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 炉 规 章 制 度
(-)基本要求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20xx年5月9日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 …… 余下全文