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控管理手册
1.3 物控工作计划与物控工作总结
1.3.1 物控工作计划
1、物控经理、物控主任与品控主任必须做月、季、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物控主任、品控主任工作计划必须按月、季、半年度、年度分别于25日、25日、25日、20日前上报给物控经理,物控经理的工作计划必须包括实物管理与账务管理两大内容,按月、季、半年度、年度于25日、25日、25日、20日报给分管副总,其中年度物控计划以年度物控规划(或分战略)替代。
2、工作计划的内容必须就次期要完成的非日常例行项目任务及异常项目任务、达成时间、达成要求、人员做出安排,突出重点项目。
3、年度物控规划必须就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时间、措施(赋予资源)、实施负责人做出全面的规划,即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1.3.2 物控工作总结
1、物控经理、物控主任与品控主任必须做月、季、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物控主任与品控主任的工作总结必须按月、季、半年度、年度分别于8日、10日、10日、15日前上报给物控经理,物控经理的工作总结必须按月、季、半年度、年度于8日、10日、10日、15日报给分管副总,其中年度总结以《年度物控经理述职报告》替代。
2、工作总结的内容必须针对工作计划要完成的非日常例行项目任务及异常项目任务、达成时间、达成要求、人员做出执行总结,突出重点项目,以及日常例行工作出现的问题做出总结,特别的失败、延误的工作做出总结,以获取经验、吸取教训。
3、《年度物控经理述职报告》必须针对《年度物控规划(或分战略)》的执行情况做出全面性的总结,同时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对未来一年提出工作展望,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使物控工作做得更好,更有高度与深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