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空调胶州股份有限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
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
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 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篇:实习管理规定
护理系实习管理规定
一、实习点分配规定
凡本校实习点,实习医院都选择各省、市二级以上医院。学校和系部在分配实习点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实习生的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优先满足外派医院和实习生的双向选择,再参考实习生生源地进行分配。
二、实习期间管理规定
(一)常规管理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医院的双重领导。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生工作职责。
2.实习组织及质量管理工作由系部主管,在护理系主任领导下,具体工作由护理系实习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实习点集中的地区配备兼职辅导员,工作中做到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3.各实习点按照人数选取部分同学担任正组长和(或)副组长,全面负责全组同学实习工作。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实习医院和学院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还负责传达和布置学院和实习医院对学生的要求或任务,定期组织召开组内同学民主生活会等。
4.各临床教学基地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科教部门或护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生活、实习安排,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通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实习生,及时通知学校;按学校的实习计划和要求制定实习轮转表;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对每科由于病、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校教务处,并共同研究补实习方案。
(二)请销假规定
1.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和医院护理人员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2.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天)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般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4.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
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医院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5.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书面提出,经实习科室同意,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1天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医院护理部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5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校批准,系部实习管理人员备案,假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6.关于实习生就业“应聘”、“双选”请假规定。为使护生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及时参加就业“应聘”、“双选”工作,针对护理专业实习生不放寒暑假的特殊情况, “双选”请假总天数不超过10天,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旷课论处。
(三)实习质量督查
1.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科室是直接指导和督查临床实习质量的教学组织。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医务人员共同关心和完成教学任务。
2.实习生入科时,进行入科教育,各科室护士长或者带教老师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做好具体安排,指导实习进行,分配实习任务,并经常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
3.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每位实习护士认真完成护理工作。带教老师本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原则,全面指导,从严治学,在医德医风和专业学习方面严格要求实习护生,按各科实习大纲进行临床实习教学;督促实习生及时完成分管床位的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等;查房时结合病例讲解基础理论、临床护理经验,示范观察重点、处理方法,培养实习生临床思维、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实习生完成各种护理技术操作;督查、指导和训练实习生三查七对,以防发生医疗护理差错。
4.实习生在每科实习结束前二天做好实习小结交科室,科室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及时做好评语和评定实习成绩,交实习生带至下一轮实习科室。
5.实习生在各科实习结束后,必须进行“出科考试”。出科考核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成绩由各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共同负责,必要时召开科室会议研究,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及各科的实习情况和“出科考试”成绩,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6.学校和系部统一安排,定期进行实习中段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综合实训考核两部分,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各项能力进行全面评价和反馈。
(四)转实习管理规定:
学校原则上不同意实习中途转点实习,实习期间如因就业需要转点实习,在不影响完成实习计划的原则下,需向实习医院及学校提交申请,护理系和教务处做好与原实习单位的协
调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由系领导研究决定是否转点实习。
转实习申请未经批准前,未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实习结束相关记录、费用管理规定
1.待实习全部结束后,由实习组长将毕业实习手册集中送医院护理部鉴定盖章,密封后交实习组长带回或挂号邮寄学院护理系。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存放学生个人档案。
2.在实习期间,实习费用由学校承担。部分实习点不安排实习生住宿,住宿费用依据当地租房、物业等情况,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承担相关费用。
3.实习结束后,财务处统一清算学生在校期间费用,并将相关费用凭据清单分发给个人,实习生在归校时予以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