证据请求并对其当事人所认罪刑从轻处罚。宣读完毕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内容与公诉人宣读的是否一致。此环节是为保护被告人的弱势地位而设,体现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
之后审判长总结争议焦点。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为焦点是之后法庭审判中质证和法庭辩论的核心问题,公诉双方将围绕此焦点展开质证和辩论。公诉双方对审判长总结的焦点如无异议将进入下一举证质证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向法庭展示证据、传问证人、宣读证人证言等,而后由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质证也可以向证人发问,其次被告人举证,公诉人质证。对于双方质证完毕而又无新证据,本诉讼阶段便终止。
(三)法庭辩论
公诉双方在此阶段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而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发言。双方可以根据案情发表意见也可以互相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它是审判的必经环节,任何人不得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而且如果被告人有新的证据或关键陈述可以导致诉讼程序的倒流。
(五)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双方提供的
证据、辩护意见采用与否,以及不采用的理由,最后根据证据与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可以当庭作出也可以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四、心得体会
本次模拟法庭举办的非常成功,我们也从中收获颇多。经过模拟法庭,我们对以往学过的相关知识也有了系统的认知和理解,例如刑法的主从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法定和酌定减轻处罚等,但重点说一下在此次模拟中对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的体会,从以下几点论述。
首先,法庭依法查明“杨振雨被砍案”、“翟琳琳被泼硫酸案”均为王亚磊指使,但无直接证据证明王亚磊是事后主谋,最终王亚磊无罪释放,这正是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体现。在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以及保障人权的提倡下,对于王亚磊的罪行指控只有另外两被告人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证明,更是没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王亚磊的罪刑,所谓孤证不能定罪,这都决定了王亚磊无罪释放的结局。虽然很多情况下这会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但是防止枉法裁判、保证无辜的人不受追诉、保障人权具有更大的价值。
其次,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被告代理律师对被告人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了辩护,这是如今我国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一大改革。辩护不仅只针对被告人犯罪与否进行,而且对其所具有的量刑情节进行辩护保护了被告人的利益,有利于罪行相当,而不至于处罚过重。
再次,本案中有三个证人出庭,而且有许多证人证言,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极少出庭,甚至由于惧怕犯罪分子的报复陷害拒绝作证。尽管证人制度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比较完善,但是实施起来难度相当大,他并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而是出现更多新问题,这就是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任何理论不管你预想的多么周全,不经实践你都难以发现它的不足。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此次模拟法庭中担任法警角色的我对法警的认识和感想。
法警不像审判长那么高高在上,不像公诉人那样慷慨陈词,不想辩护人那样沉着睿智言辞犀利,也不想被告人那样成为审判的中心,但法警也有他螺丝钉一样的作用。首先法警是维持法庭秩序的重要保障。法警是一种微暴力,震慑大家遵守法庭纪律,“清理”扰乱法庭秩序的人。特别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各种矛盾冲突加剧,容易发生暴力袭击等事件,而法警可以及时防治或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防止“再犯罪”的出现。其次法警是法庭审判连续性、程序性的重要保证。法警在审判过程中经审判长传唤及时引领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到庭,保证法庭审判的连续性,防止出现证人等因没找到方向而导致审判中断或是因此不能作证等现象,而且法庭审判具有程序性,证人因为以上等原因未及时出庭作证会影响到以后的辩论甚至是判决。同时也会因为其证言的重要性而导致诉讼程序的倒流,增加诉讼成本。最后,法警是维护法庭庄严性的重要保证。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到庭退庭均由法警带领,而非他们自行出入,体现了法庭的秩序性和严肃性,同时法庭中证据资料的传阅也由法警来执行也体现了此。
由于在此次模拟法庭中担任法警角色,我也通过各种方式对法警的职责与职权加以了解,但发现了一些问题。查找法警的职责与职权却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八条仅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与职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现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主要是根据1979修改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19xx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19xx年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进行明确的,但其职责职权是基于法院内部管理层面上规定的,所以法律授权不明确、不具体,使司法警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司法警察有警察之名而无其份,权利义务不对等,工作职责等如同“救火打杂”以及其执法权的规定不明确等。明确司法警察的法律地位、作用、职责与职权,优化司法警察的职能设置,规范人员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审判工作特点的警务体系,成为改革司法警务体制的一系列重点和核心问题。希望我国立法部门完善司法警察的相关立法,以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更好地执法。
本次模拟法中担任法警工作,我也由此认识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以后的生活中也要锻炼好身体来做好自己的工作更好的生活。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承诺过这次模拟法庭审判中获益匪浅,学习了很多,认知了很多,领悟了很多。“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只希望我们这来来往往的人,都能从模拟审判中有所领悟,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受益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