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取消计划生育--辩论赛-一辩陈词

当今中国不需实行计划生育

一辩陈词:

计划生育是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已经经历了xx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性别比例失调。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适应当代社会,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不需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政策对当今社会造成以下几点问题:

1、老龄化问题严重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7%时,这个社会即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目前,中国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为十分之一,20xx年将为四分之一,而到20xx年,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中国形成 老得比富得快,未富先老的现状。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早在20xx年,我国已开始迈入老年型社会。

中国老龄化呈现速度快、规模大、“未富先老”等特点,对未来社会抚养比、储蓄率、消费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重大影响。而人口学家得出结论:人口老龄化的决定性因素是生育率下降,而不是死亡率下降导致的平均寿命延长。

2、造成青壮年劳动力短缺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xx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现象正由沿海向内地蔓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正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劳动力的缺乏,如何让我国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

未来xx年内,中国新增劳动力总量将急剧下降,目前低技术劳动力的供给已经达到顶峰。劳动力将逐步替代资本成为我国最稀缺的要素,这意味着造就了中国经济腾飞的廉价劳动力无止境供给将结束。

3、造成4+2+1的家庭结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4+2+1的家庭结构,让独生子女婚后需要赡养4位老人,生活经济压力大大增加。同时,以一个孩子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对孩子的溺爱将会造成孩子的人格上和心理上的缺陷。

4、独生子女缺乏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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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同性恋是个人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辩论赛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

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

众所周知,同性恋在当今社会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而今天我们所要探讨的就是同性恋到底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社会学告诉我们:社会问题是指在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并影响或妨碍社会生活和社会机能,使得社会进步发生了障碍,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并需要动用社会力量方能解决的社会失调现象。而个人问题则是由于个人的原因产生,并且它本身并不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实质性的危害,而它也并没有伤及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我方认为,同性恋是个人问题,而非社会问题,陈述如下:

首先,就个人恋情和个人性取向来看,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同性恋是指同性别之间的个体产生爱慕、情感及性吸引的现象,它和异性恋一样都属于人类恋爱的类型之一,都属于个人的情感生活方式,既然个人的情感是个人问题,那么同性恋作为个人情感,并且它本身并没有对社会的发展造成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它当然是个人问题。大家要知道,同性恋者首先是人类群体的一部分,《世界人权宣言》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拥有最起码的人权、自由权和平等权。一个人性取向的自由选择,是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决定的,即具有自主选择性取向的权利,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都应平等无差别的享受人权,所以我方坚定的认为同性恋是个人问题。

其次,从同性恋的发生、发展和解决领域看,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判定一个问题的标准就是看它在什么领域发生、发展并得到解决,同性恋的产生95%来自遗传、基因、性激素等个人原因,仅有5%来自社会环境的影响,就其实质来说,同性恋的产生来自于个人领域。古往今来,无论文化背景,同性恋的人数一直都相对稳定地维持在3%--5%之间,同性恋的发展并不因为社会的发展而从无到有,也不因历史的发展而从有到无。同性恋它并不是一种社会失调现象,但在当今社会,人们却对同性恋抱有那么大的偏见,究其原因往往是人们把其看做社会问题,而不是把它看做个人问题去正视。就上述而言,我方更加坚定地认为同性恋是个人问题,而非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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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反对抵制日货辩论赛一辩陈词

大家好,我方观点是中国人应该反对抵制日货。

首先我来向大家说一下日货的概念。日货不单单指纯日本生产的产品,也包括在华投资的、日商提供的技术或某种文化、知识产权和中日合资产品等。所以今天我方所说的反对抵制日货中的日货是指有任何日本成分存在的精神或物质上的产品。

我方的观点具体分三:

1.不要将政治问题经贸化。日本大多数商家和企业并没有支持日本右翼团体。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理事长曾明确表示反对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要努力促进日中政治关系的改善。汶川地震后,日本全国各大便利店都设置了专门的捐款箱,企业向我国的捐资过亿。我们对抵制这些友好的日企,就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吗?中国因为在政治上和日本有矛盾就在经济上抵制日货,那是不是以后中国和别的国家在政治上有纠纷也要如此,抵制所有进口商品,自给自足?

2.抵制日货影响就业率及市场机制。20xx年在中国的日企共22307家,在中国直接雇佣的约300万人。此外在日本,外籍就业者近半中国人。我们抵制日货,将直接导致多少中国人失业?再者,根据经济学家的结论,抵制日货是非市场行为。而市场指的是为了买和卖某些商品而与其他厂商和个人相联系的一群厂商和个人。抵制日货就破坏了市场,不利于整个市场机制的运行。况且市场经济从来就是双向互利的,抵制的结果必定是两败俱伤。

3.抵制日货阻碍国民技术创新。有竞争才有进步,有比较才有成长。在中国市场来说,日货无疑是国货的最大竞争对手,我们应该提倡与

日货进行良性竞争而不是抵制。纵观世界知名品牌的发展强大也不是建立在抵制别国产品的基础上的。我国的知名品牌海尔和长虹不也是在竞争中吸取先进技术,重视产品研发,最后做强做大的吗?其他国家的产品昂贵我们消费不起,使用国货性能又不够好,作为一般消费者,购物的基本考虑就是物美价廉。假如我们的国货达到与日货相当的水平,我们还会去买日货吗?

综上三点,我方认为中国人应该反对抵制日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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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离婚率上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辩论赛 一辩陈词 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们要讨论离婚率上升是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才算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当我们说某个社会文明进步时,那么这个社会中每个人的思想就不应再受禁锢,每个人的价值都能得到尊重,与此同时,还将有系列的社会制度去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我方认为离婚率上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原因如下:

首先,离婚率上升是人们思想开放的体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文化环境的开放,人们逐渐接受了平等、自由等先进的思想观念。在现代婚姻中人们早已摈弃了以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为目的的传统的婚恋观,而是更看重婚姻的质量,追求个人的幸福。这种婚恋观的改变再加上宽容和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使得人们敢于向低质量的婚姻说不,从而极大程度地促进了离婚率的上升。

其次,离婚率上升是女性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的体现。在古代,人们还尊崇着“妻为夫纲”的封建理念,妇女在婚姻中更多地只是扮演着一种顺从者的角色,而如今,我们看到女性不仅在经济上可以做到独立,更是得到了法律的援助,这些都使得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提高,例如面对家暴时再也不会忍气吞声,而是能主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些无不都是社会文明带来的福祉。

最后,离婚率上升还是法律完善的体现。世界众多国家自19xx年起陆续抛弃了有责主义的离婚原则而代之以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在中国,无过错离婚原则和离婚自由,被公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19xx年新中国第一部离婚法颁布后,迎来了第一次离婚井喷。19xx年婚姻法首次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后,次年离婚的绝对数即大幅上扬。可以说法律的完善对离婚率的上升起到了推动的作用,而从无法到有法,再到法律中强调了人文关怀,这不正是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吗?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离婚率的上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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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辩论赛一辩陈词没有固定的格式

辩论赛一辩陈词没有固定的格式,大致上就是阐述己方观点,进行论证,总结几部分。
提供一个辩词范本:

我方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何谓“不拘小节”?这是一个很泛化的概念,为了使讨论更有针对性,我们自然需要对其给出一个合理的界定。正本清源, “不拘小节”一词出自《后汉书·虞延传》,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形容待人处世不拘泥于小事,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在这里有两个词需要对方辩友尤其要注意:“拘”和“小节”。首先,“拘”在这里是拘泥的意思,形容被束缚其中。很明显,不拘泥并不等于不注重,不遵守。不束缚于小节,让我们做事的眼界更宽阔、更灵活。其次,“小节”是指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非原则的琐事。它的外延非常之广,小到生活琐事:衣着起居;大到自身利益:生死攸关。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整日蓬头垢面,可谓不拘小节;大文豪李白豪放不羁,当称不拘小节;伟大的雷锋同志,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在乎己身利益,更是不拘小节啊!此外,“小节”不等于“细节”,“细节”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不可或缺。小节是事物发展的次要矛盾,把握事物的发展更应看方向和主流。

那么,成大事者为什么不拘小节呢?我方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从“成大事者”的主体特点看。成大事者,决非普通的成才。他必然在某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并对社会产生较大并持久的积极影响。纵观古今之成大事者,可以发现他们身上共同的特征:(1)具有长远的眼光,对事物发展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力;(2)他们善于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能够明晰“小节”的地位作用,不会拘泥于无原则的琐事上;(3)成大事者往往性格独特,不拘小节。小平同志的人才思想中就提到:要用人唯贤,不拘小节……包括一些有怪脾气的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这就从客观上肯定了人才与不拘小节的关系。
第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欲成大事,必需洞察方向、把握大局。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心无旁骛,才能专心致志。若拘于小节,将精力和时间过度的投放在非原则的琐事之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必然对成大事产生阻碍作用。
第三,从理论层面判断:事物的矛盾可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向”、“大局”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小节”是次要矛盾。处理问题不能舍本逐末。要知道,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次要矛盾也能迎刃而解。
综上三点所述,我方一致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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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辩论赛一辩陈词

首先,我方对小悦悦事件表示万分悲痛,悲痛之余,我们不禁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那18名路人的见死不救呢?对此,我方认为,法律的不健全才是根本原因,而某些幼稚的人却认为这是道德缺失造成的,实在不能理解。

从法律本身而言,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也蓬勃发展,然而能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配套的法律却未能及时跟上,仍处于不健全状态。具体表现在:其一,立法不健全。那18名路人为什么不敢救?道德缺失么?显然不是,否则他们不会在事后找理由为自己开脱,正是因为他们有道德意识,认为这么做不对,才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对此,南京的彭宇案给出了最好的注脚。如果这18名路人上前施救却反被诬赖,他们要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呢?中国法律体系里还没有任何一部可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那18名路人又怎敢放心施救?其二,司法不健全。中国现行的法律还无法对见义勇为或见死不救做出合理的司法解释;其三,执法不严密。中国目前并没有针对此事专门执法的职能部门,在法律不够健全的现状下,谁能保证这种事不会再发生?如果悲剧重演,我们可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呢?其四,法律意识的缺失。中国号称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如此强调“德治”,你承认道德缺失,便是否认了中国的古老文化与历史!因此我们认为,我们根本不缺德,我们缺的是法律的约束!是至高无上的法律意识! 第二,从社会形态上而言,事件的发生地广州是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广州已经渐渐从熟人社会转型到陌生人社会。在传统

的熟人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是道德,然而在陌生人社会,法律才是那道至高无上的准绳!然而悲剧正在于,已经处于转型期或已经转型成功的广州仍然试图以“德治”为中心,忽略的法律的重要性。在此我们承认道德有缺失,而道德的缺失却是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的,因为法律缺失,使得这18名路人本能的只考虑本身利益,而忽略了公共道德与利益。如果这是一个法治之上的社会,那么这种现象是很难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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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情在理先辩论赛一辩陈词

一辩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和来宾,对方辩友。现在由我来发表我方观点:纪律促进个性的发展。纪律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个性的发展。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里就有关于自由与法规的讨论,其中就有说到法规的制定就是为了使每个人都独立、自由。从这点上想,法律并不是约束个性发展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说,纪律更能促进个性的健康成长。组织纪律和个性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大学生需要培养自身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智能素质。这些方面,都需要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人们只有在稳定和有序的 环境下,才能有实践自身的个性能力。组织纪律是个性发展的前提。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组织规矩就是一种规矩、规范、约束,是用来约束个人的某种行为。放眼去看,不论是宏观还是微观,无处都有纪律。个体的存在与发展,都在这个“方圆”的规矩内进行。如果没有这个“方圆”,我想这个世界将不成世界。在我们由一个个个体够成的社会中,也需要有各种各样的纪律,才能发展和进步。所以,组织纪律和个性发展从本质上说并没有冲突,有好的组织纪律,才能有更好的空间给我们发挥个性。最后,我方再强调一遍,纪律能促进个性的发展!谢谢。

学校的大部分纪律并没有束缚个性的发展,而是为个性发展划出了一条路,我们可以沿着这条路一直前进。个别不好的纪律可能会对学生做出一些限制,但弊的可能性并不能掩盖利的必然性.比如说部分人开车被撞死,但你总不能因此就说开车是坏事吧.所以从总体上来说纪律还是促进了个性的发展。对方辩友认为纪律限制个性的发展,那么是不是应该废除纪律呢? 对方辩友,要知道每个城墙都有城门的啊!

一个国家有国家法律,一个社会有社会公德,一个政党有自己的组织纪律,一个学校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并不是像原始社会一样,随心所欲,根据本能去做一件事,个性发展需要完整、规范的纪律来完善一样。

纪律就好象人的左手一样,个性就像人的右手,某些人觉得用左手比用右手更有用,而有某些人觉得右手比左手更有用,那到底是先用左手还是右手呢?当然都不是,需要左右相互配合,协调运用,才能发挥极至。所以纪律是促进个性的发展纪律是人以保护组织利益为目的,协调组织内部成员关系的行为规范。个性的发展是指人基于对社会规范的认识和自觉遵守,积极能动的将自身潜能极大发挥。促进是指有利于;限制,指不利于。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第一,从外部而言,纪律是个性发展的保障。纪律能够为人个性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适当的环境,约束他人个性的肆意张扬。如同园丁修树木的旁枝,农民除去田间的杂草,就是通过限制甚至禁止不良因素的滋生,而使主枝,禾苗能够健康成长。试问如果我们今天的比赛没有纪律,现场喧闹不堪,对方辩友还如何在场上谈个性,玩个性呢……对方辩友可不要说举世皆浑我独个性啊!第二,从内部来看,纪律能够给个性发展提供良好的指导作用。发展不同于变化,而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变化,而纪律保护的是集体的利益,它能够引导人们朝着正确的道路发展,能不断完善自身的个性,如同河边的大坝是一种纪律,而只有大坝的存在才能让潺潺的溪流最终“百川东到海”啊。这一点对于青少年尤为重要,他们在未成熟时,更要有纪律这样的良师益友的引导,如果说纪律会限制个性的发展,难道我们制定纪律就是想要把祖国的花朵扼杀在摇篮里么?第三,从价值层面上而言,纪律对于每一个人、每一种个性发展都是必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方是一种个性,原是一种个性,只有纪律的规范才能让他们不断向上发展。如果说“纪律会限制个性的发展”那当今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对方辩友是打算废除纪律还是扼杀个性呢?为什么毛泽东宣扬“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什么邓小平让我们做“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而又为什么胡锦涛又提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难道他们的目的是让我们变成一个没有个性的民族么?综上所述,纪律对于个性的发展是导向,是保障,是必要条件。所以我方认为,纪律会促进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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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反方一辩陈词

反方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老师,可爱的对方辩友,在座的同学们,大家好!对方辩友的发言可谓是滔滔不绝,但我方并不能苟同。我方认为:拥有美貌弊大于利。美貌,也就是指人美丽的容颜。在这里我方要强调的是:拥有美貌,不等于拥有了美。我方并不否认美貌所给我们带来的像在求职、交际等方面的好处,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标准,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得失来讨论的。遍观现实,我们发现过度追求美貌于自身存在很大的弊端,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过度追求美貌易导致很多人在人生追求上本末倒置,忽视能力和内在美的培养。当太多人为了追求美貌而花费大量精力时间而忽视内涵的提升的时候,这是一种可怕的本末倒置。姣好的容颜如果没有内涵没有气质作为源泉,再美的容颜也是一副空皮囊。现实中,我们看到多少模特花了大量时间追求天使面庞魔鬼身材,却连基本文化素质都保证不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不是真的美,当有一天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我们终究会后悔当年对于美貌的过分的爱。

第二:拥有美貌给我们带来了太多不必要的痛苦和烦恼。古时女子因美貌选入后宫,以为就此荣华富贵可大多却寂寞一生,是美貌让她们寂寞了一世。而今日呢,多少人为了拥有美貌去做整容而发生不可逆转的恶果,多少明星因为拥有美貌而遭遇到潜规则,多少女性因为自己拥有了美貌而对自身定位过高,在婚姻爱情上不肯妥协最终成为剩女,甚至于那些既有美貌又有能力的女人也无法幸免,当你凭自身实力攀登的时候却被人误认为是靠容貌不是实力,你甘心吗?

第三:当今社会对于美貌的追捧带来了也带来了很多弊端。韩国小姐选举,把各个佳丽的照片摆在一起,哇塞,真的好像是一个人在选举哎~社会大众对美貌的普遍追捧整容成风,可只有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大众长一张脸才算美貌吗?再者,社会对美貌的追捧兴起了很多美丽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这种经济效益的背后是引起人们价值观念的错漏,使得吃青春饭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可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纵然拥有像“甘露露”那样的美貌出的了像她一样大的名,又能有多长久呢?再弱弱的问一句,美貌所带来这种名声这种行业,真的干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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